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有哪些处理结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8 08:21:57 351 人看过

治安案件的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的不同,有以下处理结果:确有违法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决定;无违法事实的,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存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该作出哪些决定

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以及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私自涂改驾驶证的后果

私自涂改驾驶证是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伪造、变造驾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当事人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场收缴罚款是多少

当场收缴罚款是50元。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即不仅当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而且证据充分,无需进一步调查证据。

2、必须有法定依据。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3、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对于那些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需要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种类的,则不能当场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5: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治安行政处罚结果会留案底吗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特征是:(1)实施行政处罚的主体是作为行政主体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行政处罚的对象是实施了违反行政法律规范行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3)行政处罚的性质是一种以惩戒违法为目的、具有制裁性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行政处罚有哪些基本原则?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处罚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处罚法定原则;处罚公正原则;处罚公开原则;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过罚相当原则;一事不再罚原则。二、怎么查行政处罚记录1.通过简易程序处理的或者案值较小的,存档3年;2.一般程序的案件:存档5年;3.重大、特殊案件:存档20年以上。1.行政处罚是以对违法行为人的惩戒为目的,而不是以实现义务为目的。这一点将它与
    2023-04-01
    69人看过
  • 治安案件结案时间有何规定?
    治安案件不会自动结案。一般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这不代表六十日一到就会自动结案,六十天后需要继续调查的,不能因超过法定期限而终止调查。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一、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1、治安案件六个月后不予追究。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是1年,追溯时效是6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
    2023-07-06
    385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规内容,为你介绍了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的相关处理事宜。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关处理。【行政处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023-04-24
    363人看过
  • 治安案件盗窃立案标准有哪些
    治安案件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公安机关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就算是盗窃一元,公安机关也应该认真查处。一、盗窃1000元会如何定罪盗窃1000元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的构要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具体来说:(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
    2023-02-09
    286人看过
  • 治安处罚从重情节有哪些,治安处罚会有案底吗
    治安处罚从重情节包括有较严重后果,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对报案人、控告人、证人打击报复等情节,治安处罚不会有案底,刑事处罚会留下案底。一、治安处罚从重情节有哪些治安处罚从重情节:1.有较严重后果的;2.教唆、胁迫、诱骗他人违反治安管理的;3.对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证人打击报复的;4.六个月内曾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二、治安处罚会有案底吗治安处罚不会有案底,案底是指当事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按照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三、治安处罚的种类是什么1.警告。警告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书面方式作出的谴责和告诫。它是既具有教育性质又
    2022-10-02
    377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如何处理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处理如下: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治安案件如何异地传唤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
    2023-07-22
    70人看过
  • 2024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哪些原则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哪些原则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条治安管理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实施治安管理处罚,应当公开、公正,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办理治安案件应当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措施,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二、治安管理处罚类型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
    2024-03-22
    339人看过
  • 治安案件哪些情形可以当场调解处理
    一、治安案件哪些情形可以当场调解处理1、对情节轻微、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不涉及医疗费用、物品损失或者双方当事人对医疗费用和物品损失的赔付无争议,符合治安调解条件,双方当事人同意当场调解并当场履行的治安案件,可以当场调解,并制作调解协议书。当事人基本情况、主要违法事实和协议内容在现场录音录像中明确记录的,不再制作调解协议书。2、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八条。二、治安调解的原则1、合法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2、公正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分清责任,实事求是地提出调解意见,不能偏袒一方。3、公开原则。除涉及国家机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双方当事人都要求不公开调解的以外,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公开进行。4、自愿原则。治安案件调解应当在当事人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达成协议的内容,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5、及时
