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可以构成职务侵占罪,职务侵占罪是指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比较大的行为。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股东权的权是否可以转让
就分红权而言,股东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包括公司存续期间)内的分红权让渡给他人。例如,股东可与他人达成协议,将自己的全部分红或分红中的特定比例转让(包括赠与)给其他股东或股东外的第三人。分红权具有双层涵义:一是抽象股东资格中的特定权能,即抽象的期待权;二是经由股东会分红决议而转化为债权的民事权利。虽然从理论上说,股东有权处分双层涵义上的分红权,但具有可操作性的分红权仅限于债权化的民事权利。
就表决权而言,股东也可将自己在特定期间内的表决权让渡或处置给他人(包括设定表决权信托)。根据新《公司法》第43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股东虽然持股比例高、但表决比例低,或当事人虽贵为股东、但不享有表决权的现象均属正常。当然,表决权的买方(包括受托方)在行使表决权时应依法行事,恪守诚实信用原则,其行使的表决权不得逾越有权处分股东的表决权范围。
实践中,有些控制股东将其出资取得的部分股权赠与对公司具有特殊贡献的高管或技术骨干,同时明确此种股权的受赠人只能行使分红权,但不得享有表决权、转让权,此类股权亦不得继承。此种做法中的赠与财产与其说是股东资格或股权,不如说是股权中的分红权;至于股权中的其他权能仍然操诸赠与人之手。这一做法应属有效。至于此种做法应载明于公司章程,抑或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的协议,均无不可。
并非所有股东权利皆可自由让渡。股东依新《公司法》第35条享有的优先认缴出资权即其适例。该股东权利的行使以股东资格存在为前提,倘若第三人不存在股东资格,则其是否有权优先认缴出资有赖于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也不得脱离股东资格而转让。因为,新《公司法》第152条规定的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亦以股东资格之存在为前提。第三人既缺乏股东资格,自然无权提起股东代表诉讼。此外,禁止股东代表诉讼提起权之单独转让有助于预防不肖之人滥用股东代表诉讼对公司或他人“敲竹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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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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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股东同一股东是否构成职务侵占罪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2看情况。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备件,可以构成职务侵占,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主要是: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必须有侵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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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的职务侵占罪对是否构成陕西在线咨询 2022-11-07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侵占主体!如果该股东在公司担任相关职务,并且利用了职务的便利备件,那就是职务侵占,否则就是一般侵占行为。关键看股东是否在公司担任职务,及股东与公司之间是否有劳动关系,是否有管理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则不构成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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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侵占罪对股东来说是否有权告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3-01-31职务侵占罪不是只有股东有权举报。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行为人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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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上股东占有公司财产能否构成职务侵占罪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19构成职务侵占罪的条件主要是:1、必须是利用自己的职务上的便利,所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权及与职务有关的便利条作。2、必须有侵占的行为。3、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如果仅有非法侵占公司、企业及其他单位财物的行为,但没有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则也不能构成本罪。根据以上条件,结合实际情况可以判断占有公司财产的股东构成职务侵占罪吗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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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股东行为能认定职务侵占罪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4一般来说是不构成侵占主体。 职务侵占罪的构成要件: ( 1)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 ( 2)职务侵占罪在主观方面为故意,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 3)职务侵占罪所侵犯的客体是本单位的财物所有权。 ( 4)职务侵占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之便,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 ( 5)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是行为人本单位的财物。 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