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证的收集。书证主要包括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处方、收入证明等。这些证据有些是在交通事故发生后陆续形成的,比如医疗费票据,而有些则是需要受害人专门到有关机关去开具的,比如完税证明等。不管是怎么收集到的证据,我们都要妥善保管书证的原件。二,物证的收集。物证主要包括因交通事故受损的物品。这些物品应当保留原物,如果保留原物有困难,比如受损的水果等,应当拍照保存。
一、财产侵权需要哪些证据
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
2、侵害人何时何地实施了何种侵害,造成受害人何种损害的证明材料。如书证、物证、照片、证人证言、视听资料以及当事人承认或双方达成的协议、信件、电报、电传等材料;
3、人身受侵害的,提供能证明伤情的医疗单位诊断书、诊断证明、法医鉴定书、伤残等级评定书、医药费、住院费单据。请求赔偿交通费的,应提供票据;请求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受害人工作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受害人工资收入证明等;请求赔偿护理费的,应提供需专人护理的证据;
4、财物受到侵害的,提供财物受损情况的清单和有关证明材料。如物证、照片、证人证言、受损财物原价值、受损程度评定、修理费用等证据材料;
5、因产品质量造成财产、人身损害后果的证明材料;
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
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按法院通知或在出庭诉讼时提交。
二、离婚证据要注意的东西有哪些
离婚证据要注意的事项如下:
1、当事人在收集书证,物证应应尽量收集原件原物;收集原件、原物确有困难的,再收集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和复制品。
2、当事人所收集的证据,必须与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以使收集的证据能起到证明的效力。
3、当事人所收集的证据的途径、方式必须合乎法律的要求。具体来说,当事人不能以盗窃,欺骗,伪造,威胁,利诱,贿买等方式取证。也不能阻止证人作证,或指使证人作伪证。
4、当事人可自行收集证据,也可委托或其他诉讼代理人进行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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