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TO解决争端机制与中国司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5 22:25:35 353 人看过

内容提要:WTO协定必将给即将入世的中国多方面的法律带来巨大冲击和影响。作者从WTO解决争端机制与中国司法进行实体、程序等多方位比较研究的角度,寻找中国司法与WTO协定的契合点,正确评价了我国司法适应WTO协定的亮点。同时指出中国司法就此需要完善的二大方面:一是在建立一个快速有效地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国内法机制方面,应在立法和组织机构等方面采取行动;二是相对WTO解决争端机制,我国至少应重视五个方面的司法实践。

关键词:世贸组织,解决争端机制,中国司法,比较研究

1995年元旦诞生的世界贸易组织(WTO)是一个负责管理WTO多边贸易体制顺利运行的国际组织。加入WTO是中国人几十年来的夙愿。最近,WTO总干事表示,中国有望于2000年底加入WTO,这必然对中国的对外贸易和新兴的市场经济带来无穷活力。因为WTO在国际社会举足轻重的作用和地位,远不限于国际贸易乃至各国经济繁荣,还直接关系到国际经济秩序乃至政治秩序的稳定,关系到世界和平的保持。因此,WTO的法律制度是现代国际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且也是近代发展最快、最新、最富活力的门类。世界贸易组织法(WTOLAW)不仅对传统国际法有不少突破,而且其法律规则从实体内容到程序规范都有自己的特色,可称作是现代国际法一个全新的领域。当今,对照中国司法,研究世贸组织法中解决争端机制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WTO解决争端机制及其性质

由GATT(关贸总协定)的第22、23条规定的解决贸易争端机制,经过近半个世纪实践所积累的经验和所形成的习惯规则,逐渐建立了一整套颇具国际经济法特色的国际司法体制,并具体凝结在《建立世界贸易组织(WTO)协定》(以下简称《WTO协定》)附件2《管理解决争端规则与程序的谅解》(以下简称《WTO谅解》)之中。这套GATT/WTO解决争端机制,为GATT/WTO多边贸易体制的法律义务或规则得以遵守,条文得以正确解释乃至整个贸易体制得以有效运转,提供了有力的保证。①《WTO谅解》确立的这种较为统一的解决争端机制,可以说,在程序方面主要包括以下6个组成部分:

(一)强制性的双边协商(也存在多边协商和诸多边协商的可能性)。

协商解决争端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解决贸易争端的主要办法。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为使问题得到或达成谅解进行国际交涉的一种方式。争端发生后,要求协商一方的申请应通知争端解决机构(DSB)及有关的理事会和委员会,接到协商申请的成员自收到申请日起,10天内应作出答复,并在30天内(紧急情况下10天内如对易于腐烂的产品)进行协商,60天内(紧急情况下20天内)解决争端。收到申请的一方在规定的日期内未作出答复或进行协商或双方未能解决争端,则申请协商一方可要求成立专家小组。凡与此争端有重要利害关系的成员在传阅协商申请日起10天内通知协商各方和DSB后,允许参加协商。

(二)选择性的调停、调解、斡旋和仲裁。

在解决争端的60天期限内,进行斡旋、调解和调停,是争端双方自愿执行的程序,可由任何一方提出,随时开始,随时结束。斡旋是第三方为争端当事者提供有利于进行接触和强制的条件,并提出自己的建议或转达各方意见,促使双方进行协商谈判或重新谈判。斡旋者自己不介入谈判的一种解决国际争端方式;调解,此处的调解概念不同于解决国际民商事争议中调解的概念。它是指当事人将争端提交由若干成员方组成的委员会,委员会在调查的基础上提出解决争端的建议,该建议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因此争端方没有必须接受的义务;调停,是第三方不但为争端当事方提供谈判或重新谈判的便利,而且提出作为谈判基础的条件并亲自主持谈判,提出建议,促使争端双方达成解决争端的协议。如果争端双方一致认为前述三种方式不能解决争端,则可提出建立专家小组的要求。作为可供选择的解决成员之间贸易争端的另一种方法,是由争端双方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直接将案件提交仲裁,并将结果通知DSB和有关协定的理事会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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