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立法有什么缺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2 09:00:39 372 人看过

【合伙】我国有限合伙制度立法的不足之处

中国创业投资立法的最大特点-地方立法推动中央立法。由于创业投资在中国的发展时间较短,业内人士(包括立法者)对其认识不一,导致立法更为滞后,因此初期并未出现较高层次的立法。创业投资的发展需要制度创新,为推动创业投资事业的发展,地方就只得先于中央统一立法进行地方立法。最终,地方立法的增多与成熟促使中央进行统一立法。

这个过程中,地方性创业投资立法势必受到整个中国法律体制的限制,实践操作困难。中国的有限合伙立法正是面临如此困境。但从某种意义上讲,地方立法对有限合伙法律地位的确认也反映了市场经济对有限合伙的肯定。

应当承认,有限合伙制度作为市场主体立法或者民事主体立法的一部分,根据《立法法》规定,理应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的法律做出规定,而不应由地方性立法做出规定。地方性立法突破现行立法、确认有限合伙法律地位的做法,固然不合法治精神,侵害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权限,但在中央立法不允许、甚至禁止有限合伙的情形下,为有限合伙谋求在一定区域内的法律生存空间,实属无奈之举。立法固然要强调了法律的确认功能,但也应注重法律的预测功能和超前性。未能充分考虑法律的适应性,对有限合伙制度的遗漏,是现行《合伙企业法》最大的缺憾。

可以讲,北京天绿创业投资中心夭折的事例正是由于缺少全国统一的有限合伙立法及配套立法所致。相比之下,赛富成长基金(天津)创业投资企业应属幸运儿,但是该基金作为创业投资领域的独行者,亦步履维艰。从该基金获得商务部批准设立至取得营业执照,每一个主管部门都是第一次处理该类型企业的申请,层层审批,最终居然用了半年多的时间。依据现有相关创业投资规定,有限合伙制度只能借助于“非法人制中外合作企业”形式,换言之,内资创业投资根本无法直接取道“非法人制”实现有限合伙制度的设计。

