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合同必须履行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0:25:33 255 人看过

事实合同不是必须履行的,但是不履行的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事实合同也存在要约与承诺,当事人未用语言、文字表达其意思表示,而是用行为向对方发出要约,对方接受要约,作出一定或者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合同成立。依法成立的合同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一、合同中的个人承诺和认定有什么区别

承诺书和合同的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合同是当事人或当事双方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广义合同指所有法律部门中确定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狭义合同指一切民事合同。承诺书是承诺人对要约人的要约完全同意的意思,表示以书面形式。通常是要求以书面订立的合同,其承诺也必须采取书面形式。2、法律效力不同,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承诺书是单方意思表示,不具有合同效力。承诺书是否产生法律约束力,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余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3、特点不同,合同的特点是明确、详细、具体,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承诺书的特点是没有具体标的、简单、概括、原则,不涉及违约责任。承诺书是签订合同的基础,合同又是承诺书的具体化。以口头或书面的方式表示承诺,这种方式是在实践中经常采用的。一般来说,如果法律或要约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用书面形式承诺,则当事人可以用口头形式表示承诺。

二、价目表是要约用吗?

价目表是要约邀请、不是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是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发出的希望与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只有在相对人发出要约以后,再经过自已的承诺,才能使合同有效成立。

三、如何判断合同成立

要约的法律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的法律后果。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它依要约的形式不同而不同:口头要约一般自受要约人了解时发生法律效力;非口头要约一般要送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法律效力。要约生效后,受要约人取得依照他的承诺而使得合同成立的法律资格。承诺的时间是指承诺的意思表示到达要约人支配的范围内时,承诺发生法律效力。承诺不需要通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要约人发出要约,受要约人接受要约,双方达成合意,合同有效成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3: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要约相关文章
  • 解除卖房合同必须履行程序
    问:今年6月,我出售一套房子给刘先生。合同约定刘先生当天支付房款5万元,并在7月15日前支付房款45万元,其他的款项由他办理贷款,在过户之后支付给我。合同签定后,除了当天支付给我5万元外就再也没有支付其他款项。我认为他违约,于是决定不再把房子卖给他。最近几天中介打来电话说我们的合同还没有解除。我不理解,为什么买方逾期没付款,我却还要把房子卖给他?读者赵女士作为买受方的刘先生确实逾期付款构成违约。但买卖合同关系并没有解除,原因在于赵女士没有遵照法律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履行解除合同的程序,导致自己的权益没有得到及时维护。赵女士与刘先生签订的是网上交易系统示范文本的买卖合同,合同的第九条对乙方(刘先生)逾期支付房价款的责任进行了明确的约定。按照约定,刘先生逾期未支付约定房价款超过一定的时限,赵女士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刘先生的违约责任,但必须要履行一定的程序(双方选择的处理方式为该条的第二款)。即先期
    2023-06-10
    268人看过
  • 合同履行地是否必须约定呢
    合同履行地不是必须约定的。根据法律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合同内容有瑕疵的补救办法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如果有一方发现合同的内容存在瑕疵,针对合同内容的瑕疵问题,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补充的方式进行补救。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有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在当事人对合同其他内容达不成协议时,应当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二、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费用谁来承担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费用由委托人承担。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
    2023-03-26
    319人看过
  • 公司董监高忠实义务必须要履行吗?
    公司董监高忠实义务必须要履行,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中的职权都是比较大的,若是其不履行忠实的义务,难免会使得其他的职员乃股东的权益都受到侵害,故此若是发现者三类职员并没有履行忠实的义务可以向公司的高层管理者反映。一、董监高的任职资格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2)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3)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二、董监高的忠实
    2023-04-01
    476人看过
  • 合同的解除必须履行通知手续
    一、合同的解除必须履行通知手续合同的解除必须履行通知手续,解除合同应当通知合同另一方。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达到时,解除合同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明确提出解除合同的意思。解除合同的意思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生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二、哪些情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1、当事人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2、因不可抗力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3、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另一方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发明不履行主要义务的;4、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5、另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通知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三、合同解除的法律特征1、解除以有效合同为标的。合同有效成立之
    2023-05-03
    426人看过
  • 无条件履行合同是否是必须的?
    合同是否必须无条件履行要视情况而定。如果是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合同必须履行。合同不用履行的情况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技术合同必须签字吗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成立。对此不能反推即不能认为只要双方当事人未在合同书上签字或者盖章,合同就不成立。对此应该分情况而定。如果合同中要求合同成立的要件是签字并且盖章,则因合同未具备生效要件而未成立,如果合同中并未要求合同生效的条件是签字同时盖章,则合同盖公章后未签字的合同也成立。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也成立,也就是说,哪怕是签字和盖章都没有进行,但是如果一方已经履行了主要的合同义务,对方
    2023-07-04
    334人看过
  • 终止履行合同必须有哪些条件
    停止履行合同的条件有: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终止履行合同有以下条件:1、合同已经履行完毕;2、权利义务同归于一人;3、当事人依法解除合同;4、债权人免除债务等。一、不安行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哪些不安抗辩权的适用条件包括:1、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合同履行有先后的履行顺序;3、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现实危险。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二、、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什么行使不安抗辩权的条件有:(1)
    2023-04-06
    64人看过
  • 租赁合同无效是否必须要履行
    一、租赁合同无效是否必须要履行不是。如果租赁合同是全部无效的,则合同的全部内容自始不产生法律效力,不履行,也不承担不履行合同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有以下这些:1、签订租赁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签订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3、合同内容违反法律、法规、公序良俗的规定;4、该房屋属于法律规定的不能出租的类型。《
