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应付款股东借款要交税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08 18:00:45 375 人看过

其他应付款股东借款不一定要交税,需要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约定利息的公司需要为股东代扣个人所得税专。

个人取得借款属利息属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单位借款支付利息的同时不要忘记代扣个人所得税。

2、若个人股东无偿借款给企业,没有取得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和其他形式的经济利益,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个人借款给企业时要注意什么?

个人借款给企业,双方应订立借款合同,但个人借款给企业时,却不能仅仅满足于打一张借条,而需要关注更多的条款设定以避免风险。

1、利息

首先,借款要收取利息的,应当在合同中写明利率标准。利率标准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法院不予保护。其次,利息不能并入本金计算复利,也不能在借款时预先将利息在本金中扣除。

如果合同中没有写明利率标准,出借人与借款人对此发生争议,一般按照银行同类贷款利率计息。(但如果个人与个人之间借款没有写明是否收取利息,则按照无息借款处理。)

2、款项交付

借款一般通过现金直接交付或银行支付两种形式交付,需要在合同中写明。建议采用银行支付形式,以保留支付的凭据。小额借款(十万以下)可以用现金直接交付,但应当要求借款方开具收条,或者在合同中写明签订合同即确认已收到款项,不再另开收条。

在有的借贷案件中,出借方虽然提供了借款合同,但是借款方否认收到了借款,而双方在交付时又没有开具收条,就会出现无法收回借款的风险。

同样,在另一个借贷案件中,出借方提供了汇款凭证,但没有签订借款合同,借款方就声称此款是赠与而非借款,而出借方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证明是借款,最终也未能顺利收回借款。

3、还款期限

有的借款合同写明了还款期限,有的没有写明。写明了还款期限的借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应在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提起诉讼或发函催告,否则超过诉讼时效,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借款,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偿还。但在发出要求何时偿还的通知之后到期不能收回的,也应该在两年之间提起诉讼或再次发函催告,以避免超过诉讼时效。

4、担保

借款合同中出借人应尽量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尤其在个人出借款项给公司的时候,为了避免空壳公司陷阱,应要求公司股东以个人身份提供担保。担保时建议约定为保证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即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时出借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证人偿还,而避免约定为一般保证,即仅约定当借款人不能偿还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一般保证的条件下,出借人必须先起诉借款人,在借款人没有财产可供偿还时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

应特别注意的是,借款到期时,借款人未偿还借款,出借人与借款人双方未征求保证人同意而重新对偿还期限或利率达成协议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有时候,借款人自身也可能提供房产、车辆、股权、产品等作为借款的担保,此时需要注意,对于房产、股权需要办理登记担保才生效,对于车辆、产品等动产,出借人也要实际占有,否则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

在为借款提供抵押的合同条款中,如果双方约定借款到期无法偿还时,抵押物归出借人所有,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法律认为该条款与设立抵押的目的相悖,而且容易出现价值较高的物品以较低的价格转移给出借人,造成价值转移失衡,损害借款人的利益。

