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应该如何撤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22:12:16 429 人看过

对于自诉刑事案件,我国刑诉法第212条规定“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如果是“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则不适用调解。而对于公诉案件,撤案的决定权在公安机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被害人可以就刑事附带民事部分接受调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因而,刑事案件如果是公诉案件被害人无法撤案,只有自诉的刑事案件才能够自行撤案。

一、检察院不起诉就无罪了么

不起诉不等同于无罪。免于起诉(即不起诉)是人民检察院对自己侦查终结的案件或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经审查认为被告人的行为虽已构成犯罪,但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或应当免除刑罚所做的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理决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依法不追诉原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第一百八十条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后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15: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刑事诉讼法相关文章
  • 上诉后撤诉刑事案件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时候,如果被告人对法院一审判决结果不服的,是可以提起上诉的,提起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确定是否受理案件,受理的上级法院可能会组成合议庭审理案件。当事人提起上诉后,如果在上诉期内上诉人撤销案件的,法院一般是会准许撤销案件的。如果上诉期满后撤回上诉的,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经二审法院审查,原一审判决结果是正确的,适用法律正确,有犯罪事实的,应该撤销上诉,如果一审判决是有错误的,应该不准撤回,按二审的程序审理案件。如果一审是判处被告人死亡并且立即执行的,被告人提起上诉后,被告人撤诉的,二审法院应该不准许撤诉,按二审程序审理案件。刑事案件提起上诉的,是可以进行撤诉的,但要依据撤诉提起的时间而定,如果超出上诉期的,应该由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的内容主要同一审的判决是否正确,如果不正确的,一般是不准许撤诉的。
    2023-04-21
    378人看过
  • 如何在公安局撤销刑事案件?
    公安机关在侦查刑事案件的过程中,认为不构成犯罪的但需要行政处理的,要移送至有关部门;若认为案件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或不认为是犯罪的时候,在刑事和解后,由公安机关报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当上级公安机关发现下级公安机关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可以撤销或者变更,也可以指令下级直接纠正。刑事案件怎样申请撤案相关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对于已经侦查的案件,由于存在法定的情形依法予以撤销的,可以终止诉讼。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以及不认为是犯罪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等情形的案件以及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等情形的案件,不予追究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刑事责任的,可以撤销该刑事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
    2023-06-30
    60人看过
  • 什么刑事案件应该自诉?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虐待案。(4)侵占案。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1)故意伤害案(轻伤)。(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但是
    2023-03-03
    179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诉讼,应该如何办理?
    刑事附带民事流程如下:1、向检察机关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直接向法院递交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申请起诉书;2、按照民事诉讼的举证原则,准备相关证据材料;3、刑事立案庭在收到立案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予以立案;4、缴纳诉讼费用;5、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与刑事案件,一并开庭审理,先审刑事再审民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有哪些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2、因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的物质损失。3、实质损失和必然遭受的物质损失。4、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5、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6、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就民事赔偿
    2023-07-04
    126人看过
  • 刑事案件法院撤案理由
    刑事案件法院撤案理由是怎样的1、刑事案件的和解主要是指民事部分的双方通过协商解决民事赔偿事宜。2、撤诉主要指民事诉讼案件立案后判决前双方通过协商解决后,申请法院撤销案件。3、对于刑事案件而言,不存在和解撤案问题,因为刑事案件是公权介入,公权不存在和解的问题;但刑事案件存在撤销案件的问题,也就说,构成违法,但情节轻微,不认为是犯罪,或虽然构成犯罪,但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不予以追究刑事责任,才何以撤销案件。就你所说的案件,如果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并于移动公司就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协议,有可能刑事方面不予立案,只给与治安处罚。换一句话说,如果是构成犯罪,能和移动公司就民事赔偿达成赔偿协议并取得谅解书,对减轻刑事处罚是由好处的,也许还可以判缓刑。
    2023-06-14
    178人看过
  • 刑事自诉无法立案,应该如何应对?
    刑事自诉不予立案,可以自行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刑事自诉找不人怎么办刑事自诉找不人如何处理依据刑事诉讼法的埃规定,刑事自诉案件找不到被告人的,法院会对被告人进行传唤,如果经传唤不出庭的,法院会作出缺席判决。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自诉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法庭审理过程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需要调查核实的,适用本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第二百零六条
    2023-07-05
    491人看过
  • 刑事案件立案后什么情况下应当撤销案件
    刑事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立案后可以撤销案件吗立案后,可以撤销案件。如果是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或者是刑事诉讼中的自诉案件,当事人都可以申请撤销案件。如果是刑事诉讼中的公诉案件,当事人不可以申请撤销案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由司法机关撤销案件:1、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已经过了追诉时效期限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但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3、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4、犯罪嫌疑人死亡的。5、犯罪嫌疑人受到特赦令特赦,免除刑罚的。6、其他法律规定可以撤销案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
    2023-08-13
    146人看过
  • 有哪些情形应撤销刑事案件?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以下情形之一应撤销刑事案件:(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检察院判渎职罪又免于起诉是什么意思不是免于起诉,而是不起诉,绝对不起诉的适用条件是以下6种情形之一:(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二、醉驾可以免于刑事责任吗醉驾可以免于刑事责任的情形如下:(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
    2023-02-14
    20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如何应对刑事案件?