    2023-04-18
    350人看过
  •  劳动合同签订后是否必须履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义务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职责。但如果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则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此外,劳动者还有权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旦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他们就有义务履行合同中所约定的各项职责。但劳动者拒绝用人单位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不视为违反劳动合同。劳动者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劳 动 合 同 法 规 定 : 必 须 履 行 合 同 职 责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雇主和员工之间订立的劳动合同必须履行合同职责。这意味着雇主和员工都有责任按照合同中的约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如果雇主未能履行其职责,员工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样,如果员工未能履行其职责,雇主也有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2023-09-06
    483人看过
  • 刑事和解协议必须立即履行吗
    和解协议并不是必须要立即履行,也是可以约定分期履行的。没有约定的,则按协议约定时间一次性履行。有履行条件的,建议尽早一次性履行,以免对方反悔,对自身涉嫌的案件带来不理的影响。一、撤诉后还会怎样算逃逸依法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交警部门必须依法给予处罚,不会因为民事赔偿部分达成调解而免除。关于交通肇事逃逸,法律上是有严格的认定条件的,首先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是事故后果需要达到构成交通肇事罪的程度,如果造成的事故情节轻微、无人员伤亡、负次要或者次要以下责任、无重大财产损失的,就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也就不能被认定具有“肇事后逃逸”情形。其次,肇事逃逸的主观目的必须是“为逃避法律追究”,如果肇事方没有此目的,也是不能认定具有“肇事逃逸情节的”。当然,何为“逃避法律责任”,表现上有多种形式,法律上也有多种认定,具体认定需要结合案情和证据才能得出。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现
    2023-04-10
    312人看过
  • 必须履行合同内容的情形是什么
    一、必须履行合同内容的情形是什么(一)债权人分立、合并或变更住所时的履行所谓分立,一般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订立合同后、履行前,在被撤销的基础上,成立一个或数个新的单位。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的分立要引起合同债权债务移转,即被撤销单位的合同债权债务移转给新的单位承担。单位订立合同后分立的,一般情况下,由分立的单位对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在分立为几个新单位的情况下,若债权人和债务人特别约定合同的债权或者债务分别由各个新单位按份承受,或者由一个或者部分新单位承受的,应当按照该约定承担原合同债权和债务;合同的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上述特别约定的,则由分立的各个单位承受连带债权和债务。所谓合并,一般是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合同后,与其他单位合并在一起成立一个新的单位。根据法律规定,单位合并时要引起合同债权债务移转,即单位合并的,由合并后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合同权利,履行合
    2023-06-09
    463人看过
  • 签订保险合同必须履行赔付责任
    被保险人虽然曾患癌症,但体检合格并参保。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公司却以被保险人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为由,拒付保险金。近日,人民法院对这起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作出判决,保险公司支付给原告为其母投保的保险金4万元。2004年8月,王桂波为其父母与保险公司签订终身寿险合同一份。投保前,王桂波告知办理该笔业务的工作人员,母亲李常香曾生过瘤子并已切除。后李常香应保险公司的要求进行了体检,结论为合格。合同生效后,王桂波依约向保险公司交纳了保险费。2006年1月28日,李常香因病死亡。王桂波要求就李常香的死亡进行理赔,保险公司却以投保时未如实告知投保前病史为由拒付保险金。为此,王桂波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法院审理认为,保险公司在知道李常香曾患病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体检后签订了保险合同,应是对李常香身体状况的认可,并自愿为其可能发生的死亡等保险事故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金广军扩展阅读老年人购买意外险要注意目前,太保
    2023-04-23
    459人看过
  • 商业借款合同必须是实践合同吗?
    商业借款合同不是实践合同。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而商业组织之间的借款合同属于诺成合同。一、诺成合同包括哪些合同诺成合同主要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购销合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房屋转让合同、借贷合同、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等。诺成合同又称不要物合同。实践合同的对称。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当事人交付标的物属于履行合同,而与合同的成立无关。二、什么时候用诺成合同诺成合同是指仅以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成立要件的合同。诺成合同自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即可成立,不以一方交付标的物为合同的成立要件。什么时候用诺成合同,取决于签订是当事人需要签什么合同,例如买卖合同,只要买卖双方对物品的规格
    2023-03-28
    307人看过
  • 合同约定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先履行必须承担责任吗
    合同约定先履行债务的一方不先履行不一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一、甲方没有履行合同怎么办甲方没履行合同,乙方可以依照合同约定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或者承担其他约定的违约责任,对方拒绝承担违约责任的,可以仲裁或者诉讼处理。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责任的,乙方可以根据法律规定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二、违约合同怎么写违约合同书写方法:1、内容包括,违约责任承担方式,违约责任条款约定,损害赔偿的范围,违约金;2、违约责任种类;3、全部违约完全不履行,指当事人根本未履行任何合同义务的违约情形;4、预期违约预期拒绝履行,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到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至前,一方当事人以言辞或行为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其将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预期不能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届至前,有情况表明或一方当事人根据客观事实发现另一方当事人届时不能履行合同义务;5、迟延履行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未履行债务,包括
    2023-06-22
    313人看过
  • 实习期合同是否必须?
    试用期需要签订合同。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也就是说,试用期应该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用人单位还应当依法为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障。试用期内,劳动者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多长,也不是单位说了算。实习期可以销违章吗可以的。在实习期内的记分就必须在实习期内把罚款交了,否则这个记分就要自动转入下一个记分周期了。同时还要看你的驾驶证是哪一类的,如果是A、B类的将延长实习期一年,如果是C1及以下的驾驶证则只要把罚款交了就没事了。千万不要等到下一个记分周期再处理,因为这样不仅在实习期内,记分空间占了6分,而且因为在实习期内没处理这个记分,还要占用下一个记分周期的记分空间,这样你的下一个记分周期刚开始就只剩下了6分的记空间了。也就是最多记5分没事,记6分就要暂扣驾驶证,需参加
    2023-07-01
    64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要约
    词条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而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一个意思表示只有符合以下条件才构成一个要约,一是要约的内容必须具体确定,具备合同的必要条款;二是必须具有明确的订立合同的意图,并表明经对方... 更多>

