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中离婚证明书样本公证的实践问题及应对措施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5 17:15:13 180 人看过

离婚公证由当事人住所地的公证处管辖,由于此类公证主要用于域外,当事人应当到其住所地办理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提出申请。申办离婚公证,当事人应当向公证处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1、公证申请表;2、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3、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其婚姻状况证明等有关材料;4、公证处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符合下列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予受理并书面通知当事人:(1)申请人适格的;(2)申请公证事项属于公证范围;(3)申请公证事项属于本公证处管辖;(4)申请材料基本齐全。不符合前述规定条件的申请,公证处应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通知当事人并告知对不受理不服的复议程序。

民诉法对离婚案件的特别管辖有哪些规定

离婚案适用特别管辖规定的情形,《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00: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离婚证相关文章
  • 缺席民事诉讼应对措施
    开庭不去会有什么后果1、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按撤诉处理。2、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3、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后果是不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默认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可能或导致败诉。民事诉讼原告拒不到庭怎么办?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提出的理由不正当,可以决定不延期审理,并通知原告。原告接到不延期审理的通知后,应当按时出庭。原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视为他放弃了自己的诉讼请求,处分了自己的民事权利,应当按照申请撤诉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2023-07-06
    12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后的应对措施
    民事诉讼中被告死亡的办法有:1、被告死亡,有遗产,有继承人的案件需要根据继承人是否同意参加诉讼分别处理。继承人愿意参加诉讼的,变更继承人为被告,继续审理。已经审理的,对变更后的被告有约束力,继承人不愿意参加诉讼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判决结果与其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列为第三人,查明遗产,判决以死亡当事人的遗产承担责任;2、被告死亡,有遗产,无继承人的案件处理,在实践中,法院应当通知民政部门或者集体参加诉讼,并仅以继承的价值承担民事责任;3、被告死亡,无遗产的,应当承担人的案件处理,被告死亡,无遗产的,应当追加责任人为被告,继续审理,承担责任人在其义务范围内。民事诉讼中院管辖范围(一)重大涉外案件。1、争议标的额大。2、案情复杂。3、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1、主体众多。2、标的额较大。3、有较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1
    2023-07-04
    300人看过
  • 离婚证书换发离婚证:法律规定的程序与实践问题
    不能。法院准予离婚的判决书与离婚证起一样的作用,证明双方已经离婚。民法典中并没有法条规定可以将离婚判决书换成离婚证书,此外离婚判决书与离婚证书是两种形式不同的离婚证明书。原因是男女双方协议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准予离婚的,该机关发放离婚证书;而对于一方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诉讼离婚的,且法院准予离婚的,此时发放的是离婚判决书。民法典办理离婚证可以委托他人吗离婚证能否委托他人代办,离婚是与身份相联系的严格的法律行为,有强烈的人身性,只能由具有夫妻身份的当事人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时进行,决不允许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更不允许他人冒名顶替办理离婚手续。有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协议离婚情况的,婚姻登记机关要对行为人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指出其行为的错误和违法性,驳回离婚请求,不予登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
    2023-07-15
    152人看过
  •  应对股东出资不实问题的措施
    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具有诉权,可寻求司法救济,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依据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若股东未能全面出资,则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全面出资的股东具有诉权,可寻求司法救济,要求该股东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同时依据公司章程或出资协议承担违约责任。二、要求该股东将未出资的股权内部转让出资到位的股东可以与该股东协商要求其将未出资部分的股权内部转让,之后由受让股权的股东履行出资义务。 股 权 转 让 规 则 有 哪 些 ?股权转让规则是指在公司股权交易过程中需要遵守的法律规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权转让应当遵循以下规则:1. 股权转让价格应当公允,不得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 股权转让应当向公司其他股东通知,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3. 股权转让应当向公司聘
    2023-09-11
    194人看过
  •  受贿罪审判实践中的关键问题及应对策略
    本文介绍了受贿罪的认定需要注意的几点,包括区分受贿罪与接受正当礼物的界限,划清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的界限,正确认定和处理贿赂案件,以及划清受贿罪与贪污罪、敲诈勒索罪、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产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犯罪客观方面和犯罪客体不同。在判断是否构成受贿罪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明确受贿罪与接受正当礼物的区别;其次,需要明确受贿罪与不当得利的界限。2、划清受贿罪与一般受贿罪的界限。区分受贿罪和一般受贿罪的关键在于找出受贿罪的数额和情节。3、正确认定和处理实践中的贿赂案件。四、划清受贿罪与贪污罪的界限。5、划清受贿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界限。6、划清受贿罪与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的界限。受贿罪和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是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产的行为。两者的区别在于:犯罪主体不同;犯罪客观方面不同;犯罪客体不
    2023-09-01
    293人看过
  • 征迁工作中问题的应对措施
    1、做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由于征地拆迁对象所处的弱势地位和信息的不对称,他们对工程建设的有关情况及其重要性、必要性往往认识不足,征地拆迁又要马上直接触及其切身利益;许多群众没有征地拆迁的经历,对征地拆迁政策又缺乏了解,难免产生一些抵触情绪。如何使他们较快较好地接受这个现实,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就显得极为重要。作为征地单位和施工企业就要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征地拆迁的宣传工作。2、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征地拆迁工作是目前工程建设中公认的大难题。如要保证顺利进行,不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企业都要成立强有力的组织指挥机构,有关领导要亲自挂帅,内部进行组织分工,明确各自职责、范围和目标,要制订工作制度,建立工作网络,规定相关纪律与注意事项,出台相应的奖罚措施,对于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联系,防止发生不应有的事件,以全力配合地方政府做好工作。3、紧紧的依靠地方政府地方政府是做好征地拆迁工作的关键。从法律和权限上讲,征地
    2023-07-02
    123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文书真伪的“举证责任”问题
