一、强制执行向立案庭申请吗?
1、强制执行的申请不一定是向立案庭申请
到法院申请执行的,要向一审法院所在地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提出申请。判决未能得到履行的情况下,可以到法院立案庭申请执行立案,有的地区由执行局负责立案。各地规定不同,可到一审法院具体咨询。
2、向法院申请执行可能需要提交的法律文书:
(1)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书,民事调解书,行政赔偿判决、调解书,民事制裁决定,支付令,以及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
(2)依法应由人民法院执行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理决定;
(3)我国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和调解书;
(4)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关于追偿债款、物品的债权文书;
(5)经人民法院裁定承认其效力的外国法院以及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
(6)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
二、撤案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吗?
1、撤案后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1)如果法院裁定准许原告撤诉的,则会有准予撤诉的裁定,不再会有判决书。如果法院裁定不准撤诉的,则法院仍会依法进行判决,会有法院判决书。
(2)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2、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三、非共同债务能否执行原配偶财产?
1、非共同债务不一定能执行原配偶财产,若债务人与配偶并没有共同财产,那么就不能执行。
(1)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
(2)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协议分割后被执行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对其他共有人享有份额内的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予以解除。
(3)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2、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的财产时,执行人员应当制作笔录,载明下列内容:
(1)执行措施开始及完成的时间;
(2)财产的所在地、种类、数量;
(3)财产的保管人;
(4)其他应当记明的事项。
执行人员及保管人应当在笔录上签名,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人员到场的,到场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三编 执行程序 第二十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第二百四十五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n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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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向执行庭写强制执行申请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1首先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是要在两年之内。其次需要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书还有生效的判决文书。申请书怎么写,是根据每个案件具体来分析的,没有办法给你一个特别木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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