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故意?
不一定,因为故意和过失犯罪主要是从主观过错的角度分类,作为和不作为主要是从犯罪人本身的行为的主动与否进行分类。两者是可能存在交叉,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过失犯罪。
首先,要知道什么事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指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行的行为。
其次,其分类包括以下三种:
1、纯正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
所谓“纯正”指的是该类犯罪只能由不作为行为构成,而不能由作为行为构成。同时,在纯正不作为犯罪的犯罪构成中,对法定义务的违反,是该类犯罪成立的前提,也是该类犯罪构成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中的重要内容。
2、不纯正不作为犯(不真正不作为犯)
所谓不纯正不作为犯,是指行为人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的通常以作为形式实施的犯罪,例如以不作为形式实施的交通肇事后逃逸甚至放任更严重危害后果发生的间接故意杀人案件等。3、混合不作为犯
我国有学者根据刑法分则对具体犯罪的不作为模式,除了把不作为犯分为纯正不作为犯和不纯正不作为犯之外,还提出了另外一种不作为犯,即混合不作为犯。
所谓混合不作为犯的表述为“混合不作为犯是指既有作为又有不作为共同构成的犯罪形态”,“混合不作为犯的特点在于作为与不作为必须同时存在才能构成犯罪,如果只有作为或者只有不作为,则不能成立该犯罪”,例如我国现行刑法规定的抗税罪和走私罪便同时包含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在抗税罪中不交税是不作为行为,抗拒收税则是作为行为;同样,在走私罪中,不如实申报出入境物品是一种不作为行为,逃避海关检查却是作为行为。
再次,要区分故意与过失(是否明知或应知)。
最后,在具体不作为犯罪中分析主观要件,结合起来,就知道是故意犯罪还是过失犯罪了。
如果是行为人并没有某项义务,即法律并不允许其实施某种行为的,即行为人实施杀人等行为的,就存在作为犯罪的现象,此时人民法院可以按照犯罪故意或者是过失追究具体的责任,但是实际上,多数的犯罪都属于的故意犯罪,因为过失行为主观上并不存在过错。
-
不作为是否存在过失犯罪
481人看过
-
不作为故意杀人未遂是否存在
342人看过
-
不作为犯罪都是故意犯罪吗?
355人看过
-
不作为犯罪都是故意犯罪吗?
164人看过
-
间接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
444人看过
-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中止
379人看过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
不作为犯罪是否存在过失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71、纯正不作为犯(真正不作为犯) 纯正不作为犯是指由刑法明文规定的只能由不作为构成的犯罪,它是以不履行特定义务为构成要件的犯罪。也就是说,在我国现行刑法中,行为人的行为但凡符合法律明文规定的不作为犯罪的构成要件,都可根据法律的规定定罪量刑。 因此,纯正不作为犯罪的成立必须以构成要件齐备为前提。例如,遗弃罪,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等。所谓“纯正”指的是该类犯罪只能由不作为行为构成,而不能由作为行为构成。
-
不作为犯罪是否要求故意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17所谓不作为是指行为人负有刑法要求必须履行的某种特定的义务,能够履行而没有履行的行为。可见,不作为指的是犯罪构成中的客观要件,而故意则是主观要件。因此,即使是不作为,也可以是直接故意。
-
故意犯罪是否存在未遂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5故意犯罪不存在犯罪未遂状态,因为故意犯罪中,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与否是持一种放任态度,当法律程度上的危害结果发生时,则已成立犯罪既遂。我国《刑法》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不作为犯都是故意犯罪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7-15不作为犯罪既可能是故意犯罪也可能是过失犯罪 从刑法理论框架来讲,我国现今认定犯罪的标准仍然是四要件:侵犯客体;客观方面;犯罪主体;主观方面。作为与不作为是属于客观方面要件中的犯罪行为的分类;而故意与过失则是主观方面的两种不同形态。二者分属于不同的犯罪构成要件之中,没有必然联系,可能发生随便交叉。 不作为犯罪指不作为是相对于作为而言的,指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特定的法律义务,并且能够实行而不实
-
间接故意是否存在犯罪未遂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17间接故意同直接故意在认识因素上是一致的,即对自己行为造成社会危害性的发生的认识都是明知的。但是在意志因素上却存在原则上的区别:直接故意是希望自己的行为造成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而间接故意并不持希望的态度,而是放任危害社会结果的发生。所以,在间接故意的场合,行为人并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发生的明确目的,因而间接故意无犯罪目的可言。行为人实施这一犯罪的意图,主要是在于追求这一危害结果以外的其他结果,其中既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