为了鼓励投资者的投资热情,充分发挥有限合伙制度的优势,我们需要在大胆借鉴国际惯例与经验的基础上,修改现行《合伙企业法》和配套立法,早日移植国外的有限合伙制度。唯有如此,创业投资事业方能借助于有限合伙推动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1日 12: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立法权限相关文章
  • 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制度有哪些
    【合伙企业】隐名合伙与有限合伙的制度溯源隐名合伙和有限合伙皆源于10世纪前后意大利商港的“康*达契约”(commenda)。中世纪的欧洲由教会法调整,禁止放款取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海上贸易的兴旺,从事航海业的商人因个人资金有限,迫切需要向社会筹措资金,同时,那些拥有闲置资本的人为了利用自己的资本去获取利润,他们便规避教会法的禁止性规定,采用一种名为“康*达”的契约形式与航海商人结成合伙。“康*达契约”关于投资比例和利润分配比例的规定取决于投资者与航海商人的协商,有些契约规定,投资者将资金、实物等交给航海商人经营,获得四分之三的利润,航海商人亦投入部分资金、实物等,并以双方投入的全部财产独立从事航海交易,获得者四分之一的利润。也有一些契约规定,经营者提供三分之一的资本,非经营者提供三分之二的资本,利润双方平分。在风险责任承担方面,“康*达契约”均采取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相结合的方式,
    2023-06-12
    75人看过
  • 对有限合伙制度的理解
    《合伙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伙,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第61条第2款规定,“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有一名普通合伙人。“第67条和第68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事务应由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也不得在外部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在中国,有限合伙已成为一种与普通合伙并列的合伙形式。有限合伙不仅是普通合伙的基础,也是普通合伙发展的高级阶段,具有不同于普通合伙的独特魅力。普通合伙的最大特点是合伙人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的本质是技术与资本、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结合。其合伙成员由一名以上
    2023-05-07
    350人看过
  • 论有限合伙与我国合伙企业法完善
    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至今,基本上形成了包括私营企业、集体企业、三资企业、国有企业和个人主体(包括农村承包经营户、合伙、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在内的相对完整的多元市场经济主体体系。同时相关主体的立法规范也在不断完善,原先以所有制性质划分主体的方法逐渐被法律自身的标准。企业的资本组织形式和责任形式所取代,先后出台了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独资企业法等。这些为进一步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主体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但尽管如此,某些立法仍相对滞后,跟不上经济发展的需求,如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处于高新科技蓬勃发展时代,有着强大生命力的企业形式有限合伙的立法空白便是一例。本文试图就此进行探讨。一、有限合伙法律特征作为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和英美法上的一个重要概念①,有限合伙是合伙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意指由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合伙②。其中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
    2023-06-06
    281人看过
  • 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
    一、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有限合伙制与普通合伙制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的几个方面:1.合伙人之间的关系不同。普通合伙中的合伙人对合伙事务享有平等的权力,都有权对内行使经营管理权,对外代表合伙人从事交易活动,这种合伙,是建立在合伙人之间的高度信任基础之上的一种对人关系的合伙,是所有合伙人相互选择的结果。全体合伙人以共同出资为前提,无论出资额多少,承担同样的风险。而有限合伙的业务执行权,专属于承担无限责任的普通合伙人,他们是资金的管理者,有权决定合伙的对内管理、对外经营一切事务,有限合伙人为一般投资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2.出资方式上的差别。普通合伙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对于出资方式,当今世界各国具体规定各不相同,但一般都认为出资的方式可以是货币和其他财产(包括非物质性财产)。我国现行法律也允许合伙人以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经全体合伙人同意,还可采用劳务
    2023-06-06
    131人看过
  • 如何完善有限合伙制度
    (1)建立登记制度建立有限合伙制度主要是服务市场,改善投资环境,为投资者提供宽松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繁荣发展。因此,在设立中,应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易于管理”的立法思想,采用美国标准设立主义,只审查有限合伙合伙人的构成、基本情况和认缴出资额,并注册合伙协议。其中,合伙人的出资审查以认缴出资额为准。这主要是指有限合伙人的出资,因为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劳务出资,不会因出资而承担无限责任,因此对其出资的审查没有现实意义。有限合伙人按其出资额分享利润,承担亏损。无论其是否出资,均以有限合伙证书上登记的出资额而非实际出资额承担有限责任。如果未在合伙协议和有限合伙证书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出资,则作为有限合伙企业管理人的普通合伙人有权通过修改有限合伙证书将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排除(2)建立信息披露制度我国尚未建立完善的信用机制。有限合伙设立程序的简单性可能会引起投资者对投资环境的关注。因此,建立信息披露制
    2023-05-07
    140人看过
  • 有限合伙制度的特殊性
    合伙企业不同于公司,有限合伙企业是相对于合伙的一种特殊形式,并且有限合伙人也必须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一定的责任。这也就决定了优先合伙企业制度的特殊性。有限合伙企业的特点如下:1.适应海上贸易中高风险的投资需要由于中世纪的海上贸易尤其是远洋贸易是当时风险最大但同时也是利润丰厚的贸易,有足够资本的投资者即希望进行投资来获取高额利润,但是他们却不愿意承担高风险带来的无限责任,船主则往往苦于缺乏足够的资金来造船、购货,于是产生了船主企业家和银行投资家之间的新式联合——康孟达契约。康孟达和海上合伙所具有的极大好处是投资者的责任被限于他们最初投资的数额,在这方面它很像近代的股份公司,而且投资者还可以把他们的钱分散在几个不同的康孟达之中以减少风险,而船方承担无限责任,获取资金,双方各自得到了经济上的满足。而同时代的陆上合伙,则往往是由同一个家庭成员组成的联合体,最终被外人加入,因此,陆上合伙人都负无限责任
    2023-04-24
    144人看过
  • 我国域名制度现有立法之不足
    与蓬勃发展的网络经济相比较,与域名有关的立法却远远落在了后面。现在国际上已有有关域名的立法,如国际互联网名址分配公司(ICANN:InternetCorporationforAssignedNamesandNmbers)1999年10月24日通过的《统一域名争议解决政策》及《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还有1999年12月1日生效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一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补充规则》等,另外,各国也有自己的相关规章制度。就我国而言,有国务院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的《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1997年5月30日)和《中国互联网络域名注册实施细则》(1997年6月3日),还有信息产业部通过发布的《中文域名争议解决办法》(试行)(2000年11月1日)、《中文域名注册暂行管理办法》(2000年11月4日)及《关于互联网中文域名管理的通知》(2000年11月9日)。虽然这些法规制度都起