    在民事诉讼实务中,文书(尤其是私文书)的真伪时常成为攻防双方争议的焦点,并进而影响诉讼的成败。实践中常常出现的情形是,双方当事人及法官都对某文书的真伪需要证明没有疑问,但就谁来证明——具体而言就是谁需要提交鉴定申请并交纳鉴定费用——的问题却无法达成一致。一般被实务界和学术界称为文书真伪的举证责任问题。从法条出发,《民事诉讼法》第64条和《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条、第25条对此问题都束手无策。面对这种法律漏洞,实践中许多法官的做法是从事实的分类上去理解举证责任分配,即肯定某个事实者承担举证责任,而否定者不承担举证责任。但在一些案例中,这种司法实践经验也无助于解决问题,难以对这种举证责任进行合理的分配。立法上借鉴比较法上的成熟制度不失为一条捷径,但处理具体问题时不能直接适用或者照搬国外法,而必须从我国现有的法律制度等制度环境出发,寻求更具合法性的解决途径。由此,运用法律解释学寻求符合
    2023-06-06
    472人看过
  • 实践中虚假诉讼罪的相关问题
    需注意下列问题:1.追诉程序的启动时机,即何时启动,是在民事诉讼进行中还是民事诉讼终结后。2.管辖法院问题,即由哪个法院管辖。一般而言,民事诉讼的审理法院即为犯罪行为发生地,由其管辖似乎更有利于查明事实,节省司法资源。但是,由民事诉讼的审理法院管辖极为不妥,既违反刑事诉讼回避规定,也违反刑事诉讼证据规定,因该法院的工作人员都可能是被取证的对象、出庭作证的主体。从公平起见,应由其他法院管辖。虚假诉讼罪的构成虚假诉讼罪的构成如下:1、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年满16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或者单位均可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则为故意。3、犯罪客体为复杂客体,包括国家司法秩序以及他人合法权益。4、客观方面为:首先,行为人必须捏造事实;其次,而行为人提起的必须是民事诉讼;最后,行为人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行为,应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刑法》第307条第1款,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
    2023-07-19
    118人看过
  •  公款挪用问题应对措施
    员工挪用公款时,公司会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包括开除或赔偿单位损失等措施。若存在犯罪事实,公司可以报警追究员工的刑事责任,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判决。挪用公款罪和挪用资金罪是两种不同的罪名,前者针对国家工作人员,后者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如果员工挪用公款,公司会按照制定的规章制度进行处理。这些处理措施可能包括开除或赔偿单位损失等。2、进行报警,追究职工挪用公款的刑事责任。存在犯罪事实的,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之后移交给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后由人民法院判决。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公司款项,构成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除国家工作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挪用公司款项,构成挪用资金罪的,由人民法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如何处理员工挪用公款?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公司对员
    2023-11-22
    35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证据规定的问题及解决方法
    在诉讼过程中,一方当事人陈述的于己不利的事实,或者对于己不利的事实明确表示承认的,另一方当事人无需举证证明。在证据交换、询问、调查过程中,或者在起诉状、答辩状、代理词等书面材料中,当事人明确承认于己不利的事实的,适用前款规定。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施行时未结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适用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但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案件,2013年1月1日前依照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第二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继续审理。第三条2013年1月1日未结案件符合修改前的民事诉讼法或者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送达规定的,人民法院已经完成的送达,仍然有效。第四条在2013年1月
    2023-07-23
    182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对方进行报复应对措施
    因离婚诉讼中对方存在报复行为,且该行为已严重威胁到申请人的人身安全,此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请求法院对自己进行保护,报复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是侮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情节轻微的,可以报警让警察处理。因离婚诉讼中对方存在报复行为,且该行为已严重威胁到申请人的人身安全,此时申请人可以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请求法院对自己进行保护,报复行为造成人身伤害或者人身侮辱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情节轻微的,可以报警让警察处理。 离 婚 诉 讼 对 方 报 复 , 可 以 报 警 吗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对方采取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对另一方及其近亲属实施打击报复,已经违反了《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受害人及他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双方的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寻求救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人身保护令。
    2023-09-21
    78人看过
  • 交通事故第三者责任保险施行中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使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及时得到救治和赔偿,《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制度的实行,对于及时抢救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然而,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后,一些机动车所有人为逃避第三者责任险不惜采取违法手段,致使这些车辆在交通管理上失控,以致引发交通事故后,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得不到有效保障。为解决这些问题,本文试图提供一种思路,供参考。一、第三者责任险的施行现状无牌无证车辆多。一些人购买车辆后,为了逃避第三者责任保险,不上牌,不办证。这种现象在农村比较严重,一些农民把车买回家,农忙时用于田间作业,闲暇时用来跑运输或作为走远路进城办事串亲访友的代步工具,如果遇到交警检查时则绕道而行或者干脆加大油门冲过卡点,以此逃避检查。不参加年检的车辆多。在车辆年检时
    2023-05-05
    398人看过
  •  诉讼中保全措施的解除问题
    在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民事诉讼在判决作出以前,当事人的是非并未确定,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而也就不应该因为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而蒙受损失,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要受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被申请人一旦败诉,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在当事人提供担保后,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民事诉讼在判决作出以前,当事人的是非并未确定,财产保全的被申请人并不一定败诉,因而也就不应该因为人民法院的财产保全措施而蒙受损失,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同样要受法律的保护。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目的是保障将来被申请人一旦败诉,判决能够得以顺利执行。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解除了已经采取的查封、冻结、扣押等措施,也不会影响将来判决的执行。因而,在这种情况下,为了保护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人民法院应该解除有关保全措施。 【 最 终 答 案 】 当 事 人
    2023-09-19
    143人看过
  •  事实与起诉书不符时的应对措施
    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书和事实不符可以在答辩状中指出,并且需要提交证据来证明这些事实与起诉书所载的事实不符。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起诉书和事实不符可以在答辩状中指出,并且需要提交证据来证明这些事实与起诉书所载的事实不符。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3 ) 在 诉 讼 中 如 何 自 证 清 白 ?在诉讼中,自证清白非常重要。当被控告或被指控为犯罪时
    2023-09-02
    414人看过
换一批
#离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离婚证
    词条

