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评估需要哪些手续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8 23:59:46 74 人看过

交通事故中,对车辆损失进行评估需要下列手续:1、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2、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评估需要哪些手续的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委托人;

(二)委托日期和事项;

(三)提交的相关材料;

(四)检验、鉴定的时间;

(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章 调 查 第四节 检验、鉴定 第五十四条 鉴定机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验、鉴定,并出具书面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由鉴定人签名,鉴定意见还应当加盖机构印章。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载明以下事项:\n(一)委托人;\n(二)委托日期和事项;\n(三)提交的相关材料;\n(四)检验、鉴定的时间;\n(五)依据和结论性意见,通过分析得出结论性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证明过程。\n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0: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怎样做交通事故车损评估
    车损评估鉴定程序:1、委托价格主管部门确定车辆损失价格;2、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辆损坏情况,按照实施细则进行修理.更换或重置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交通事故车损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事故责任认定,具体责任认定要有交警部门结合现场情况以及双方的违章程度确定。根据责任比例确定赔偿问题,全部损失首先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部赔偿:(一)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人民币。(二)被保险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0000元人民币。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元人民币。超出交强险范围部分按照比例赔偿,比例赔偿同等责任按照5:5赔偿,主次按照7:
    2023-08-05
    171人看过
  • 车辆事故处理需要评估吗
    需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到物价局进行损坏确定:将车辆送达指定的拆除检验场所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拆除检验现场进行调查,并随时跟踪拆除检验过程,固定客观证据。所有证据取足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调查和损坏确定报告,有的公司规定三天,有的公司规定一周。物价局的损坏确定程序因省而异,但不会有太大差异。如果涉及调解或诉讼,交警队和法院将认定物价局的评估是唯一的证据。车辆事故处理期限是多少(一)因检验、鉴定的需要暂扣交通事故事车辆、嫌疑车辆、车辆牌证和驾驶证的期限为20日。需要延期的,经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20日。对拒绝或无力预付抢救医疗费用的,暂扣车辆不超过2个月,特殊情况需延长扣车期限的,经办案单位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个月。(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应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内;一般事故15日内;重大、特大事故20日内。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
    2023-08-06
    160人看过
  • 车辆停运损失评估在哪做
    没有指定鉴定机构。车辆停运损失费,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发生车辆的损害,如果受害人是以被损车辆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则在被损车辆修复期间,受害人因无法进行正常的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而造成经济收入的减少,或日停运损失,由相关事故责任人对该损失进行的赔偿,可以找交通事故所在地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
    2023-05-05
    25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失评估的重要性和方法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先组织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措施,尽快恢复交通。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对当事人的生理、精神状况等专业性较强的检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委托专门机构进行鉴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所以,中财产损失评估不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之一。交通事故损失包括包括下列损失:直接财产损失。通常包括车辆、随身携带财产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现场抢救、善后处理的费用等。人身伤害损失。间接财
    2023-07-02
    242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伤程度是否需要评估
    这段文字讲述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范围的问题。保险公司将在责任限额内赔偿,但我国交强险立法未规定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应作相应扣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也仅限于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因此,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均属交强险的赔偿范围。但是,参照“损伤参与度”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和交强险责任均没有法律依据。不考虑损失程度。如果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而我国交强险立法并未规定在确定交强险责任时应依据受害人体质状况对损害后果的影响作相应扣减,保险公司的免责事由也仅限于受害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情形,即便是投保机动车无责,保险公司也应在交强险无责限额内予以赔偿。因此,对于受害人符合法律规定的赔偿项目和标准的损失,均属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参照“损伤参与度”确定损害赔偿责任和交强险责任均没有法律依据
    2023-08-28
    5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损失评估与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鉴定主要关注行为人是否实际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虽然当事人存在违法行为,但违法的严重程度和在事故中的作用并不一定成正比。有些行为本身不违法,但在事故中也发挥了作用,有些违法行为则严重程度很高,但在事故中没有发挥作用。行为和事故的发生没有因果关系,也没有加重事故的后果。交通事故的因果关系鉴定主要关注行为人是否实际导致了该事故的发生。当事人如果是存在违法行为的,是否一定是在事故中发生作用的,实际上违法的严重程度和在事故中的作用是不成“正比”的,有些行为本身是不违法的,但是在事故中也发挥了作用,也有些违法行为是很严重的,但在事故中没有发挥作用。行为和事故的发是生没有因果关系的,也没有加重事故的后果。 交通事故中违法行为与事故关系是怎样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因各种原因发生意外撞击、倾覆、毁坏等事件,给当事人及周围人员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行为。而交通事故中的违法行为包括
    2023-08-30
    277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需要双方共同指定
    一、如何评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一)财产损失评估机构的选择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三条“公开、公平、便民、效率”的处理事故原则,在事故发生后,首先召集各方事故当事人协商“财产损失”。对于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依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四款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二)财产损失评估的程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一方当事人对财产损失的评估完成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评估结果后二日内,将评估结论复印件交其他方当事人。其他方当事人对评估结
    2023-06-08
    218人看过
  • 车辆贬值损失评估需要提供的材料
