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申请执行,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管辖,当事人申请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根据审理撤销、执行仲裁裁决案件的实际需要,人民法院可以要求仲裁机构作出说明或者向相关仲裁机构调阅仲裁案卷。人民法院在办理涉及仲裁的案件过程中作出的裁定,可以送相关的仲裁机构。
一、仲裁裁决的撤销要求是什么?
对于有符合法律规定情况的仲裁裁决,经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后,裁定予以撤销仲裁裁决。仲裁裁决的撤销体现了法院对仲裁机构仲裁民商事件的司法监督,但这种监督应当是一种事后监督且具有消极性,也即只有仲裁机构作出仲裁裁决以后并经当事人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才有权力进行审查并对符合法定情形的裁决予以撤销。
(1)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条件。
为了维护仲裁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仲裁裁决的撤销必须符合相应的条件:
①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只能是当事人。仲裁裁决作出以后,是否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是当事人的权利,人民法院不得主动审查仲裁裁决并予以撤销。
②当事人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撤销申请。
③必须符合法定的事由。
④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申请。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法院对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处理。
人民法院在收到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可以下列方式进行处理:
①通知仲裁庭重新仲裁。人民法院受理当事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认为可以由仲裁庭重新仲裁的,通知仲裁庭在一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裁决,并裁定中止撤销程序。仲裁庭拒绝重新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恢复撤销程序;
②撤销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受理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后,经审查核实认为当事人提出的申请所依据的理由成立的,应当在2个月内裁定撤销该裁决。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后,当事人可以重新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③裁定驳回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经人民法院审查,未发现仲裁裁决具有法定可被撤销的理由的,应在受理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驳回申请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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