    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一般由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和人民法院颁发。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 更多>

    #离婚证
    相关咨询
    • 离婚诉讼案件中实践中的调解措施是怎样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1
      法院调解的程序,是指审判人员进行调解活动和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的步骤和方式。由于法院调解的过程是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的审理过程,因此法院调解没有单独的程序而是与整个审理程序结合在一起的。民事诉讼法只对法院调解作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规定法院调解的具体程序。
    • 离婚案件中法院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应当采取哪些应对措施措施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1-26
      首先,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组织当事人围绕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进行质证,并针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进行说明和辩论。能够反映案件真实情况、与待证事实相关联、来源和形式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应当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第一百零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照法律规定,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对证据有无证明
    • 怎样写车祸赔偿证明范本及实践证据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1-07
      兹证明我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今在我单位工作,其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治疗,出院后至今在家中休养,因交通事故非我单位原因造成,故其未上班期间我单位未发放工资。_______受伤前三个月平均工资为__________元/月。 特此证明 单位公章:___________
    • 离婚诉讼当事人十大顾虑及应对措施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1-01-27
      离婚诉讼当事人十大顾虑及应对措施   由于绝大部分当事人是第一次经历离婚诉讼,因此,通常有很多担心和顾虑,常见的十种分别是:  一、对方“不睬”法院传票怎么办?  很过当事人在诉前与对方谈及离婚时,对方态度恶劣,甚至扬言,你起诉了我也不接传票,我也不到庭,就是让你离不成!其实,您大可不必担心。我们经常会遇到这样的案例,但最终“不睬”法院传票的寥寥无几。为什么呢?虽然现在长沙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通常是
    • 民法典婚姻法民事诉讼中离婚财产公证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04
      离婚时的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为先,夫妻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则由法院根据财产的情况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一人一半,民法典明确规定,在诉讼离婚,法院可以依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财产分割,这属于民法典对于婚姻家事领域新增的规定,也就是说,出轨、家暴等都会影响财产分割比例。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明确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