    #要约
    相关咨询
    • 事实合同必须成立,否则需要进行履行。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6
      事实合同不必履行,但不履行的一方将承担违约责任。事实合同中也有要约和承诺。当事人没有用语言或文字表达意思,而是用行为向另一方发出要约,另一方接受要约,作出一定或指定的行为作为承诺。依法设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不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 当事人必须继续履行无效合同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8-24
      当事人要求继续履行无效合同的是可以被法院支持的。在现实生活中因合同产生的民事纠纷是非常多的,而合同无效是合同纠纷产生的原因之一,合同无效的情形是非常多的,此时在合同无效的时候,也是可以请求赔偿的。
    • 必须要求合同继续履行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3
      一方违约后,守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的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 1、守约一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 2、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 3、违约一方赔偿因违约行为造成的损失; 4、没收定金或者双倍返还定金; 5、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解决违约的办法。
    • 合同履行完毕后必须解除合同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5-09
      合同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应该是终止,因为一般合同已经履行完毕的,不能再解除合同。 而合同终止,是指因发生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况,使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消灭,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终止。
    • 合同必须与事实不符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30
      合同与事实不符无效,签订协议与事实不符,要看是事实发生在签订合同之前还是之后,如果是事实与合同不符可以立即上诉。合同内容与事实不符,属于无效合同。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