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诉法终止侦查死亡的相关规定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21:45:16 142 人看过

刑讼法终止侦查的相关规定

一、刑事诉讼法侦查终止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1999年修订)》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侦查过程中,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或者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中止侦查期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押,对符合延长侦查羁押期限条件的,应当依法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对侦查羁押期限届满的,应当依法变更为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措施。

二、侦查行为包括哪些?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三、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者撤销案件的处理决定。

(1)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处理: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如果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若该案应由上级或同级其他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也先移至检察院,由检察院审查决定。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可以免除刑罚的,公安机关在移送起诉时,可以注明具备不起诉条件,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起诉或者不起诉。

对于侦查中发现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有其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况的,应当做出撤销案件的决定并制作撤销案件决定书,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2)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对于自己立案的案件,侦查终结后处理基本与公安机关相似。其不同之处是,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的案件,对于符合提起公诉或者不起诉条件的案件,侦查部门制定“起诉意见书”或“不起诉意见书”,连同其他案卷材料一并移送审查起诉部门,由审查起诉部门进行审查,再根据审查起诉程序,做出提起公诉或不起诉的决定;对于需撤销的案件,由侦查部门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察委员会作出决定。

我们可以从上面的刑诉法终止侦查死亡的相关规定看出,如果案件无法再侦查下去,那么相关部门就会终止侦查。而一旦影响侦查的原因接触以后,那么案件就可以继续侦查了。还有一种情况是如果公安机关对案件事实清楚并且有充分的证据,那么也可以将案件移交检察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4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续犯相关文章
  •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的规定包括哪些
    (1)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中止侦查及恢复侦查的程序是: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一、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和程序是什么批准逮捕的法定条件是: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的刑罚;3.确有有逮捕必要。批准逮捕的程序是:1.检察机关对公安等侦查机关提请批捕的案件,应指定专人审查其所移送的案卷材料和证据等是否齐全;2.人民检察院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犯罪嫌疑人的案件后,应当指定专人进行审查;3.检察人员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4.公安等侦查机关执行。二、刑事诉讼法设有技侦措施怎样处理?刑事诉讼法技侦措施:1、电子侦听。2、电信监
    2023-02-28
    297人看过
  • 关于赠与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
    根据赠与合同终止原因的相关法律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其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同意接受的合同。赠与合同可以发生在个人与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之间。捐赠财产不限于所有权转让,如设定抵押权、地役权,这些可以作为赠与的标的物。赠与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第一,任意解除赠与合同。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可以随意撤销赠与合同。但是,在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和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以及经公证的赠与合同中,赠与人不得擅自撤销赠与合同。第二,法定撤销赠与合同。在赠与合同中,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后,赠与人丧失了任意撤销赠与合同的权利,但符合下列条件的,赠与人仍可以享有撤销财产和合同的法定权利:1。受赠人严重侵害捐赠人或捐赠人的客座亲属2。受赠人不履行扶养赠与人的义务。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义务的,赠与人的撤销权自受赠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2023-05-07
    436人看过
  • 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一、工伤死亡待遇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法律分析工伤死亡待遇有这些: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由各亲属按照不同的比例获得。《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
    2024-01-22
    337人看过
  • 刑法关于侦查终结
    刑事诉讼法
    侦查终结,是指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一系列的侦查活动以后,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足以做出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犯罪情节轻重以及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结论时,决定结束侦查并对案件做出处理决定的诉讼活动。侦查部门侦查终结的案件依照法律可以做出以下三种决定:一是对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证实犯罪嫌疑人有罪的案件,作出侦查终结,移送起诉的意见。侦查终结报告和移送起诉意见,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检察长决定。二是对经过侦查,认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作出侦查终结,移送不起诉的意见,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检察长决定。三是对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终止侦查,由侦查人员写出撤销案件意见书,经侦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2023-06-11
    283人看过
  • 终止侦查法律条文是怎么规定的?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十二节侦查终结第二百七十四条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一)案件事实清楚;(二)证据确实、充分;(三)犯罪性质和罪名认定正确;(四)法律手续完备;(五)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刑事案件审理时间一审法院的正常审理期限(一般为2个月,至迟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例外)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
    2023-03-24
    214人看过
  • 刑事诉讼规则中止侦查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诉讼规则中止侦查情形有哪些1)犯罪嫌疑人长期潜逃,采取有效追捕措施仍不能缉拿归案的;(2)犯罪嫌疑人患有精神病及其他严重疾病不能接受讯问,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中止侦查及恢复侦查的程序是:经检察长决定,中止侦查;中止侦查的理由和条件消失后,经检察长决定,应当恢复侦查。以上是我对于刑事诉讼法中止侦查的情形有哪些问题的回复。二、侦查行为包括哪些?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三、侦查终结: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
    2023-06-04
    139人看过
  • 经济犯罪侦查做什么,有哪些相关规定
    经济犯罪侦查阶段需要采取的做法:依法应由公安机关的经济侦查部门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相关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侦查手段有抓住对书证或商品的鉴定,判明性质,扩大线索来源;查明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和活动范围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第一百一十六条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的案件,应当进行预审,对收集、调取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
    2024-05-13
    444人看过
  • 侦查终结刑事诉讼法是怎么规定的
    侦查终结在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主要就是对其终结的时间限制和侦查终结所需要满足的条件,以及对于特殊情形不能终结的情况作出了一一的列举,只要是可能会涉及到很大且复杂的案件时想要推迟终结的程序,就必须要报备给上级并且得到同意后才行。《刑事诉讼法》关于侦查终结的相关规定: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七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八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
    2023-02-13
    330人看过
  • 终止侦查无罪释放的情形有哪些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则作出无罪判决,并在宣告判决后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一、《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有哪些?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根据刑法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刑法规定了对于刑事犯罪的追诉期限:法定最高刑为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法定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经过10年;法定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15年;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
    2023-03-20
    400人看过
  • 有哪些法律条款与侦查终结有关?
    侦查终结的法律条款,通常如下:1、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2、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逮捕犯罪嫌疑人后的侦查拘留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结束的,可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因特殊原因长期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规定,下列案件在本法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1、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依照本法的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侦查期间,犯罪嫌疑人有其
    2023-07-08
    65人看过
  • 我国法律对于侦查羁押期限有哪些相关规定?
    侦查羁押期限相关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第一百五十五条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第一百五十六条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条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第一百五十八条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
    2023-05-01
    169人看过
  • 终止侦查的期限
    刑事诉讼法
    终止侦查期限1、侦查终结是侦查过程的最后阶段,具有比较严格的时间限制。我国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对被告人在侦查中的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依照前款规定延长后仍不能终结的,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2、公安机关作出撤销案件决定后,应当在三日以内告知原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法定代理人以及案件移送机关。
    2023-04-22
    467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关于查封、扣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刑事案件立案之后就要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相关的证据了,所以侦查是紧接在立案之后的诉讼程序。侦查就是公检机关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法进行的专门的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措施。而查封、扣押就是众多侦查行为中的一种。查封、扣押的对象有哪些?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以用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无罪或者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财物和文件就是应当被查封、扣押的对象。刑事诉讼中关于查封、扣押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因为案件不同侦查机关可能会是公安机关也可能是检察机关。两个部门分别对于查封扣押的程序作了详细的相关规定。两者之间有区别但是也有相同的地方。今天来讲一讲相同的地方。1都是要经过批准之后才可以查封扣押,执行人员不得少于两人。2.都是只能查封扣押与案件有关的财物和文件,与案件无关的不可以。3.如果持有人拒绝交出的是可以强制进行的。4.查封扣押异地的可以请求当地的协助。5.要列查封扣押清单。并由侦查人员、见证人和持有人签字。
    2023-04-16
    116人看过
  • 关于提前终止合同相关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我们可以发现,如果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合同就不存在违约的问题。若是当事人一方想提前终止合同,那就存在违约的问题了,这时就需要给与另一方一定的违约赔偿。一、五证不全的房子合同受法律保护吗根据《民法典》规定,开发商五证不全的,合同有没有效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2023-03-04
    449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状态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续犯
    词条