    2023-06-07
    369人看过
  • 律师事务所应建立有限合伙人制度
    随着科技不断地创新发展,经济社会迅速地发生着日新月异的变化。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各项法律制度日趋成熟,而我们国家的律师队伍也迅速的发展壮大,但是律师事务所的状况基本上没有太大的突破,总体上律师事务所的规模化和服务质量没有明显的提高,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核心的是律师之间的利益分配方式产生的一系列制约,尤其是传统的律师事务所制度在律师事务所管理上,面临着激励制度困乏的情况。全国除极个别的律师事务所规模化发展较快外,大部分所豆面列着小型化的危险,一个突出的现象就是律师事务所的数量越来越多,律师越来越集中在少数几个大城市如北京目前律师数量全国第一,这样的结果是导致律师之间的竞争加剧,地区律师的分布不均衡。但我们不能因此而限制律师的流动,只有建立好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制度,让市场来自发有序的调节律师的流动和发展。一切用法律或行政的手段限制流动或流通的方式,都是违背经济发展规律和法律平等元的行为。律
    2023-04-24
    120人看过
  • 我国有望采取污点证人制度
    为了破解职务犯罪侦办中的取证难问题,更好地做到反贪,我国有望采取污点证人制度,即我国有必要考虑在一些犯罪手法隐蔽、调查取证特别困难的案件中引入污点证人制度,提出参与犯罪但帮助作证的行贿人不起诉。污点证人制度在欧美国家和我国台湾、香港地区存在,人们在美国大片和港台片中常会看到办案人员秘密与污点证人会面的情景。罗某对法晚记者称,污点证人并非严格的法律概念,综合各国的该制度有如下特点:本身是实施了犯罪行为且构成刑法上犯罪的人;其犯罪行为与其要证明的案件事实之间有一定关联性;经司法机关批准后,其充当了控方证人,提供有利于追诉犯罪的证据,会因作证而得到不同程度豁免。我国未明文确立污点证人制度,因为该制度与罪行法定、罪刑相适应原则存在冲突。此外,我国在法律观念上反对司法交易,认为嫌犯配合司法机关接受调查是义务,而且较早之前的犯罪趋势还不到选择污点证人制度之时。但是,随着职务犯罪、高科技犯罪以及恐怖犯罪
    2023-06-11
    154人看过
  • 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缺陷
    有限合伙是投资的组合,为了促进风险投资的发展,允许机构充当合伙人使之与国际惯例接轨应是可行的立法方向。推荐阅读: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我国风险投资法律制度的缺陷(1)关于风险投资公司组织形式的限制。《公司法》规定:本法所称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法》为合伙企业设计了一套既要承担无限责任,又要双重征税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形式。这使得我国的合伙企业这种组织形式对风险投资者来说毫无吸引力可言。目前在国际上已被证明最有效率的风险投资公司的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在采取有限合伙制的公司中,少数掌握广泛专业知识的风险投资家作为普通合伙人对内管理公司,对外承担无限责任,在承担高风险的同时也享受高回报,能够有效地激发其工作热情;大多数提供风险资金绝大部分的投资者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内不参与管理,对外承担有限责任,亦可以获得相对稳定的回报,从而保证了风险投资基金的来源
    2023-04-23
    159人看过
  • 我国宪法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
    现在我国有两种违宪审查模式,即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缺陷在于:我国违宪审查制度没有明确规定期限以及违宪的法律责任;我国法律虽然规定了事后审查模式,但在实践中却从来未被用过。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的不足之处主要表现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审查的主体,只是笼统的把权力交给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我国违宪审查的对象很窄,内容也不充实;我国违宪审查制度缺乏严格的关于宪法监督程序的规定,并且多流于形式,缺乏实行性;我国违宪审查缺乏严惩性,仅对相关的责任人进行处罚,这种力度过轻,便不利于维护宪法权威,不利于严格的宪法秩序的建立。另外,对于违宪的界定不清。现阶段理论界的代表观点关于我国宪法监督的模式,理论界存在着许多观点。代表性的观点如下:1.在全国人大下设宪法委员会行使违宪审查权在这种模式下,宪法委员会作为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违宪审查的专门机构,其性质,地位和专门委员会相同,任务是在全国人大及其
    2023-04-24
    157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什么组成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以及有限合伙人组成,合伙企业的法律特征具体如下:1、合伙企业以合伙协议为成立的法律基础。合伙协议是调整合伙关系、规范合伙人相互权利义务、处理合伙纠纷的基本法律依据,对全体合伙人具有约束力,是合伙得以成立的法律基础;2、合伙企业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出资是合伙人的基本义务,也是其取得合伙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合伙人必须合伙参与经营活动,从事具有经济利益的营业行为;3、合伙人共负盈亏,共担风险,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既可以按其对合伙企业的出资比例分享合伙盈利,也可按合伙人约定的其他办法来分配合伙盈利。当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合伙债务时,合伙人还需要以其他个人财产来清偿债务,即承担无限责任,而且任何一个合伙人都有义务清偿全部合伙债务,即承担连带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二个以上合伙
    2023-08-09
    265人看过
  • 有限责任合伙中的有限责任制度体现了什么
    有限责任的发展体现了人类对责任的逐渐限定过程,将不确定的责任限定在可预期的范围内,是对市场主体的一种人性化关怀,能最大限度地调动投资者积极性,促进经济的发展。合伙人之间的无限连带责任是普通合伙企业最显著的特征,而我国新《合伙企业法》第57条的规定实质是对无过错的合伙人进行责任限定,允许其在特定情况下承担有限责任。这是对传统合伙人责任分配制度的重大调整。这种调整使合伙人之间的责任分配更为公平合理。由于现代合伙的规模已十分庞大,又由于合伙特有的业务执行模式——任何合伙人都可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业务,各合伙人的业务义相对独立,这样,任何一个合伙人都可能面临对自己不知情的众多的合伙人的行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尤其足当该合伙人的行为是出于放意或重大过失,这种责任形态显得尤其不合理。传统的无条件的无限连带责任使得合伙人处于非常不安的境地,直接抑制了合伙企业的发展。让在执业中有重大过错的合伙人对自己的行为
    2023-06-14
    293人看过
  • 我国立功制度立法的特色
    本文介绍了我国立功制度立法的特色一系列相关内容,将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这一刑事政策上的内容在刑事法律中予以明文规定,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特色。1.刑事政策精神法定化将立功折罪、立大功受奖这一刑事政策上的内容在刑事法律中予以明文规定,这是我国刑事立法的一大特色。这种做法,既有利于激励犯罪分子悔过自新,实施对国家和社会有益的行为,又有利于司法人员正确掌握基本刑事政策,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更好地贯彻了罪刑法定原则。综观各国刑法,在立法上明文规定立功制度的国家瘳若晨星。大陆法系国家一般将立功表现纳入犯后态度作为一项刑罚减轻事由加以规定,但规定得极为隐含。例如,1968年《意大利刑法典》第133条规定,犯罪人犯罪时或犯罪后之态度是法官斟酌予以加重处罚或减轻处罚的情状之一。立功行为亦是犯罪人犯罪后的较好态度的显著表现,因而应当获得减轻处罚的优待。1907年《日本刑法典》第66条规定:有值得酌量的犯罪情
    2023-06-11
    128人看过
换一批
#宪法综合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立法权限是指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可以立法的事项的范围。不同的国家机关的立法权限是不同的。 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等基本法律,全国人民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国务院制定行政法规,自治区、直辖市的... 更多>

