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资金来源要举证吗?
出借人资金来源要举证涉及巨额借贷的,出借人除了应当提供借条外,原则上还应提供银行资金往来凭证以证明交付事实的存在,主张以现金交付的,还应当说明出借人和借款人的经济状况、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关系、借款原因及交付的时间、地点、在场人员等情况。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二、债务人该如何举证
1、被告抗辩存在其他基础法律关系。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下称法释)第十五条的规定,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
2、被告抗辩已偿还借款,即请求权曾经发生但因清偿而消灭。
依据法释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告应对其主张的还款事实予以证明,在被告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还款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3、被告抗辩借贷行为尚未实际发生并能作出合理说明。
依据法释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借贷金额、款项交付、当事人的经济能力、当地或者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当事人财产变动情况以及证人证言等事实和因素,综合判断查证借贷事实是否发生。
4、被告抗辩原告的资金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的借款或其他债务。
被告应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在被告完成举证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证明责任。如因被告抗辩致要件事实真伪不明,原告未完成进一步的举证义务,则需承担相应的败诉后果。
-
能举证出借人的出借信息资金来源吗
60人看过
-
借款合同纠纷要提交资金来源吗
246人看过
-
股权投资资金来源可以是借贷资金吗
107人看过
-
法院如何追查借款人的资金来源
120人看过
-
出借人应承担交付资金的举证责任
156人看过
-
出资来源类型
310人看过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
法院会查出借人资金来源吗,有哪些规定江苏在线咨询 2023-11-07法院一般不会查出借人的资金来源,在借款纠纷的案件中,只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出借人的资金来源一般不属于该范围的证据。
-
股权投资资金来源真的可以借贷资金吗?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24股权投资资金不可以是借贷资金,通常理解,债权投资基金是指以非标债权、委托贷款等方式对被投企业进行投资的私募基金,一般不包括私募投资基金直接向被投资企业发放贷款方式。
-
法院如何查借款人的资金来源河南在线咨询 2021-12-17法院调查取证,要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发现是虚假诉讼的,追究相关人员相应责任。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过程中,要依法全面、客观地审核双方当事人提交的全部证据,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综合审查判断。
-
普通合伙人出资来源江苏在线咨询 2024-11-28普通合伙人可以通过提供劳务来出资。 合伙人出资是指合伙人为合伙企业经营需要而向合伙企业投入的资金,它是合伙企业经营的基础。普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 普通合伙人以劳务出资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同意。合伙人以劳务出资的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 《合伙企业法》第十六条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
普通人资金来源不明犯法吗甘肃在线咨询 2024-09-29实际上,非国家工作人员并无法构成本罪,因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类型,也就是国家工作人员这一身份群体。换句话说,普通公民并不具备犯此罪的资格。那么,哪些人群可以被视为国家工作人员呢?他们主要包括以下几类:第一,在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公共机构及人民团体等组织中担任公职的工作人员;第二,由国家行政机关、国有企业或集体企业委派至非国有性质的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开展工作的工作人员;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