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终止劳动关系的法律后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5 17:21:10 206 人看过

《劳动合同法》虽未对用人单位违法解除事实劳动关系是否需要支付双倍赔偿金的情况做出明确规定,但法律规定了事实劳动关系可通过补订书面劳动合同或因法律直接规定转化为书面劳动合同关系。无论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均应按《劳动合同法》第48条规定处理。

但是,对于实践中出现的一些用人单位已尽了诚实磋商义务,因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责任(如双方都尽到了磋商义务)导致无法与劳动者就劳动合同期限等必备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用人单位可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在我国怎么样算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

(二)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

(三)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

(四)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

一、终止劳动关系后怎么提取公积金

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取公积金,可分以下几种情况:

(一)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两年内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失业证;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劳动鉴定委员会《伤残职工劳动能力鉴定表》)、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两年内未再就业的,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必须两年以上,失业证可不满两年;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如有符合其他提取条件的情形,也可以做销户提取。

(二)本市农业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职工需要提供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农业户口簿。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非本市户籍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三)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刑并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需要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法院判决书。在押期间的,同时提供公证委托书或监狱管理部门出具的《见证书》及授权提取委托书。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四)本市户籍职工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且在外省市就业,要提供与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外省(市)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暂住证(居住证)。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本市户籍职工工作调转至外省市的(如机关公务员或央企、国企管理人员),需提供调令(函)或任职文件、暂住证(居住证)。职工所在单位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后,职工可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同时注销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也分为不同的情况,如果是外来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没有再次进行就业的,可以在原来在单位办理公积金的地方,把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一次性提取公积金账户下的余额,当然这个过程还需要提供身份证、终止合同证明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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