    1、车辆行驶证;2、车辆发票、车辆购置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3、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4、保险公司车辆定损单;5、车辆维修清单;6、起诉书(了解车辆贬值诉讼金额)。以上材料是一般情况下事故车辆贬值鉴定评估应提交的材料,具体情况应以法官及鉴定机构要求为准。一、车辆定损是怎么定的1、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适用范围在一般情况下,车辆被撞以后即使修理过也不可能完全恢复到被撞之前的状态,所以在事故后都会出现贬值,但是贬值损失的大小和车辆的使用情况、车辆自身的价值、车辆的购买年限等因素有关。一般来说,碰撞不是特别严重的车辆可能会产生贬值损失,但是损失相对较小。2、如果车辆被撞后存在价值降低这一问题,那么如何来证明具体贬值多少呢?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该车辆应当经法定的评估机构进行鉴定,并出具车辆损失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据此作为确定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存在以及应当赔偿多少的主要依据。3、车辆贬值损
    2023-04-03
    390人看过
  • 事故车辆定损评估收费标准
    (一)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和物品,由公安机关统一保管,经检验、鉴定后,委托价格事物所进行损失价格鉴定。进行车物价格损失鉴定时,各方当事人应到场,涉及保险的车辆和物品,当事人还应通知保险公司派员到场(无故不到场的,按缺席论处)。事故车辆定损在公安机关的主持下,当事人各方参加,聘请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涉及保险车辆时,召集保险公司参加,车损确定后,由各方当事人自选厂家修复车辆,交警部门不得指定或定点修理厂家。(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原则上在事故发生后7日内作出鉴定结论。如情况特殊,经批准可延长7日。(三)当事人对经确认后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书》后5日内,向交警支队交宣处事故科申请重新鉴定;并在10日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四)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生效。在车辆定损时不要忽略了车辆的贬值损。长期以来,保险公司定损
    2023-03-17
    486人看过
  • 交通事故发生后车损由谁评估
    交通事故中的车损,可以由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通过鉴定结论来认定,所以受害人可以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尸体检验应当在死亡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交通肇事逃逸车辆的检验、鉴定自查获肇事嫌疑车辆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对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后需要检验、鉴定的,应当报经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对精神疾病的鉴定,由具有精神病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第五十条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第九十二条因确定损害赔偿的数额,需要进行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由各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资质的机构进行,但财产损失数额巨大涉嫌刑事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当事人委托伤残
    2023-03-17
    298人看过
  • 车祸损失评估:如何确定哪些损失需要赔偿?
    发生车祸赔偿:(1)财物损害的赔偿。交通事故往往会造成当事人财物受损,如交通工具、设施或者其他一些物品,可能局部受损,也可能完全毁坏无法修复,甚至于灭失。(2)人身伤害的赔偿。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受伤或者死亡,使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受到侵害,尽管身体本身的损伤不能用金钱衡量,但由此引起的实际财产损失,如抢救、医疗、护理、因事故伤害造成劳动收入的减少等。(3)精神损害的赔偿。在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损害,这种损害对受害人及其近亲属造成了事实上的精神痛苦。所以在交通事故的索赔中,受害方提出精神损害赔偿,取得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是完全合理的。员工造成公司损失辞退需要赔偿吗如果员工给公司造成巨大损失,公司有权辞退并且不予补偿。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
    2023-07-22
    266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损赔偿必须评估吗
    是否需要做车损鉴定这个得根据您的需求而定,如果是要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的话,是需要作出鉴定的,否则法院很难判断具体数额,如果是协商处理的话是不需要做这个鉴定的,如果是向保险公司主张的话,看保险公司有什么要求吧,鉴定费是根据标的物的价格呈现阶梯式的收费。一、交通事故车损应该怎么鉴定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制造中的科学技术含量越来越高,车型也越来越多,一台事故车辆损坏的零件往往也很多。因此,对车辆定损是一项复杂而细致的工作。车辆定损的关键是车辆现场勘验。现场勘验是认定人员通过目测或借助检测仪器等方法和手段确定事故车辆更换配件项目、维修项目和维修工时的过程。其程序应包括:现场拍照、现场填写现场勘验笔录表、现场确定维修工时费、受损零部件的检验等几个方面。(一)拍照拍照是存档和以备查阅的要求。照片应从各个角度反映事故车辆受损部位的损坏情况,即照片与现场勘验记录相符合。更换零部件的损坏情况、维修部位的变形
    2023-03-29
    23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车损评估有什么作用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交通事故车损评估,如果是保险公司评估,是不收费的。交通事故由交警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事故认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为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核。一、转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需要多久转弯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一般是10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二、交通安全案件一般多久才会结案?交通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时候一般就
    2023-03-09
    311人看过
  • 肇事逃逸车辆损失评估的技巧
    保险里面有规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是不予理赔的。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二)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2、无驾驶证,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暂扣、吊销、注销期间;3、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机动车肇事逃逸车损如何赔偿保险里面有规定,肇事逃逸的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根据《机动车商业保险条例》第二十四条在上述保险责任范围内,下列情况下
    2023-07-06
    29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做车辆事故交通事故评估需要钱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1-02
      可以向有鉴定资质的评估机构申请,需要支付一定费用。
    • 交通事故车辆损坏可以评估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23
      可以评估。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
    • 车辆交通事故评估公司定损流程?
      新疆在线咨询 2021-03-31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
    • 如何评估车辆损失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要对受损车辆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当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辆损失价格鉴定。价格主管部门应当派出两名以上经鉴定中心批准的评估人员进行车辆勘估。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辆损坏情况,按照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价格费用评估标准,计算损失金额,作出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鉴定结论原则上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
    • 如何进行交通事故损失评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7-23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应到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