5、管辖法院

如果在借款合同中没有注意这个问题,按照合同履行地或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的原则,就有可能出现出借人千里迢迢到借款人住所地去打官司的情况,非常费时费力,因此在借款合同的最后,一定要约定一个对于出借人而言很方便的管辖法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8日 1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借款相关文章
  • 应付账款及其他应付款有什么区别
    一、应付账款1.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该科目应当按照不同的债权人进行明细核算。2.应付账款的主要账务处理(1)企业购入材料、商品等验收入库,但货款尚未支付,根据有关凭证(发票账单、随货同行发票上记载的实际价款或暂估价值),借记“材料采购”、“在途物资”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科目,按应付的价款,贷记本科目。(2)接受供应单位提供劳务而发生的应付未付款项,根据供应单位的发票账单,借记“生产成本”、“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3)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按其差额,贷记本科目。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
    2023-06-18
    304人看过
  • 其他应交款的涉税如何检查
    其他应交款是指企业需要向国家缴纳的各项款项中除了税金以外的各种应交款项,主要包括教育附加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本文主要介绍了“其他应交款”帐户的性质、、“其他应交款”帐户涉税检查的主要内容等知识。一、“其他应交款”帐户的性质、用途和结构“其他应交款”属于负债类帐户,用于核算企业除应交税金、应付利润以外的应上交的款项,主要包括应交教育费附加,应交上级管理费等。该帐户贷方,登记发生的应交款数额;借方登记实际交纳数;期末贷方余额反映尚未交纳的各种应交款数额。二、“其他应交款”帐户涉税检查的主要内容及侧重“其他应交款”的帐务处理,一般涉及费用的列支。如按三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一定比例计提的教育费附加,按规定应记入“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帐户,而应交上级管理费,一般是按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取,或按规定的定额数计提,列入企业的“管理费用”。它们都构成了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抵减因素。因此,“其他应交款”
    2023-03-03
    377人看过
  • 其他应付账款应如何核算
    为正确反映和监督企业向国家支付各种费用义务的产生和消失,企业应设立“其他应付款”科目。账户贷方反映企业应向国家支付的各项费用和义务的产生;借方反映各项费用的支付;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即企业期末应支付但不支付的费用,在资产负债表的流动负债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应付款”科目还应根据费用种类设置明细账,进行明细核算。月末,本公司根据计算出的应付教育费附加编制会计分录。借方:营业税金及附加×贷方:其他应付款××2。公司收到代收代缴的车辆购置附加费时。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其他应付款××3。实际付款。借款:其他应付款××借款:银行存款××
    2023-05-02
    278人看过
  • 根据规定股东借款交个税吗
    1、股东借款给公司、借款给其他公民不一定需要缴纳个税。若是借款后获得了以下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1)工资、薪金所得;(2)劳务报酬所得;(3)稿酬所得;(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5)经营所得;(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7)财产租赁所得;(8)财产转让所得;(9)偶然所得。2、对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而长期不还的处理规定,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依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一、哪些收入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1、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023-02-11
    142人看过
  • 贷款可以用于支付股东借款吗?
    一、贷款可以用于支付股东借款吗?贷款是可以用于支付股东贷款的,两者并没有直接联系,但涉及到违规的贷款则是不可用的。股东借款狭义上是指股东(包括自然人和法人,下同)向公司以借款形式领取资金,用于自身或他人使用的一种行为;广义的股东借款指股东运用借款、往来款、领取备用金、预领材料款等多种形式向公司领取资金。企业贷款是指企业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利率和期限的一种借款方式。企业的贷款主要是用来进行固定资产购建、技术改造等大额长期投资。二、司法解释1、企业向股东或其他与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税法)第四十六条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关联方利息支出税前扣除标准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21号)规定的条件,计算企业所得税扣除额。2、企业向除第一条规定以外的内部职工或其他人员借款的利息支出,其借
    2023-06-02
    445人看过
  • 其他应付款隐藏的纳税“猫腻”有哪些
    1.有无利用其他应付款隐匿收入现象有些企业将应计入收入类科目的金额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从而隐匿收入、偷逃税金。审查时应以其他应付款明细账为审查重点,对明细账设置不合规定的,如户名、类别或摘要不清,应审阅相关会计凭证。2.有无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现象。其他应付款属于流动负债,通常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若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则可能存在下列问题:(1)隐匿收入。应审查其他应付款账户每笔经济业务的记账时间,若挂在贷方时间过长,应进一步审查会计凭证。(2)收取的逾期未退包装物押金故意不及时结转收入,少计当期实现利润、偷逃税金。税法规定,对逾期未收取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和已收取一年以上的押金,应并入应税货物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收取的押金扣减相关税金后的差额转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审查时,应以其他应付款的保证金明细账为依据,重点审查原始凭证,特别是出租、出借合同,看有无购货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
    2023-05-04
    311人看过
  • 应收、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项核算
    2023-06-08
    318人看过
  •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款和其他应收账款
    (1)债务人以前清偿债务取得的应收票据,借方:应收票据,贷方:应收账款(二)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而开立并承兑的商业汇票,借方:应收票据贷方: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3.商业汇票到期时,应以实际收到的金额为准,借方:银行存款贷方:应收票据。应收票据转让企业转让商业汇票取得所需物料时,应按应计入物料成本的金额,借记:物料采购原材料库存产品,等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贷方:应收票据(1)如果票据面值盈余,借方:银行存款原材料存货等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贷方:应收票据(2)票据面值不足的,借记:原材料、存货等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贷记: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当向采购单位或者接受服务单位收取的金额,主要包括企业向相关债务人收取的销售商品或者提供劳务的价款服务费、代债务人收取的金额及包装费、运杂费由买方提前支
    2023-05-08
    260人看过
  • 股东借款  公司借款给股东
    公司可以向法人或股东借款,借款收据可以作为原始凭证作帐,分录为:借:现金,贷:其他应付款。股东与公司之间“合法的”借贷关系才会受到法律保护,股东在公司成立后,如果违反法律规定,采用借款的方式被认定为抽逃出资,股东也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夫妻共同财产转移有哪些情形1、立即转移公司流动资金掌握公司股权的一方,可以以虚构公司运营成本(如开广告发票、大幅做账提高公司进货价格)方式减少另一方的可分配股权净值,也可以采用假签合同、对外付款无法回笼、做呆死坏账的方式,减少股东可分配权益,使公司流动资金和净利润大大降低。2、以故意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形式恶意转移公司财产为了避免自己的股权价值遭受离婚分割的损失,和生意伙伴恶意串通,以合法担保合同形式,为生意伙伴提供担保。之后,又故意指使被担保人与债权人形成诉讼,利用判决书、调解书承担连带责任,合法地输掉夫妻共同股权所包含的财产。3、制造虚假借款官司,让配偶
    2023-03-12
    357人看过
  • 其他应付款的概念的什么
    概念:在我国会计核算中,设置了“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核算。其他应付款主要核算经营租赁租入固定资产和包装物的租金、存入保证金、应付及暂收其他单位款项、应付退休职工的统筹退休金等。其他应付款的核算为了总括反映和监督企业其他应付款的应付、暂收及支付的情况,应设置“其他应付款”科目。其他应付款主要账务处理:(1)本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2)本科目应当按照其他应付款的项目和对方单位(或个人)进行明细核算。(3)企业发生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支付的其他各种应付、暂收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4)采用售后回购方式融资的,在发出商品等资产时,应按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
    2023-05-02
    93人看过
  • 其他应付款专项审计程序
    其它应付审计程序:1、取得或编制其它应付明细表,审核其加计数是否准确,并与明细账、总账和报表相关的项目进行核对。2、实施分析复核。3、选择其他应付款进行函证。4、发出询证函未收回或回复结果与企业账面记录不符的,采用替代程序,审核下一年度明细账,或跟踪其他应付款时的经济业务凭证。5、抽查明细账、记账凭证和原始凭证(1)检查记账依据是否符合现行制度。查明是否有其他内容,如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短期贷款等,不属于其他应付范围。(2)检查相关经济业务是否真实合法。查明企业是否通过其他应付账款科目核算应该属于企业当期收入和费用的项目,或者在其他应付账款科目下坐收坐支。(3)检查长期挂账的其他应付款,找出原因并做好记录。(4)检查债权人不明确和金额异常的其他应付项目。(5)检查股东、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合资企业和关联企业的资金。检查企业是否利用其他应付款截留收入,虚挂费用或隐瞒损益。(6)检查
    2023-08-07
    486人看过
  • 股东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借款其他股东是否负责偿还
    1、股东法定代表人的个人借款其他股东不需要负责偿还,债务人的个人借款应当由其个人承担偿还责任,法定代表人是指依法代表法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主要负责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一、企业破产后的债务谁承担?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属于法人组织,公司的民事责任应该由公司的出资承担,所以破产后债务由公司资产偿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
    2023-03-06
    197人看过
  •  企业股东借款是否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
    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且未归还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该借款可以被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应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已发布公告加强管理。在纳税年度内,如果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借款,且在該纳税年度结束时仍未归还,并且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那么该借款可以被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根据“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该借款应计征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也发布公告,强调加强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借款的管理,对期限超过一年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借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国税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借款征税问题的公告根据国税总局关于个人投资者借款征税问题的公告,个人投资者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在不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
    2023-11-22
    58人看过
  • 股东在企业的借款征税吗
    股东从本企业借款原则上不需要缴税,但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从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该纳税年度终了后既不归还,又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其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作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红利分配,需要缴税。一、实缴出资能拿出来吗只要是用于正常的用途,公司的注册资金是可以使用的。具体是以下几种情况: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2、股东借款。(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
    2023-03-10
    413人看过
换一批
#民间借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借款
    词条

