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夺罪概念、特征和犯罪构成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1 12:10:17 214 人看过

一、抢夺罪的概念及其构成

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一)抢夺罪的客体要件

抢夺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抢夺罪与抢劫罪不同;抢夺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

抢夺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抢夺罪。

(二)抢夺罪的客观要件

抢夺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使行为人夺取财物的行为使被害人跌倒摔伤或者死亡,也不成立抢劫罪;对伤害与死亡结果另成立其他犯罪的,视情况从一重论处或者与抢夺罪实行并罚。但是,如果行为人携带凶器抢夺的,则应以抢劫罪论处。夺取的对象必须是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抢夺财物的数额不大,就不以犯罪论处;如果故意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则不成立抢夺罪,而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

(三)抢夺罪的主体要件

抢夺罪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抢夺罪主体。

(四)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抢夺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侵害公私财产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至于抢夺的动机可能是多种多样的。如为了自己享有而抢夺,为了帮别人而抢夺,不管犯罪的动机如何,只要行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就具备了抢夺罪的主观要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0: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犯罪构成相关文章
  • 青少年性犯罪概念和特点
    青少年性犯罪是什么青少年性犯罪是是指青少年为了满足其变态的心理需求和物质上的贪欲以及为填补空虚的心理而实施的以性为内容的侵犯社会管理秩序的良好风俗的犯罪的总称。具体可以分为暴力性犯罪和其他性犯罪,其中暴力性犯罪包括强奸、强制猥亵、以猥亵或强奸為目的掠取和诱拐,而其他猥亵包括公然猥亵和儿童买春、聚众淫乱、组织淫秽表演等等。青少年性犯罪有以下几个特点:1、团伙性很多青少年性犯罪具有固定的团伙,在实施性犯罪时有一定的分工,如团伙中有的负责寻求侵害对象,有的负责望风,有的负责联络,甚至还有专门的场所供其进行犯罪活动时使用。还有的则是一些暗娼和有劣迹的男青年联系起来,由男青年拉嫖客,利用个体发廊、出租车等场所进行性犯罪活动。2、主体文化层次提高过去,参与性犯罪活动的青少年大多都是无业人员、待业青年,这些青少年在一些不良因素的影响下,染上因乱恶习,其中大部分女青年则是由于经济困难而从事卖淫行为。近年来
    2023-04-25
    340人看过
  • 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
    危害国家安全罪是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行为。危害国家安全罪是一个概括性罪名,是对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共同特征的概括。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是中国刑法中规定的危害性最大的一类犯罪,因此,刑法分则在第一章就对危害国家安全罪进行了规定。最高法院要求,各级法院要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严惩杀人、抢劫、爆炸、黑社会性质组织等严重刑事犯罪,严惩编造散布虚假恐怖信息、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构成特征:犯罪客体犯罪侵犯的客体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国家安全”,是指国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的安全。具体是指国家的独立、国家的团结统一、国家的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政权、基本制度及国家的其他根本利益的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安全,是指中国的主权独立、团结统一、领土完整和安全
    2023-02-15
    319人看过
  • 区分盗窃罪、抢劫罪和抢夺罪的特征
    盗窃罪与抢夺罪的最本质区别就在于客观方面行为的隐蔽性和公然性。盗窃罪的隐蔽性是指行为人自以为行为时其行为不被财物的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抢夺罪的公然性是指行为人不计较行为时其行为是否会被财物所有人或保管人发觉。绑架罪抢劫罪抢夺罪的区别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绑架罪是以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方法,并以被绑架人的安危为要挟,勒索财物行为的指向对象为被绑架人以外的第三人,即被绑架人的近亲属或其他人,而不可能是被绑架人;抢劫罪的方法则一般不表现为非法剥夺人身自由,而且其要挟的人及劫财行为指向的对象一般具有同一性。绑架罪由于是将被绑架人作为人质向第三人索取财物,因此获取财物的时间不可能是绑架行为实施的当时,也一般不可能是当场获取财物。而抢劫罪只能是当场及在暴力、胁迫行为实施的当时劫取财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
    2023-07-10
    220人看过
  • 抢夺罪的概念及刑事责任
    一、概念及其构成抢夺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乘人不备,公开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在此点上本罪与抢劫罪不同;本罪只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不危害人身安全,属单一客体。本罪的犯罪对象是一般的财物,如金钱、物品等,不包括枪支、弹药、公文、证件、印章等特殊物品,否则不构成本罪。(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乘人不备,出其不意,公然对财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数额较大的财物的行为。抢夺行为必须公然进行,但不是指必须在不特定人或多数人面前实施抢夺行为,而是指公开夺取财物,或者说在被害人当场可以得知财物被抢的情况下实施抢夺行为。抢夺行为是直接夺取财物的动机,即直接对财物实施暴力而不直接对人的身体行使暴力;实施抢夺行为的,被害人可以当场发觉但来不及抗拒,而不是被暴力制服不能抗拒,也不是受胁迫不敢抗拒。这是抢夺罪与抢劫罪的关键区别。即
    2023-04-12
    205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概念与犯罪构成
    非法经营罪,是指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限制买卖物品和经营许可证的市场管理制度。为了保证限制买卖物品和进出口物品市场,国家实行上述物品的经营许可制度。其中进出口许可制度是经营许可制度的重要内容,买卖进出口许可证和进出口原产地证明的行为除侵犯市场秩序外,还侵犯了对外贸易管理制度。根据《对外贸易法》的埃塞俄比亚,国家实行统一的对外贸易制度,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促进和发展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贸易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对外贸易方面根据所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给予其他缔约方、参加方或者根据互惠、对等原则给予对方最惠国待遇、国民待遇。任何国家或者地区在贸易方面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采取歧视性的禁止、限制或
