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合伙人具有怎样的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7 10:20:57 156 人看过

1、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

2、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3、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

4、获取利润的权利;

5、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

一、股东知情权是指什么

股东知情权是指法律赋予股东了解公司信息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等与股东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司情况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依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说明理由。如果公司拒绝提供咨询,股东可以要求人民法院提供咨询。侵犯股东知情权的诉讼本质上是侵权诉讼。

二、公司如果要退股,合作退股要怎么办?

有合伙人退股就必须要进行清算。合伙人退股的,其他合伙人应当与退伙人根据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以及退伙人的持股比例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对于退股财产退还方式,可以经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同时退伙人退伙了,并不代表与合伙企业自此没有关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普通合伙人退股的对于退伙前形成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退伙,基于退伙前的债务,以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

三、有限合伙企业设立

1、设立主体要件方面:(1)合伙人的组成。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而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且至少应当有一个有限合伙人。(2)合伙人的人数限制。《合伙企业法》没有对普通合伙企业中合伙人的人数上限做出规定,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1条第一款的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作出这样的限制性规定旨在防止利用有限合伙企业形式进行非法集资活动。2、合伙协议要件方面:设立有限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除了具备设立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1)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2)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3)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4)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5)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6)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3、出资要件方面:《合伙企业法》允许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但依《合伙企业法》第64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4、名称要件方面:有限合伙企业名称是有限合伙企业区别于其他企业的重要标志。依《合伙企业法》第62条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应当在其名称中标明“有限合伙”字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0:2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有限合伙人相关文章
  • 合伙财产具有怎样的性质
    1、合伙人出资财产部分的性质以土地使用权、房屋使用权、商标使用权、专利使用权等权利出资的,出资人并不因出资行为而丧失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商标权、专利权等权利,这些出资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仍属于出资人,合伙企业只享有使用和管理权。对于此类出资,在合伙人退伙或者合作企业解散时,合伙人有权要求返还原物。如果出资的所有权转移,而形成合伙人间共有关系,合伙人退伙或者合伙企业解散时,只能以分割共有财产的方式收回在出资的价值量。2、合伙积累财产的性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这种共有应理解为按份共有。一、股权合股是按份还是共同共有1、合伙财产是基于合伙关系而产生的,而合伙关系不同与共同共有产生的关系:一般认为共同共有关系是以血缘或因婚姻等关系形成的。而合伙关系不仅可以基于此关系而成立,基于其他的法律关系也可以成立,只要各合伙人在意思表示上一致即可。此合伙关系比较趋向于按份共有。2、对财产的分割
    2023-02-27
    61人看过
  • 针对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哪些规定
    有限合伙人入伙,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有限合伙人发生以下情形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提前通知;其他。有限合伙人的退伙、转让财产份额和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问题按照大陆法有关两合公司的规定,有限责任股东遇有非可归责于自己的重大事由时,可以经半数以上无限责任股东的同意而退股,或者申请法院准许其退股。[2]RUPLA(则规定,普通合伙人可以随时退伙,但如果违反了合伙协议的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而有限合伙人在合伙协议有效期间不得退伙,除非出现合伙协议明确规定允许退伙的情形。我们认为,在立法上应明确规定有限合伙人原则上不得退伙,合伙协议中允许有限合伙人在特定情况下退伙者除外。这样,有利于有限合伙财产和经营的稳定。有限合伙人可以通过将其在合伙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第三人
    2023-07-26
    141人看过
  • 合伙事务中有限合伙人是否有处理权限?
    不参与。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也不代表合伙企业。但是《合伙企业法》列举了8项事务,有限合伙人可以参与,这8项事务不属于“执行合伙事务”。比如: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等。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1.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它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应按期足额缴纳出资,否则需补足出资,并对其它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2.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但有限合伙人以下行为不视为执行合伙事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的入伙、退伙;有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也不是绝对的,当出现法定情形时,有限合伙人也对合伙企业承担法律责任。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第三人有理由相信有限合伙
    2023-07-01
    376人看过
  • 有限合伙特点是怎样
    一、有限合伙特点是怎样1、有限合伙与普通合伙同在。从以上对有限合伙的界定我们可以看出,有限合伙中至少有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有一名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二者缺一不可。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普通合伙人的,应转为普通合伙企业。2、双重责任形式并存。有限合伙由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有限合伙人仅以其出资为限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则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同时普通合伙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有限合伙集有限与无限责任于一身,合伙人之间体现了人合与资合两种合作的优势。有限合伙以普通合伙人的个人信用及普通合伙人相互间的人身信任作为对外信用的基础,同时又以有限合伙人出资而形成的合伙资本作为立信于社会的基础。这种双重责任形式使得有限合伙既区别于普通合伙又区别于公司。3、有限合伙人不参与合伙事务的处理。作为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
    2023-06-06
    345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有限合伙公司注册条件
    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在法律规定上可以作如下的区分:一、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的区别1、对企业债务的责任承担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的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可以看出,普通合伙人对企业债务的承担范围要大于有限合伙人。2、与本企业交易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外,普通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因此,在关联交易方面,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与本企业进行交易。3、在竞业禁止方面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法律允许有限合伙人从事与本企业相竞争的业务。4、在财产份额出质方面根据《合伙企业法》规定,普通合伙人以其在
    2023-06-06
    444人看过
  • 债权人向合伙人主张权利对所有合伙人是否都有效呢
    债权人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的,该主张对所有合伙人有效。债权人只要向合伙人之一主张权利,即向各合伙人主张权利,应认定诉讼时效中断。合伙人对合伙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偿还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承担数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普通合伙人拥有什么权利1、平等执行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合伙事务执行权,即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不论投资金额的高低,每一个普通合伙人都享有平等的执行权。2、知情权普通合伙人享有知情权,即普通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账簿。由于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都是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人的知情权,是对他们利益的保障。3、异议权普通合伙人享有异议权,即根据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在合伙人分别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合伙人有权对其他合伙人执行的事务提出异议。并且提出异议时,应当暂停该项事务的执行。4、表决权普通合伙人享
