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上农民工受伤怎么认定工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3 19:50:35 230 人看过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其中,第十四条对于何种为工伤进行了列举性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一、建筑工地工伤处理办法是什么

1、及时送往医院治疗。

2、申请工伤认定,由单位或者个人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认定为工伤。

3、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在员工治疗完毕或者达到一定医疗期之后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工伤鉴定,判定伤残等级。

4、待遇审核,员工或者单位根据医院的治疗发票、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想社保中心申请待遇审核,下发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用以及伤残补助费用。

5、如果员工需要解除劳动关系,有伤残员工可以享受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的待遇。

二、工地工伤保险办理条件是什么

1、工伤人员须经过劳动行政部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

2、单位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

3、工伤人员事故发生月已参加本市城镇(或小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社会保险费。

首先,申请工伤鉴定,确认伤残等级后是确认建筑工程工伤保险赔偿的基础。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第二,主要理赔范围包括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住院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医疗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生活护理费等。

第三,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具体规定进行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1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农民工相关文章
  • 因工受伤莫“私了”农民工也可申请工伤认定
    汉网消息(记者雷雨通讯员彭燕娥)昨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特别提醒:只要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没有与用人单位签合同的农民工,也可申请工伤认定。据介绍,因部分用人单位没有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这些农民工受工伤后,认为没合同,无法申请工伤,使享受工伤待遇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有的甚至只好与老板协商,选择私了。劳动部门提醒:农民工只要能提供证据,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即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认定事实劳动关系的依据主要有:用人单位的考勤表;发放给劳动者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身份证件及登记表、报名表等;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凭证。该局特别提醒:农民工受工伤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切莫选择私了。
    2023-06-10
    410人看过
  • 如何认定农民工工伤
    如何认定工伤《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意外伤害或者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被诊断为职业病的,其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条例》指出的职业病诊断鉴定之日起一年内,依照本办法第三条的规定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工伤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劳动者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举证责任。用人单位拒绝提供证据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分为工伤认定决定和
    2023-05-02
    221人看过
  • 异地施工受伤何地认定工伤?
    农民工老李,今年50岁,是烟台市某矿业有限公司的职工。2011年9月4日上午,他在公司承建的苍山县某单伟项目部施工过程中受伤。2012年2月,老李向烟台市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烟台市人社局以该公司并未依法为老李在单位注册地办理工伤保险手续,事故发生地与公司注册地不在同一工伤保险统筹区为由,不予受理。老李不知道怎么办,遂到苍山县人社局进行咨询。苍山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为其进行了详细的解答: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2款规定,工伤职工在事故发生伤害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该条例对统筹地区是注册地还是生产经营地未作明确规定。同时条例第11条规定,对于流动性较大的行业,可以采取相对集中的方式参加异地统筹地区工伤保险,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行业的主管部门制定。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农民工参
    2023-06-09
    420人看过
  • 农民工如何认定工伤?
    1、单位在事故发生之日30日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等材料;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一、工伤申请流程与要求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什么?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
    2023-03-30
    267人看过
  • 怎样申请农民工工伤认定
    农民工受伤后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用人单位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农民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一年内申请;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其他。陕西省已确定农民工工伤认定标准以及待遇支付办法对于农民工工伤如何认定,该《意见》明确规定,在我省行政区域内,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在注册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受注册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委托,生产经营地设区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受理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在外省进行了工商登记注册、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用人单位,应在工商登记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在注册地参加工伤保险,应在生产经营地参加工伤保险;在生产经营地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的规定依法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意见》中明确规定,对经过
    2023-07-27
    110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工伤认定技巧有哪些
    一、农民工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呢第一步,要确定被诉主体。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包工头不具备用人资格,应将发包单位即建设单位列为被诉主体。王中可以到太原市工商局查询建设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第二步,确认事实劳动关系(最长60天)。由于王中工作1个月就受了工伤,没有与用人单位签订过书面劳动合同,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供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凭证。因此,王中需要马上申请劳动仲裁,确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第三步,申请工伤认定(最长60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
    2023-04-01
    195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民工
    词条

    农民工是指在本地乡镇企业或者进入城镇务工的农业户口人员,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 农民工有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 更多>

    #农民工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在工地受伤老板不负责任,在工地上受伤的农民工能否认定工伤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04
      第一,农民不是用人单位的职工,不能认定工伤,第二,伤势达到几级伤残,需要进行伤残鉴定才知道。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
    • 工地上受伤怎么赔偿怎么赔偿受伤的农民工工地受伤有工伤保险怎么赔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工地上受伤认定为工伤的根据实际伤情享受工伤待遇。主要包括医疗待遇、辅助器具费用、停工留薪待遇、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
    • 农民工在工地上受伤应该要求包工头赔偿吗, 农民工工地受伤怎么赔偿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1-21
      1、包工头以及工地的发包方(房主)应对你的损失承担连带全部赔偿责任。 2、具体赔偿项目如下: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
    •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摔伤误工费怎么计算,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受伤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2-05
      农民工在建筑工地上摔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
    • 工伤鉴定农民工受伤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28
      劳动能力鉴定主要鉴定哪些项目 1、配置辅助器具的确认; 2、工伤职工工伤与疾病因果关系的鉴定; 3、工伤职工劳动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4、工伤职工生活功能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