    2023-06-12
    303人看过
  • 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
    一、我国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基本特征有哪些内容?1、概念:所谓犯罪构成,是我国刑法所规定的,决定某一具体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及其程度而为该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需的一切客观和主观要件的总和。2、特征:犯罪构成对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具有决定意义,而且是该行为成为犯罪所必需的那些事实特征。换言之,任何犯罪都可以由很多事实特征来表明,但是,并非每一个事实特征都是犯罪构成的要件。具体到某一事实特征来说,能否成为犯罪构成的要件,有一项客观的标准,即看其对于决定行为的性质及其社会危害性有无意义,是否是该行为构成犯罪所不可缺少的。二、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2)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犯罪预备形态的主观特征也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进行犯罪预备活动的意图和目的,是为了顺利着手实施和完成犯罪。(2)犯罪在实行行为尚未着手时停止下来,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
    2023-04-13
    186人看过
  • 非法经营罪概念特征
    刑事责任年龄
    (一)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未经许可经营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以及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二)非法经营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商品交易市场管理秩序。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从事非法经营,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种行为:(1)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2)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是批准文件;(3)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4)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实施上述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可构成本罪。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4、本罪在主观方面是故意,一般具有非法营利的目的。一、非法经营罪可以选择取保候审吗
    2023-03-19
    175人看过
  • 了解犯罪未遂的概念和特点
    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根据这一规定,犯罪未遂具有以下三个特征:(一)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这一特征是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相区分的主要标志,它表明犯罪已进入实行阶段。所谓实行行为的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施刑法分则所规定的某种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着手是实行行为的起点。我们应该从主观和客观相统一的意义上去把握着手:主观上,行为人实行犯罪的意志已经通过客观的实行行为开始充分表现出来;客观上,行为人已经开始直接实施具体犯罪构成客观方面的行为。着手的主观和客观这两个基本特征的统一,反映了着手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程度,为认定着手实行犯罪提供了一般标准。(二)犯罪未得逞(三)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和犯罪中止的概念和特征(一)犯罪未遂概念: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
    2023-07-05
    148人看过
  • 未遂犯罪的概念及其法律特征
    概念:犯罪未遂,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形态。犯罪未遂是犯罪未完成形态之一。构成要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所谓已着手实行犯罪,指犯罪分子已经开始实行刑法分则条文所规定的某种犯罪行为。2.犯罪未得逞。所谓犯罪未得逞,指犯罪没有既遂,即犯罪行为尚未完整地实现刑法分则规定的全部犯罪构成事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遂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刑法规定,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未遂和犯罪预备都是犯罪的两种停止形态,一旦发生了犯罪未遂或犯罪预备的情况就意味着犯罪行为的终止,不能再继续达到既遂或中止状态。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
    2023-07-09
    141人看过
  • 犯罪预备的概念,特征及类型
    我国刑法第22条第1款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我国刑法学界认为这只是对犯罪预备行为的描述,并非犯罪预备的概念。根据这一规定及有关刑法理论,犯罪预备形态,是指行为人为实施犯罪而开始创造条件的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行为的犯罪停止形态。一、犯罪预备的特征犯罪预备形态具有以下特征:1.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犯罪预备形态的客观特征包括两个方面:(1)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不同于犯意表示。犯意表示是指以口头、文字或其他方式对犯罪意图的单纯表露。二者的区别在于:犯罪预备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已具备特定的犯罪构成,我国刑法规定原则上要作为犯罪处理;而犯意表示,还不是行为,无论是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还是客观表现上看,都不是在为犯罪实施创造条件,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对犯意表示不能处罚。不过需要注意的是,
    2023-04-22
    375人看过
  • 抢劫罪的概念特征及界限是什么
    1、抢劫罪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2、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和公民的人身权利。对于抢劫犯来说,他最根本的目的是要抢劫财物,侵犯人身权利,只是其使用的一种手段。3、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护者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对人身实施强制的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种当场对被害人身体实施强制的犯罪手段,是抢劫罪的本质特征,也是它区别于盗窃罪、诈骗罪、抢夺罪和敲诈勒索罪的最显著特点。4、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依刑法第17条规定,年满14周岁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该罪的主体。5、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目的,如果没有这样的故意内容就不构成本罪。如果行为人只抢回自己被骗走或者赌博输的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他