    借款指企业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也可以指当事人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借入的资金,包括信用贷款、抵押贷款和信托贷款等。借款合同也是一般的民事合同,应当适用民事诉讼法律以及相... 更多>

    #借款
    相关咨询
    • 借:应收股利贷:其他应付款,对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2
      借:应收股利,是被投资方宣布分配股利后做的会计处理,贷方应该是投资收益,不能是其他应付款。
    • 其他应付款股东可以挂账多久?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3-24
      年底前,必须清掉,公司资金账户把这部分其他应付款余额还给对应责任人;假如这部分金额是投资款,那请让该单位负责人汇款给对应股东(假如该负责人就是股东,就不用),让股东以“注册资金”的形式,重新打款进入公司的账户。
    • 借方是其他应付款贷方能不能再出现其他应付款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5
      有可能,比如将应付给甲的款项,转移给乙,变成账上挂着欠乙的钱。
    • 其他应付款期末支付在借方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其他应付款属于负债类科目,期末余额正常情况下是在贷方。二、其他应付款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1、应付的款项多付出了,已经由”应付“转变为”应收“性质了;2、其他应收款发生较少的单位,可以将”其他应收款“科目并在”其他应付款科目“一起核算,也是属于应收回来的款项。三、”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
    • 向其他公司借款应计入哪些科目?属于其他应付款还是应付账款?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04
      本律师整理了类似的问题,希望对您有帮助: 1、公司向其他单位借款,是记入其他应付款还是应付账款? 属于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2、如果跟其他单位有业务往来,是我们的供应商的情况下呢? (1)属于借款,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 (2)属于购买材料、商品或接受劳务供应等发生往来,计入“应付账款”科目。 3、如果跟其他单位没有业务往来,而只是借款,应记入哪个科目? 不管是否有业务往来,只要是借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