    2023-07-24
    110人看过
  • 怎样设立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企业
    我想在今年年内与朋友合伙开一家规模较大的餐饮企业,但是为避免风险过大,想通过有限合伙的形式来开设。请问:对于有限合伙的企业国家法律有怎样的规定?许先生:根据今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新《合伙企业法》规定,除法律法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其中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企业名称中应当标明有限合伙字样。另外,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出资。签订有限合伙协议除符合本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外,还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二)执行事务合伙人应具备的条件和选择程序;(三)执行事务合伙人权限与违约处理办法;(四)执行事务合伙人的除名条件和更换程序;(五)有限合伙人入伙、退伙的条件、程序以及相关责任;(六)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相互转变程序。
    2023-05-22
    484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有哪些具体的清偿债务规则
    有限合伙人自有财产不足以清偿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的,合伙人可以用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分享的收益进行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要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进行清偿。当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有限合伙人的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所有合伙人。其他合伙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在有限合伙人期间对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有哪些限制有限合伙人以不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为代价,获得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的有限责任的权利。因此,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是受到一定的限制的,修改后的合伙企业法规定: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对合伙企业出资;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即参与投资的企业或金融保险机构等机构投资人和个人投资人,或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的,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2023-08-07
    245人看过
  • 有限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征
    一、有限合伙企业具有什么特征第一、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第二、有限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五十个以下合伙人设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有限合伙企业至少应当有一个普通合伙人。第三、有限合伙人仅能以劳务以外的货币、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第四、有限合伙企业的事务由合伙中的普通合伙人执行,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不代表有限合伙企业。第五、有限合伙人可以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从以上特点大家有没有感觉到有限合伙企业具有有限公司和合伙企业双重的影子。二、有限合伙人的义务有哪些
    2023-06-01
    52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退伙需要转让股权吗
    有限合伙人退伙可以不用转让股权。退伙的,需要由合伙人对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伙相应的份额。《合伙企业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给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负有赔偿责任的,相应扣减其应当赔偿的数额。退伙时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该事务了结后进行结算。第五十二条规定,退伙人在合伙企业中财产份额的退还办法,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由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退还货币,也可以退还实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三条规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清偿合伙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合伙人,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有限合伙人退伙的条件与普通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区别1、作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存续期间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第79条)。这是因为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
    2023-08-18
    397人看过
  • 合伙人有限公司合伙协议
    订立合伙合同,除了遵循合同订立的一般原则外,还应注意下列有关事项:1、理清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合伙业务开展的物质基础。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数额不一定相等,出资的种类也不一定相同,但都须将出资按其价值折为若干股份。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合伙人出资金额的确定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作价,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重要的是在签订合伙协议时必须明确载明各个合伙人的出资金额及比例,如此一来,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2、合伙人的主体资格审查审查合伙人的资格,应当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如果合作方是企业,应保留其营业执照复印件果合作方是个人,应详细记
    2023-06-25
    91人看过
  • 对合伙人债权人代位行使权利限制规定有哪些
    合伙人的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和合伙合同享有的权利,但是合伙人享有的利益分配请求权除外。一、代位权成立的条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为债权人代位权的标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属于涉及第三人之权的权利,若债务人享有的权利与第三人无涉,自不得成为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对象。关于债务人对于第三人权力的范围,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仅限于到期债权,过于狭窄,不符合债权人代位权制度的立法目的,使该制度难以发挥应有的效能。有鉴于此,对我国民法典规定的到期债权为代位权行使的对象,应采取目的性扩张的方法加以解释,主张可代位行使债务人对于第三人的权利包括:(1)纯粹的财产权利,如合同债权,不当得利返还请求权,基于无因管理而生的偿还
    2023-02-28
    111人看过
  • 有限合伙人享有哪些特殊权益?
    在有限合伙企业中,普通合伙人掌握着有限合伙企业生产经营决策的各种权利,而有限合伙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而仅仅享有法定的权利和以协议的形式取得部分权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限合伙人享有的主要权利包括:(一)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二)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提出建议;(三)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四)获取经审计的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报告;(五)对涉及自身利益的情况,查阅有限合伙企业财务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六)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利益受到侵害时,向有责任的合伙人主张权利或者提起诉讼;(七)执行事务合伙人怠于行使权利时,督促其行使权利或者为了本企业的利益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八)有限合伙人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九)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十)有限合伙人可以将其在有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
    2023-07-07
    397人看过
  • 2023有限合伙人退伙程序
    一、合伙人退伙的条件及程序依照《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2)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3)发生合伙人难于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同时,《合伙企业法》还规定,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前款规定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二、有限合伙人退伙有哪些法律规定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合伙的债务,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这与入伙的普通合伙人不同,入伙的普通合伙人对入伙前有限
    2023-04-30
    167人看过
换一批
#合伙企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限合伙人是指在合伙企业中对公司债务负有限责任的人。有限合伙人原则上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有限责任,例外情况下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 更多>

