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劳动者是没有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劳动者离职后遵守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才有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三条【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范围和期限】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一、竞业禁止协议无效的情形
1、协议主体错误。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即必须要有商业秘密的存在,这是实行竞业限制的一个非常重要的前提条件。并且协议的另一方必须是符合竞业限制适用条件的人员,如果不满足协议签订的主体条件很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2、超过竞业限制的期限。《劳动法》第24条规定,竞业限制协议的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也就是说,如果双方在协议中约定的期限超过两年,则超出部分应当认定为无效。
3、不给劳动者补偿。用人单位让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就必须给予劳动者相应的补偿。如果该竞业限制协议未约定补偿数额或者给付标准,允许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就此事项协商,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给付补偿金,则该协议不对劳动者产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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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与保密费是否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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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与竞业限制――保密费能否代替竞业限制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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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保护其商业秘密的法律措施。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者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和禁止员工在本单位工作期间同时在业务竞争单位工作,限制和禁止员工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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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定保密和竞业限制可以兼得保密费, 保密费是否可以代替竞业限制金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061、约定包括于工资中的“保密费”不能代替竞业限制补偿金;2、约定工资中包括保密费不能约束劳动者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本案中,某公司与员工的劳动合同明确约定工资中包含保密费并支付了保密费,但除了增加了公司的经济支出外,没有起到任何保密效果。操作提示:1)工资中包含保密费的做法属于无的放矢,对企业没有意义;2)如果企业的意图在于阻止劳动者离职后从事竞争业务,则应在合同中约定竞业限制补偿金数额,并在员工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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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期和竞业限制河北在线咨询 2022-02-03竞业限制和保密期是一个意思的两种表达法,签定竞业限制的企业一方,应是拥有商业秘密的权利人,如果企业不能证明其商业秘密的存在,则竞业禁止的约定会因为缺乏保护必要而不具有约束力。而雇员应是能直接或有可能接触到企业商业秘密的人员,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竞业限制期最长为2年。企业对竞业限制的雇员必须基于相应的经济补偿。如果你签定了上述合同,又想解除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企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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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保密协议是否有保密费?香港在线咨询 2021-06-30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保密协议中或者单独约定了竞业限制的,劳动者履行了竞业限制义务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保密协议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数额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的30%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竞业限制约定并支付3个月经济补偿。 竞业限制,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在解除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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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限制经济补偿和保密费是一回事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08保密费和竞业限制经济补偿不是一回事,保密费是因劳动者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而由用人单位支付的一种福利性费用;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限制了劳动者的择业自由权而对劳动者给予补偿所产生的费用。前者是自愿性的,后者是强制性的。因此,两种费用性质上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