    2023-06-13
    84人看过
  • 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
    一、抢夺罪犯罪预备构成犯罪吗需要,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刑罚的本质目的在于通过对犯罪行为实施者的惩罚,起到威慑和预防犯罪的作用。犯罪预备虽然还没有实施犯罪,客观上没有造成损害,但对社会是存在着显而易见的潜在危害的,如不加以制止和惩罚,无疑最终会导致犯罪的实施,给社会造成重大损害。所以,我国刑法在第二十二条中规定对预备犯也应予以刑事处罚,但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二、犯抢劫罪如何判刑处罚?(1)处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携带凶器抢夺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刑法》第二百八十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人伤
    2023-04-16
    355人看过
  • 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概念和特征
    什么是危害国防利益罪?危害国防利益罪,是指危害作战和军事行动,危害国防物质基础和国防建设活动,妨害国防管理秩序,拒绝或者逃避履行国防义务,损害部队声誉的行为。那么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特征是什么?危害国防利益罪的构成特征如下:1、危害国防利益罪侵害的同类客体,是国防利益。所谓国防利益,是指国家为提高国防物质基础建设水平,加强国防管理,防备和抵御侵略与颠覆,捍卫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维护部队声誉,而享有的进行军事及与军事有关的建设和斗争等活动的排他性的权利。具体包括作战利益与军事行动利益,国防自身安全,武装力量建设,国防物质基础,军事斗争,国防管理秩序等等。任何人(主要指非军人)实施的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行为,冲击军事禁区行为,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都会危及国防利益。为维护国家利益,国家对情节严重或造成重大后果的上述行为均作为犯罪,予以刑事处罚。2、危害国防利益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实
    2023-04-25
    426人看过
  • 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
    一、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概念和特征重大责任事故罪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特征:(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三)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只有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四)本罪在主观方面是过失。界限:(一)重大责任事故罪与一般责任事故的界限。区别是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所造成的事故是造成了重大伤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即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3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或使生产、工作受重大损失的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否则不构成本罪。(二)重大责任事故罪与自然事故、技术事故、科学研究失败的界
    2023-04-12
    18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构成的四个要素是犯罪主体、犯罪客体、犯罪的主观方面和犯罪客观方面。只有符合上述四个条件的,才可认定行为构成犯罪,但犯罪成立后也可因为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原因而对犯罪认定予以否定。... 更多>

    #犯罪构成
    相关咨询
    • 行贿罪的概念与特征, 构成行贿罪的概念, 行贿罪的构成和特征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行贿罪是什么(一)行贿罪的概念行贿罪,是指行为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而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的行为。(二)行贿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次要客体是国家经济管理的正常活动。2、犯罪客观方面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在经济往来中,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3、犯罪主体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
    • 共同犯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能说下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共同犯罪的特征,即成立条件为: 必须是二人以上; 必须有共同故意; 必须有共同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0-16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3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挪用资金罪具有如下构成特征: ( 1)本罪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产权,具体侵犯的只是单位对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犯罪对象限于本单位的资金。 ( 2)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
    • 洗钱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是什么洗钱罪的概念和构成特征各自是怎样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06
      一、什么是洗钱罪(一)洗钱罪的概念洗钱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等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通过存入金融机构、投资或者上市流通等手段使非法所得收入合法化的行为。(二)洗钱罪的构成特征1、犯罪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他既侵犯了金融秩序,又侵犯了社会经济管理秩序,还侵犯了国家正常的
    • 贪污罪概念与构成特征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23
      1.贪污罪概念: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2.贪污罪的构成特征:①侵犯客体是负责客体,即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的所有权。②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③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已经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④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