    #有限合伙人
    相关咨询
    • 作为有限合伙人有哪些权利?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具体规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1-23
      作为有限合伙人有哪些权利?合伙创业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由若干名有限合伙人和若干名普通合伙人共同组成企业进行的创业活动。而普通合伙指的是合伙创业的基本形式。它是指由若干个普通合伙人根据合伙章程组成企业进行合伙创业。当合伙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那么,作为有限合伙人权利都有哪些具体的规定呢?请看下文
    • 股东的权利有限合伙人
      河南在线咨询 2021-11-15
      有限合伙人的权利:(1)有限合伙人可以以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的价格出资。有限合伙人不得出资劳务。(2)有限合伙人应按合伙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出资;未按期足额缴纳的,应当承担补缴义务,并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违约责任。(3)有限合伙人不得执行合伙事务,不得代表有限合伙企业。(4)有限合伙人可以与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但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5)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
    • 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什么是普通合伙人的权利?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06
      越来越对的会选择合伙,合伙中普通合伙人与有限合伙人,有的人可能会疑惑,普通合伙人的权利有哪些呢? 其一,经营管理权。表现在两个方面:对内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有限合伙。 其二,按照数倍于出资比例的标准分取投资回报的权利。这是因为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责任,其承受的风险要比有限合伙人大得多;而且普通合伙人负责有限合伙的经营管理,对有限合伙投入的时间、精力、心血,都是数倍于有限合伙人的,因此,以高于出资比
    • 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具备哪些权利
      江西在线咨询 2023-11-18
      有限合伙人权利:用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作价出资;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同本有限合伙企业进行交易;无其他约定的情况下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有限合伙企业竞争的业务;参与决定普通合伙人入伙、退伙;对企业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参与选择承办有限合伙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其他。
    • 2022年有限合伙人的主要权利
      新疆在线咨询 2023-01-06
      有限合伙人的特殊权利 1.有限合伙人仅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而普通合伙人需要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也是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2.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同合伙企业进行交易,而普通合伙人通常是不可以的,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 3.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可以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