    继续犯建立在一个故意犯罪实施一个危害行为的犯罪的基础上,主观上继续犯在长时间实行一个犯罪行为,并且一直对某一方或事不间断地侵害同一个,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直持续地,其侵害的必须是法律保护的权益,继续犯也是在当时已经触犯某种罪行,达到构成全部危... 更多>

    #继续犯
    相关咨询
    • 刑事侦查措施有哪些,有哪些相关规定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9-08
      刑事侦查措施有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讯问犯罪嫌疑人、搜查、扣押物证、书证。侦查人员执行勘验、检查,必须持有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 死刑侦查中刑检法解释刑诉法都有哪些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9-22
      第六百一十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于受理的死刑复核监督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因案件重大、疑难、复杂,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应当报请检察长批准,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第六百一十一条最高人民检察院死刑复核检察部门拟就死刑复核案件提出检察意见的,应当报请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
    • 终止侦查的条件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6-14
      终止侦查的条件需要满足案件事实清楚,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后,出现终止侦查的情形时,要制作侦查结案报告,然后将案件答卷到检察机关。侦查终结是侦查过程的最后阶段,具有比较严格的时间限制。
    • 刑事诉讼是先立案再侦查的吗,有哪些相关规定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9-18
      刑事诉讼是先立案再侦查,根据法律的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和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等。
    • 终止侦查无刑事释放的情形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1-08-21
      (1)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必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2)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对于各自决定逮捕的人,公安机关对于经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人,依法讯问时发现其不构成犯罪,均须立即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 (3)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或者免予起诉的案件,经过审查认为被告人不构成犯罪时,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并立即释放在押的被告人; (4)人民法院经过审理,认为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