    2023-04-20
    287人看过
  • 执行案件终结结果有哪些?
    一、执行案件终结结果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条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1、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2、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二、终结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2023-06-06
    252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会怎么处理
    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应当对有关材料进行审查,根据所涉及的行为是否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分别作出处理。《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公安机关受理报案、控告、举报、投案后,认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立即进行调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据此,公安机关受理案件后,有两种审查处理结果:一是,公安机关对源于报案、控告、举报、投案的治安案件受理登记后,应当对有关的材料以及提供的情况进行初步的审查。经过审查,公安机关认为所涉及的行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对治安案件立即进行调查。当然,这时作出的判断是初步的,不排除公安机关经过调查以后,确认原“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际上涉嫌犯罪的情况。二是,公安机关经过审查,认为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应当告知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投案人,并说明理由。这里所说的“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是指
    2023-06-19
    268人看过
  • 殴打他人治安处罚后果有哪些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一、打架斗殴构成犯罪的处罚有哪些如果打架斗殴的情节轻微,没有严重后果,则使用《治安处罚法》予以治安处罚;如果情节严重,造成严重后果,则依据《刑法》规定,以聚众斗殴罪处罚。看情节轻重,如果造成轻伤以上,就构成故意伤害罪,要判刑的。打架斗殴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
    2023-02-18
    175人看过
  • 治安案件一定要处理吗
    一、治安案件都可以调解吗1.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 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
    2023-03-29
    431人看过
  • 警方如何处理治安案件
    (1)刑讯逼供、体罚、虐待、侮辱他人的;(二)超期限制人身自由的;(三)不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制度的,或者未将没收的财产上缴国库或者未按规定依法处理的;(四)私分、侵占、挪用或者故意损坏收缴、扣押的财产;(五)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或者不及时返还被害人财产的(六)违反规定不及时退还定金的;(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八)未开具罚款收据或者未如实填写罚款数额,当场收缴罚款的;(九)接到制止治安管理违法行为的电话后未及时报警的;(十)在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时,为犯罪人泄露信息的;(十一)徇私舞弊、滥用职权,不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办理治安案件的公安机关有前款所列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
    2023-05-31
    354人看过
  • 治安案件当场处罚程序--治安案件办案程序
    一、当场处罚程序基本规则当场处罚程序,也称简易程序,是指公安机关针对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简单、因果关系明确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照法律规定,当场作出决定,并执行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活动。当场处罚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赋予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治安中的职权,当场处罚程序是较普通程序而言简便易行的程序。《程序规定》第六章为此作了专门规定。(一)当场处罚程序实施的主要法律依据当场处罚程序实施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以下法律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33条明确规定: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00条明确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警告或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当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3.《程序规定》第30条明确规定:对违反
    2023-06-06
    30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我报了一起治安案件但结案了请问治安案件的结案条件是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4-09-02
      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作出不予处罚决定的; (二)适用调解程序的案件达成协议并已履行的; (三)作出行政处罚等处理决定,且已执行的; (四)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转为刑事案件办理的。 第二百零四条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 (一)没有违法事实的; (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 (三)违法嫌疑人死
    • 治安案件有案底吗?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 治安案件的查处原则有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0-29
      治安案件的查处原则如下:公安机关在办理治安案件时,应当遵循以事实为依据、错罚相当、公开、公正、保障人权、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一、治安管理处罚依据公开。即公安机关认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和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规范和依据,应当公之于众。2、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和内容。结果公开:(1)实施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身份应当公开,即处理治安案件的人民警察在调查实施处罚时,应当向对方出示证件,以显示其执法人员身份;(2
    • 6个月后治安案件是否会有结果
      安徽在线咨询 2024-12-19
      在处理治安案件时,需要遵守时效性原则,即案件发生之日起六个月内必须及时侦破。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案件将进入追诉程序。如果在处理过程中,公安机关选择通过调解作为最终解决途径,那么对于相关案件,追诉时效将变成永久性的状态。换句话说,即使事件背景源于民间争端,对于诸如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仍然可以通过调解方式予以妥善解决。只要当事人双方一致表示愿意接受并签署调解协议。
    • 侮辱他人治安处罚案件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19
      侮辱他人行为的认定及处罚: 本行为在客观上表现为公然侮辱他人,但情节和后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公然,是指当着众人或者第三人的面,或者是利用可以使不特定的多人听到、看到的方式,对他人进行侮辱。至于被侵害人是否在场,不影响本行为的成立。侮辱既可以是暴力倾向的,还可以是口头的,如以言语对被侵害人进行嘲笑、辱骂等 根据第四十二条规定,公然侮辱他人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