    #立法权限
    相关咨询
    • 我国法律代位权制度有什么特点,特点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
      我国法律代位权制度有什么特点我国法律代位权制度的特点是: 1、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方式单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方式只能通过司法程序行使。我国《合同法》第73条仅规定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是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请求。显然,我国代位权只能以诉讼方式行使。至于仲裁方式、直接行使等手段因法律没有规定,显然不予许可。 2、债权人代位权的客体范围较窄,仅限于债权。我国《合同法解释》(一)第13条规
    • 国家法制制度缺陷有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8
      从《婚姻法》中关于抚养费制度的内容可以看出,其有以下几点立法缺陷: 1、抚养费的给付标准。《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对于有固定收入的,按其月收入的20%-30%的比例支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没有固定收入的,其支付数额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一般的认为,固定收入仅指工资、奖金。但在现代社
    • 有限合伙公司的优缺点,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2-02
      合伙企业的优势: ①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可以从众多的合伙人处筹集资本,合伙人共同偿还债务,减少了银行贷款的风险,使企业的筹资能力有所提高。 ②与个人独资企业相比较,合伙企业能够让更多投资者发挥优势互补的作用,比如技术、知识产权、土地和资本的合作,并且投资者更多,事关自己切身利益,大家共同出力谋划,集思广益,提升企业综合竞争力。 ③与一般公司相比较,由于合伙企业中至少有一个负无限责任,使债
    • xxx土xx制度私有的缺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29
      英国作为资本私有制的鼻祖,工业革命的开始地。vs如今mild的混乱卖地、农村农民房。英国土地制度史,此书时间跨度约,算比较完整,因为年属于中世纪,土地等制度没什么变化。为了军事负担及军事酬劳分封土地。国王分封土地庄园(人物)/个人,庄园主设庄园法庭(好说话式)登记公簿确定土地分配耕种,所有权归庄园主,庄园主也不好独断驱赶佃户,因为有公簿约定。1470起手工场兴起,人口增长,土地价值提升,手工场促进
    • 我国著作权法定许可制度有什么特点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9-30
      (一)软件著作人身权1.发表权,即决定软件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2.署名权,即表明开发者身份,在软件上署名的权利;3.修改权,即对软件进行增补、删节,或者改变指令、语句顺序的权利。(二)软件著作财产权1.专有使用权。其具体包括: (1)复制权,即将软件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软件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软件的权利,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