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有哪些处理结果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18 08:21:57 351 人看过

治安案件的处理结果根据调查结果的不同,有以下处理结果:确有违法行为的,按情节轻重做出处罚决定;无违法事实的,不予处罚;违法行为存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该作出哪些决定

调查终结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调查结果作出如下决定: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以及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二、私自涂改驾驶证的后果

私自涂改驾驶证是违法行为,处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法律相关规定,伪造、变造驾驶证是一种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无论是当事人伪造、变造驾驶证,还是使用伪造、变造的驾驶证,都要按照规定予以处罚。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将按照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场收缴罚款是多少

当场收缴罚款是50元。

行政执法人员当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具备以下条件:

1、违法事实确凿,即不仅当场有证据证明违法事实存在,而且证据充分,无需进一步调查证据。

2、必须有法定依据。在违法事实确凿的情况下,该违法行为还必须是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明确规定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

3、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或者警告的案件,即处罚较轻的案件。对于那些即使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也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当需要处以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处罚种类的,则不能当场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9日 14:3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营业执照相关文章
  •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有哪些不同
    治安案件与刑事案件的区别如下:(1)对社会的影响不同,治安案件的程度较轻,而刑事案件影响较大;(2)性质不同,治安案件不构成犯罪,而刑事案件构成犯罪。治安处罚是属于行政处罚的,是行政处罚的一个类型;(3)处罚方式不同,治安案件不采用刑事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罚,而刑事案件要采取刑事处罚的方式进行处罚;(4)处罚机关同不同。治安处罚是有公安机关实施的一种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是由人民法院判决得出。刑事案件的办案流程如下:1、刑事拘留刑事拘留通知;2、审查批捕公安机关提请检察院批捕,检察院会在收到案件材料后7天内决定是否批捕;3、侦查阶段,批捕后,案件退回到公安机关,由派出所或者预审大队继续侦查案件情况;4、审查起诉检察院收到公安机关送来的案卷后,构成犯罪的,在1个月内移送法院起诉;5、开庭审理法院在收到检察院的起诉材料后,1个月内开庭审理,判处刑罚或者无罪判决。治安案件的受理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
    2023-08-13
    443人看过
  • 治安案件结案时间有何规定?
    治安案件不会自动结案。一般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为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但这不代表六十日一到就会自动结案,六十天后需要继续调查的,不能因超过法定期限而终止调查。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一、治安案件多久不予追究1、治安案件六个月后不予追究。治安案件的办理期限是1年,追溯时效是6个月。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6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有哪些1、警告。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
    2023-07-06
    385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应当如何处理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处理如下:1、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2、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3、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2日内送达被处罚人。治安案件如何异地传唤公安机关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他的住处进行讯问。异地执行传唤、拘传,执行人员应当持传唤证、拘传证、办案协作函件和工作证件,与协作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联系,协作地公安机关应当协助将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到本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犯罪嫌疑人的住处进行讯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于不需要拘留
    2023-07-22
    70人看过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本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法规内容,为你介绍了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的相关处理事宜。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关处理。【行政处罚】治安案件调查结束【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三)违法行为已涉嫌犯罪的,移送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发现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在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作出处罚决定的同时,通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2023-04-24
    363人看过
  • 治安案件盗窃立案标准有哪些
    治安案件盗窃案的立案标准是: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公安机关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就算是盗窃一元,公安机关也应该认真查处。一、盗窃1000元会如何定罪盗窃1000元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盗窃罪的构要条件如下:1、客体要件为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具体来说:(1)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价值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如果具有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财产
    2023-02-09
    286人看过
  • 执行案件终结结果有哪些?
    一、执行案件终结结果有哪些?《民事诉讼法》条二百五十八条规定,中止和终结执行的裁定,送达当事人后立即生效。因此,当事人不存在上诉的问题。另外,在执行过程中如果有协助执行人的,终结的裁定也应对其送达。执行终结的效力表现在两个方面:1、程序上的效力。执行终结的裁定一经生效,执行程序就宣告结束,以后也不再恢复。2、实体上的效力。执行终结后,法院不再以司法强制力迫使被执行人履行义务,也不以执行程序保证权利人实现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权利。但这并不意味着否认或推翻了法律文书对权利人所应享有的权利的确认,只是法律不再对其实施保障而已。二、终结执行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撤销申请的;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2023-06-06
    25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设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营业执照是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营业执照》的登记事项为:名称、地址、负责人、资金数额、经济成分、经营范围、经营方式、从业人数、经营期限等。营业执照分正本和副本,二者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正本应当置于公司住所或营业场所的醒目位置,营业执... 更多>

    #营业执照
    相关咨询
    • 治安案件有案底吗?治安处罚的种类有哪些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18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印发的《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规定,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 行政拘留是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处罚,行政拘留只是有记录,但不会留下案底,不影响生活及工作。
    • 治安案件受到哪些处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办理治安案件有哪些禁止性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01
      尊重和保护人权是我们党和国家的一贯政策。宪法规定尊重和保护人权是宪法原则,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人身权是公民最重要、最基本的人权。因此,《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处理治安案件,禁止打骂、虐待或者侮辱违反治安管理的人。这不仅是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执法活动的标准要求,也是人民警察作为普通公民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禁止殴打、虐待或侮辱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人,主要是指禁
    • 怎样处理治安案件?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4-14
      1、公安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行阻扰。询问或者调查应当制作笔录。2、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公安机关应当采纳。3、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提出听证、申请复议和向人
    • 处罚决定机关有治安处罚档案吗,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需要哪些材料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2-23
      处罚决定机关有治安处罚档案,《公安业务档案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治安处罚案卷凡在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材料,应当建立治安处罚案卷。治安处罚案卷分为治安拘留卷和其他处罚卷两种。治安拘留卷主要存放: 1.被拘留人员登记表; 2.审批表; 3.传唤证(回执); 4.讯问记录, 5.调查和证据材料; 检查交代材料; 7.裁决书;保证书; 8.没收财物收据,罚款收据,保证金收据; 9.解除拘留通知书; 1
    • 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对治安案件处罚决定不服的,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6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五条治安案件调查结束后,公安机关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确有依法应当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处罚决定; (二)依法不予处罚的,或者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作出不予处罚决定; 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你方对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依法提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是要注意时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