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说的噪声污染是指多少以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3 16:32:35 230 人看过

常说的噪声污染是指80dB以上。声音的强弱等级用dB表示。0dB是人能听到的最微弱的声音,30-40dB是较为理想的安静环境,70dB会干扰生活、影响工作,长期生活在90dB以上的噪声环境中听力会受到严重的影响,超过150dB的噪声环境会使双耳完全失去听力,而通常所说的噪声污染是80dB以上的噪声环境。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有哪些

1、噪声污染控制技术,利用多孔性吸声材料和共振吸声结构行降噪。用隔声结构把声能屏蔽、减少声辐射,从而降低噪声危害。

2、政府层面、整合资源,加大宣传管理力度,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能否取得成效,关键在于政府的重视程度。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加强对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制定并执行强制性的噪声控制和管理法规,保证城市宁静环境。交通噪声源噪声级别高且流动性大,污染范围广。

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环境噪声污染是一种能量污染,与其他工业污染一样,是危害人类环境的公害。

3、交通噪声的治理。应协调好公安、交通、农机、建设等部门,使其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加快城市道路建设,改善路况。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是指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社会生活中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本法所称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

第八十八条

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夜间,是指晚上十点至次日早晨六点之间的期间,设区的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另行规定本行政区域夜间的起止时间,夜间时段长度为八小时;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用于居住、科学研究、医疗卫生、文化教育、机关团体办公、社会福利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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