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合伙企业各合伙人实际缴付出资分配法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07:00:33 162 人看过

所谓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是指在设立合伙企业,协商各合伙人出资时,合伙人承诺并实际投入企业资本的总和,它既是企业设立和经营的财产保障,也是企业登记机关据以登记的企业注册资本额。

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设立没有规定最低的注册资本金要求,但这并不等于企业的设立和经营不需要资金保证,也不意味企业登记不要登记注册资本。

同其他企业一样,合伙企业的设立和生产经营需要一定的资金保证,企业设立需要资金,企业生产经营,采购原材料,招用职工,刊登广告推销产品都需要一定的资金作保障,只是由于合伙企业是人合性企业,它对资金的需要比其他企业相对要小,同时为鼓励中小投资者和具有其他财产和能力而一时缺乏资金的人投资办企业,国家对企业注册资本的要求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规定最低限额,只要求其保证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

另一方面,为对合伙企业的资本和经营情况进行必要的监督管理,有关部门也需要对合伙企业设立时的资本情况进行注册登记。法律未规定最低限额的要求,登记机关登记注册资本所依据资本额,也只能是企业自报的各合伙人实缴的出资额。

当然,对于合伙企业登记的注册资本额,登记机关也有义务进行审查,如认为其不能满足企业生产经营需要的,例如某企业以从事服装加工进行合伙企业登记,而他登记的各合伙人实缴的出资额,包括场地、设备只有1万元,登记机关认为它难以保证生产经营的需要,也可以要求其根据需要适当追加注册资本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9日 21:3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普通合伙企业相关文章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的法律规定
    第十八条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第十九条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修改或者补充合伙协议,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事项,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2023-06-06
    17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可以约定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合伙企业全部亏损
    如果合伙协议有明确约定,有限合伙企业是可以约定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和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的。一、合伙人可以将自己股份转让吗可以。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股份转让一般指公司股东将其所持有的公司的股份全部或部分转让给他人的法律行为。二、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何区别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与本企业交易方面,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在竞业
    2023-06-20
    223人看过
  • 合伙人资格要求:普通合伙企业的认证标准
    1、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3、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需要有相应的专业资质,如律师事务所中的合伙人需要具有法律从业资格。4、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人资格应继承吗能。《合伙企业法》第五十条规定:合伙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对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
    2023-07-07
    74人看过
  • 加入合伙企业后,普通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如何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的法律效力是什么?除非《合伙协议》中另有约定,新合伙人应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签订书面合伙协议。订立合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如实告知新合伙人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加入合伙企业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新合伙人应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在加入合伙企业之前应对合伙企业的现有债务承担责任的原因如下:(1)合伙企业财产是一种担保财产,合伙人将其所有财产用作债务担保。(2)当新合伙人加入合伙企业时,他必须首先调查合伙企业的资产和负债。如果经调查分析后仍同意加入合伙企业,则意味着确认并接受合伙企业的债务。(3)合伙企业的资产由所有合伙人共同控制。新合伙人提供的投资可用于清偿以前的债务。资产的整合导致责任的整合。清偿债务时,应当先用合伙企业的财产清偿。不可能先将合伙企业的财产分配给合
    2023-05-03
    312人看过
  • 合伙企业有无实际控制人
    一、合伙企业有无实际控制人合伙企业没有实际控制人这么一个概念,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对于有限合伙企业,因为有限合伙人实际上不参与管理,所以一般界定有限合伙企业的实际控制人的时候就直接披露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人)的实际控制人即可。二、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办理流程1、申请人持相关材料向工商局注册登记服务窗口提出申请,经受理审查员初审通过,开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在当场或者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应当补正的全部材料(出具告知单),申请人按要求补正后即应受理并开具《受理通知书》;2、对申请人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在5个工作日作出核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3、在承诺期限日,申请人可以凭《受理通知书》到发照领取《合伙企业营业执照》。三、合伙企业与公司有什
    2023-04-24
    339人看过
  • 有几个普通合伙人组成的合伙企业
    根据法律的规定。合伙人须得在2人以上。职工以及其他人数并没有限制。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书面合伙协议;(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非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普通合伙人的股权吗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
    2023-07-16
    500人看过
  • 《合伙企业法》解读(一)合伙企业、合伙人的分类
    合伙企业按其责任形式分为二大类,即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细分为三类:1、普通合伙;2、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中至少应当有1个普通合伙人);3、有限责任合伙(特殊的普通合伙);合伙人按承担责任的形式,可以分为:1、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2、特殊的普通合伙人---一个或数个合伙人在执业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和以其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当然,非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的债务,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3、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业名称可以叫公司。
    2023-06-06
    233人看过
  • 合伙企业中的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分别扮演哪些角色?
    执行事务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区别:1、成为条件不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一定是普通合伙人,但普通合伙人未必是执行事务合伙人;2、权限来源不同,普通合伙人的权限来源于合伙协议以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的权限源自于全体合伙人之委托授权。非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普通合伙人的股权吗普通合伙人可以转让份额,普通合伙人泛指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机构或自然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让份额法律规定:1、普通合伙人向外转让,需要各合伙人一致同意。但发生法定情形需要退伙的,可以提前30日通知即可;2、有限合伙人向外转让,提前30日通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3、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
