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阻碍党和政府实现对人民的关心,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破坏党群关系,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然而,由于刑法和刑诉法对该罪的有关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司法实践中对该罪少有适用,打击不力。
挪用特定款物的行为阻碍党和政府实现对人民的关心,直接危及人民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破坏党群关系,直接影响社会稳定。然而,由于刑法和刑诉法对该罪的有关规定存在一些问题,司法实践中对该罪少有适用,打击不力。
一、立案管辖不科学,造成管辖误区
据刑诉法第十八条规定,该罪由公安机关立案管辖。然而该罪不论从犯罪的客体、客观方面,还是从主体来讲均符合职务犯罪特点,有权管理特定款物的只能是从事公务或受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该罪在现行刑法中归入侵犯财产罪也不合理,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实质是将特定款物挪作其他公用,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专款专用制度,而不是财产权,挪用特定款物罪其实质就是滥用职权、符合职务犯罪特点。事实上,由于它具有职务犯罪特点,这一犯罪往往是检察机关在查办职务犯罪中发现的,而公安机关却无从知晓、无从掌握。结果往往是掌握事实的无管辖权,有管辖权的难以掌握事实。这样在司法实践中影响了公正与效率,也不利于节约诉讼成本。为此应当将此罪纳入第八章职务犯罪中,列入检察机关立案管辖范围。
二、所规定的特定款物面太窄,不利于打击
专款专用是确保许多重要课题、项目、事业顺利进行的必要条件。中国现阶段经济建设增长速度快,各项基础建设增多,特别是西部大开发,国家加大了对西部建设投入,如农网改造、通线油路、高速公路、天保工程等资金,一些地方部门从局部利益出发以虚列工程等方式,将这些专项资金套取出来挪作他用,严重影响了国家投入的工程质量,其危害是可想而知的。所以用刑法的手段来保护这些资金的专款专用是必要而且是迫切的。为此,有必要对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中的特定款物的规定作进一步完善。
三、规定不详细
挪用特定款物罪对数额的规定和造成的危害后果未作具体规定。挪用特定款物罪对数额也应根据各种资金性质不同来规定构成该罪的数额幅度,如什么叫巨大、什么叫特别巨大,同时也应规定虽然数额未达到立案标准但造成严重后果应如何追究等等情况。
-
怎么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标准
244人看过
-
如何认定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如何处罚
491人看过
-
挪用特定款物罪辩护词有什么相关依据?
175人看过
-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否构成挪用财物罪
242人看过
-
特定款物挪用罪的刑事处罚
396人看过
-
特定款物挪用罪的定义和适用范围
213人看过
职务犯罪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开展违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破坏国家职务管理职能的总称。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处罚。 常见的职务犯罪包括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介绍贿... 更多>
-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行为有哪些特定款物罪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16挪用特定款物罪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单位实施的挪用国家特定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3、主体要件,主体为管理特定款物的单位和个人; 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
-
挪用特定款物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挪用特定款物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15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1、“情节严重”与“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两个要件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仅“情节严重”但未造成童大损害,或仅造成重大损失,但并非“情节严重”,都不能认定为犯罪。 造成“重大损害”一般是指严重影响当时当地的救灾、抢险、防汛
-
什么是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客体是什么,又包括什么?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5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一)挪用特定款物罪的客体要件 挪用特定款物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关于特定款物专门使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我国在政府财政支出中特别设立民政事业费一项,包括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以便帮助人民群众战胜自然灾害,解决生活中的具
-
挪用特定款物罪判刑如何进行,有哪些相关的量刑标准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4我国1979年《刑法》就规定的挪用特定款物公款罪名。 挪用特定款物罪,是指违反特定款物专用的财经管理制度,挪用国家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行为。 刑法:第二百七十三条【挪用特定款物罪】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挪用特定款物罪能不能概念为挪用公款罪?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10不一样。 一、犯罪主体不同 1、挪用公款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 国家工作人员和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 2、挪用特定款物罪的主体是经手、管理特定款物的工作人员,也就是对特定款物有调拨、保管、分配、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员。 二、犯罪目的不同 1、挪用公款罪的目的是为了个人使用或者为他人进行非法活动、营利活动; 2、挪用特定款物罪的目的是为了单位另行使用。 三、犯罪客体不同 1、挪用公款罪侵犯的客体室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