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质的有机物或者无机物,如砒霜、敌敌畏、氰化钾、西梅脱、1059剧毒农药等。鸦片、大麻、吗啡等虽然也是毒物,但不包括在投毒罪的毒物之中。投放毒物的场所很多。为了毒害群众,有的在公用的自来水池、水渠、水井、公共食堂的水缸、饭锅以及公共食品中投毒;为了毒害牲畜,有的在牧场的饮水池和牲畜饲料中投毒;为了毒害家禽,有的在饲料中投毒,等等。
3、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成为本罪主体。根据本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投毒罪,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所谓故意,也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的投毒行为危害公共安全,有可能造成不特定的多人死伤或公私财产的大量损失,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投毒的动机可以是各种各样,但不同的动机并不影响定罪。
二、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犯罪未遂包括两种类型:
1、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
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将犯罪的实行行为实施完毕,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没有得逞。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在实施行为的过程中,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客观因素的介入,导致行为人不敢或不能把行为实行终了,以致犯罪没有得逞。
2、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
能犯未遂是指根据犯罪时的主客观情况,犯罪行为本来有可能得逞,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的介入使犯罪没有得逞。不能犯未遂,是指由于行为人主观认识上的原因或行为手段或行为对象等原因,犯罪不具备得逞的客观可能性。
对未遂犯的刑事责任,刑法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387人看过
-
投毒未遂怎样处理
103人看过
-
投毒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72人看过
-
投毒罪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81人看过
-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68人看过
-
投毒罪的构成是怎样的
339人看过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
投毒未遂怎样处理,投毒罪的立案标准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的规定,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本罪原为投毒罪,为了适应冲击恐怖活动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对本罪作了修正,修正后的法条不仅包括原投毒罪的行为,本罪是危险犯,只要行为人实人实施了故意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并且足以威胁不特定的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不要求造成严重后果,就构成犯
-
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05毒品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它是毒品犯罪与利用毒品犯罪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毒品投放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也就是说,这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牲畜及其他财产造成了严重损害。或威胁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主要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
-
投毒罪构成要件河南在线咨询 2023-04-25一、投毒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1、客体要件 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这是投毒罪同使用投毒方法实施的故意杀人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根本区别之所在。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用投放毒物的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即该种行为已经对不特定多人的生命、健康或者牲畜和其他财产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己威胁到不特定多人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所谓毒物,是指含有毒
-
投毒罪构成要件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将投毒罪修改为投放危险物质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投放危险物质罪的构成要件是: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 4、主观为故意。
-
投毒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重庆在线咨询 2021-11-301、侵犯的对象是公共安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此处的投毒是指将能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生命安全或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毒物投入公共饮用、食品或牲畜、禽类的饮水池、饮料等行为。无论投毒的具体方式如何,无论使用什么样的毒物,只要投毒威胁到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安全,就可以构成本罪。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根据《刑法典》第十七条的规定,14岁以下16岁的人犯有投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