    2023-08-15
    122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入伙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
    普通合伙企业入伙时,原合伙人的义务是什么?承担合伙企业事务的义务。这不仅是合伙人的义务,也是合伙人的权利。设立合伙企业负责人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按照约定向其他合伙人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检查。普通合伙人查阅账簿,监督检查合伙企业事务,共同决定合伙企业的重大事务,即履行承担合伙企业事务义务的形式。2、分担亏损义务。分享利益和风险是伙伴关系的共同特征。既然合伙人共享合伙企业的财产,他们当然也应该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因此,合伙人有义务分担合伙企业的损失,这体现在外部连带责任和内部比例责任中。与普通合伙人相比,有限合伙人有哪些特殊权利和义务。有限合伙人不能通过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不能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企业可能同意所有利润属于某些合伙人。有限合伙人可以自己交易。有限合伙人不受竞业限制。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合伙财产转让给他人。当企业只有有限合伙人时,应解散。当善意第三方与有限合伙人交易时,有限合伙人
    2023-05-07
    375人看过
  • 普通合伙人有补缴出资的法定义务吗
    普通合伙人没有补缴出资的法定义务,但要承担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正因为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的无限连带责任,使得从合伙外部来看,其出资与否、出资多少的实际法律效果是一致的,强制要求普通合伙人补缴出资并不会提高责任承担能力。虽然未实缴出资的有限合伙人,乃至是未实缴出资的公司股东,即使不承担补缴出资义务,同样要在认缴出资范围内对企业债权人承担责任,但是并不能依据同样的理由推论出其也可以不负有补缴出资的法定义务。原因在于,大量的有限合伙实践经验表明,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运作的基础资产,而普通合伙人的管理能力、特有技术等是合伙运作的动力,相当于普通合伙人运用有限合伙人的资产创造价值、利润,要求有限合伙人承担补缴出资义务能够维持合伙企业存续、运转。律师补充:通过协议可以约定普通合伙人的出资补缴义务。在签订合伙协议时,谨慎处理关于合伙出资的条款,不仅包括出资的数额、方式、时间,也包括出资违约时的责
    2023-05-06
    412人看过
  • 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
    一、有哪些普通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包括普通合伙企业和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指以专门知识和专门技能为客户提供有偿服务的专门服务机构。比如说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作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在通常情况下,仍按照普通合伙企业的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如果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有责任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而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法。二、合伙企业的特征是什么1、生命有限。合伙企业比较容易设立和解散。合伙人签订了合伙协议,就宣告合伙企业的成立。新合伙人的加入,旧合伙人的退休、死亡、自愿清算、破产清算等均可造成原合伙企业的解散以及新合伙企业的成立。2、责任无限。合伙组织作为一个整体对债权人承担无限责任。按照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责任,合伙企业可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普通合伙的合伙人均为
    2023-06-06
    10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会导致普通合伙人退出有限合伙企业
    根据中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导致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人退出的情形,包括合伙人自然人死亡、个人丧失偿付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法》第四十八条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应当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死亡;(二)丧失个人偿付能力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4)合伙人必须具备法律或者合伙协议规定的相关资格,并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依法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所有财产份额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可以依法变更为有限合伙。如果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或有限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应退出合伙企业。退出的生效日期为退出原因实际发生的日期。如果普通合伙人不是注册公司且没有投资,其出资比例是多少其他投资额度,投资比例可根据自
    2023-05-07
    106人看过
  • 普通合伙企业新合伙人入伙时的债务承担问题
    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原来不具有合伙人身份的公民、法人、其他组织经其他合伙人同意而取得合伙人资格的民事法律行为。各国合伙法律一般均规定,接纳一个新的合伙人必须经全体合伙人的同意。但英美法系国家的合伙立法规定对合伙人加入的程序可由合伙人在合伙契约中约定。如美国《统一合伙法》第18条即规定,未经所有合伙人同意前,无人可成为合伙人,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我国1997年《合伙企业法》第44条规定,新合伙人入伙时,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入伙协议时,原合伙人应当向新合伙人告知原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2006年修订的《合伙企业法》第43条中增加了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的内容,赋予全体合伙人根据本企业情况对新入伙人入伙的标准作出较灵活的安排。《合伙企业法》第44条第1款规定,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协议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2023-06-08
    498人看过
  • 合伙企业所得税由合伙人分别缴纳
    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等所得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据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齐中熙)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2日对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为防止合伙人通过不分配企业利润而逃避纳税义务,修订草案对相关条款进行了调整。合伙企业法修订草案第六条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纳所得税。”据悉,在修订草案二次审议稿中规定:“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向合伙人分配后,由合伙人依法缴纳所得税。”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应明确规定合伙企业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国家税务总局提出,按照现行税收规定,合伙企业是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同时,为了防止合伙人故意不分配企业利润而逃避纳税义务,合伙企业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无论是否向合伙人分配,都应对合伙人征收所得税。因此,这一条修改为“合伙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按照国家有关税收规定,由合伙人分别缴
    2023-06-06
    76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普通合伙企业,是指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一种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的人数没有上限。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和其他组织。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国有独... 更多>