    这个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一般处理原则是“先刑后民”:如果是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当事人没有控诉被告,还是按照民事案件审理民事请求;如果原告想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并提出诉讼请求,可以将案件移送刑事庭审理;如果是公诉案件,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中,如果发现案件实体内容有涉嫌刑事犯罪的情况时,法院应裁定中止审理,并将发现的情况或线索及时移送具有侦查权的侦查机关。民事诉讼中录音证据的限制原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问题的批复》曾经规定: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音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以违法证据排除规则排除使用。而最高人民法院新的民事诉讼证据规则重新规定了非法证据的确切含义,即《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录音证据而言就是说,如果录音证据的持有者采用了
    2023-07-12
    202人看过
  • 判刑过重的一审刑事案件应该如何解决
    刑事案件一审判刑过重可以申请再审。在刑事审判活动中,刑事二审程序、死刑审查程序和刑事再审程序都具有纠错的功能。刑事再审程序是刑事审判纠错机制的核心部分和关键,其主要功能是发现和纠正错误有效判决的案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为3个月;需要延长期限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刑事案一审判刑过重怎么办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如果刑事案件一审判刑过重的,可以由人民检察院提起抗诉或者由当事人提起上诉。因为法院出具一审判决之后,一般都会存在上诉期限和抗诉期限,期间一审判决是尚未生效的,所以可以上诉或者抗诉对其进行重新的审理,进而可以对当事人的判决予以减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四条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必须提交审判委员会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2023-07-04
    57人看过
  •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应该如何判缓刑?
    法院审理刑事案件之后如果判处执行缓刑的刑事处罚,那么一般会同时宣判一个实刑。然后会有一个缓刑的考验期,若是在此考验期内,没有发现新罪、或者是漏罪,那么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相关法律规定:《刑法》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一、
    2023-06-23
    111人看过
  • 危害生产安全的刑事案件应该如何处理?
    为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六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三人以上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三)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重大安全事故的情形。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行为,因而发生安全事故,具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七条实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五条之一、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
    2023-07-05
    364人看过
  • 应该如何查看刑事是否立案
    1、在公安部门或者检察院可以查到,但是必须是对有相关授权的办案民警才可以查询。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刑事案件在互联网上不能查询,属于保密范围,只有公安局内网可以查询。对于网上通缉的案犯,可以网上查询。《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通缉令、悬赏通告应当广泛张贴,并可以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计算机网络等方式发布。一、刑事案件怎么查看案件进展刑事案件,个人无法查看案件进展。如果想了解案件的进程,方法如下:(1)委托律师,部分地区开通有律师网上查询通道,律师通过专业资格认证,可在网上查询该案件进展情况;(2)自行与公安、检察院、法院承办人员联系,了解案件进展,但是一般次途径相对较委托律师可行性稍差。刑事诉讼法第86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
    2023-03-15
    326人看过
  •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案件自诉状应该怎么写
    原告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__职业___民族___籍贯或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电话:____被告人:姓名______性别___出生年月___职业___民族___籍贯或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电话:____案由:(罪名、赔偿)诉讼请求:1、依法追究被告人ΧΧ的刑事责任2、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费ΧΧ元。事实和理由:(写明整个案件的起因、经过、造成的后果等,并根据法律和法规,列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和要求赔偿的依据。)此致___________人民法院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一、故意损毁他人财物涉嫌刑事犯罪怎么写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状?1、首部应当写明:(1)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2)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
    2023-03-15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刑事诉讼法
    相关咨询
    • 应该如何解释刑事案件自诉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8
      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1、侮辱、诽谤案(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3、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4、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1、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2、非法侵入
    • 刑事案件原告已被判刑,案件移交法院后该如何撤诉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5-03
      1、刑事案件已移交法院起诉,即便犯罪嫌疑人愿意赔偿,司法机关也不会撤诉。 2、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争取从宽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编特别程序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
    • 刑事案件刑事撤案手续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5
      刑事案件根据阶段及办案主体的不同,撤销的机关也就不同,程序一般都差不多。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批捕阶段和起诉阶段。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认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刑事和解后,公安机关报检察院做不起诉处理。检察院阶段与法院阶段程序差不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检察院可以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可以作出无罪判决。 刑事公诉案件被害人没有权力撤案。只有公检法在查清
    • 刑事案件应如何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8-25
      最近几年间的非法集资大多都是以商业经营的名义在进行的,所以其实我们在生活中如果根本就不知道采取一些适当的自我保护措施的话就很容易深陷各种陷阱当中。并且,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当中也是明确的向大家解释了目前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等非法集资的犯罪手段,包括涉案数额达到20万元以上就会追究刑事责任的等这些明确的规定。
    • 民事案件撤诉后应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1、裁定准许撤诉或按撤诉处理,都会直接引起终结诉讼程序的法律后果; 2、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原告在诉讼时效期间内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3、诉讼费用由原告或上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