    #普通合伙企业
    相关咨询
    • 合伙人的出资方式、出资方式、缴付期限,各合伙企业应当载明的事项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3-05
      合伙人应当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履行出资义务。 各合伙人按照合伙协议实际缴付的出资,为对合伙企业的出资。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及其住所; (四)合伙人出资的方式、数额和缴付出资的期限; (五)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办法; (六)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 合伙企业及出伙人利润分配的法律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4-24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合伙企业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 合伙企业中未实缴出资约定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9
      清舞月光:你好! 1、B是否拥有矿山的管理权,不是他投资了多少,而是A、B之间对此的约定,谁拥有矿山管理权,应由双方共同约定。 2、B的行为显然构成违约,按双方《合作开发协议》的约定,违约方应承担违约方应承担的责任,但是否以B未按约定出资就不能由B进行管理,两者之间不能相比较,退一步说,按双方约定的比例,A出资占总资产的40%,而B占60%,但即使B的资金未全部到位,他的资金也超过了A,对合伙企业
    • 合伙企业法人出资为0可以分别认缴和实缴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08
      可以的,但是工商的年检验资的活一定要足额认缴
    • 可以说合伙人如何退出普通合伙企业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3
      普通合伙企业合伙人退合伙主要有协议退伙,通知退伙,当然退伙,被除名退伙等方式。 1、协议退伙: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协议约定好的退伙事情出现,可以退伙;经全体合人一致同意的退伙的,可以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的事由,可以退伙;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可以退伙。 2、通知退伙:合伙协议未约定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天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