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职务腐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8:25:53 358 人看过

我国自1995年起实施政府采购以来,政府采购工作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它在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节约财政开支,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文章就如何加强监督管理,预防职务腐败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预防政府采购职务腐败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社会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下,使用财政性资金,以法定方式、方法和程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从1995年起在部分地区试点到2001年全面推广,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应该说,政府采购在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节约财政开支,加强国家宏观调控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也应当看到,由于政府采购行为是由原来各单位自行采购变成集中采购,权力过分集中,不可避免地滋生了新的腐败土壤。因此,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职务腐败行为是搞好政府采购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笔者认为应从以下方面来加强防范工作。

1.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要建立健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为基本法的法律法规体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精神和规定,尽快制定政府采购操作规程的实施细则,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加快完善政府采购的可操作性措施,才能真正使《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流于形式,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2.要建立健全政府采购运行机制,逐步完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制度,建立供应商和社会中介机构的资格管理制度,坚持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实行集中采购与分散采购相结合的组织形式,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程序,强化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法律约束。

3.要建立政府采购执行人员资格管理制度。要制定政府采购执行人员从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培训和考核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的思想水平和专业技能。各级政府采购一年的采购量少则几百万元计,多则数以亿元计,这么大的采购量,完全由少数人掌握操作,稍有不慎就会变成权、钱交易。据有关报道,南方某城市行政机关采购一批办公电脑,单价竟然高达25000元,这就不能不令人深思。因此,除了要有相应健全的制度,更重要的是要求执业人员要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

4.要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逐步形成以财政部门为主,纪检监察、审计及其他有关部门共同配合的监督机制。历史的教训告诉我们,腐败的产生绝大多数是缺乏强有力的监督,像成克杰那样的高官腐败暂且不说,就拿最近被审判的南方某地级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原主任李树彪来说,他只是一个副处级干部,就因掌握着全市近7个亿的资金,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督,使其为所欲为,贪污挪用公款到澳门豪赌,到东窗事发时,贪污、挪用公款竟高达1.2亿元人民币。教训是多么的深刻。只有加强监督,才能防范于未然,加强监督应该是对政府采购全过程的监督。政府采购有的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是比较长的,有的长达若干年之久。如车辆维修项目,是从几十家,甚至上百家维修厂通过公开招标才确定几家定点维修,加强有效的监督是完全必要的。

总之,预防政府采购中的职务腐败是一项新的课题,如何构筑一道科学的防腐体系,值得广大有识之士深入探讨和研究。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邝芳芝薛良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2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民币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国货政策浅见
    在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过程中,一些国家加强了其政府采购国货法律政策措施,由此也引起了采购国货政策是否属于贸易保护的争议。从国外看,不少国家和地区出现了贸易保护主义加剧趋势,利用政府采购等措施限制外国产品、服务或工程,以扩大本国市场需求。美国国会参议院2009年2月13日在最终投票表决中,以60票对38票的结果,批准了总额为7870亿美元的经济刺激计划,其中35%用于减税,65%用于政府投资。这份计划法案中保留了受到各方广泛争议与批评的购买美国货条款。这实际上是美国政府通过专门经济刺激法案对政府采购国货政策的强化措施。从国内看,我国《政府采购法》明文规定采购国货政策,政府采购在保护国家民族产业方面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对促进国内产业发展发挥了良好作用。但毋庸讳言,我国政府采购国货政策执行方面也存在诸如认定标准不明确、操作程序不规范、反向歧视国货等实际问题。政府采购国货政策的一般内涵《中华人民共和国
    2023-06-06
    465人看过
  • 浅谈定点采购
    定点采购是指采购机构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综合考虑产品质量、价格和售后服务等因素,择优确定一家或几家定点供应商,同定点供应商签署定点采购协议,由定点供应商根据协议在定点期限内提供有关产品。目前,我国很多地方都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实行了定点采购,定点采购推行的恰到好处。既确保了政府采购工作的规范性,又简化了采购环节,应该了解和掌握定点采购的内涵,这对于今后的工作会有一定的帮助,会促进政府采购进一步发展。我国某些产品实行定点采购以后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我们也知道定点采购还存在一定的难度和问题。定点采购的关键是如何定点。根据我国实行政府采购的情况看,一般是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选定通过定点单位。定点采购的直接标的不是一定数量的货物、工程或服务,而是一个或几个供应商,其最终标的也是货物、工程或服务,但却是不定期、不定量的,这是与招标采购中其他做法的不同之处。定点采购中招标和签订订货合同通常是两个分离的过程
    2023-04-24
    272人看过
  • 预防:反腐败的治本之策
    职务犯罪是腐败的极端表现之一,其形成一般要经历由违纪违法到犯罪的过程。在犯罪构成之前会有许多外在表现,即腐败行为征兆。善于发现和捕捉这些征兆,是实施预防工作的基础。从理论上讲,预防工作需要从“小事”抓起,通过教育、监督、惩罚等手段形成我们的干部不想犯,不能犯,不敢犯的思想道德、管理制度和法律惩戒防线。在预防方法体系中,刑罚是教育、监督等预防措施失效后的救济手段,教育、监督才是第一道防线。加强教育、监督,严格执行党纪、政纪是实现“预防在先”目标的基础。但在实际工作中,有的执法机关重打轻防,以打代防,用查办大要案的成绩来掩盖预防不力的情况较为普遍。具体表现是:强调查处大要案和追究犯罪者刑事责任,淡化预防工作;认为案件办好了,职务犯罪发案率就会自然下降;党纪、政纪、法律三个层次的监督防线梯次关系模糊,“越位”与“缺失”问题同时存在。笔者认为,实现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目标,应该努力建立以预
    2023-06-11
    289人看过
  • 浅淡政府采购的主管机关
    政府采购的主管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对政府采购市场的行政管理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政府采购行政管理权力,并能独立地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我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根据法律的授权,我国从中央财政部到各省、市财政厅局先后都设立了政府采购管理处(室),在全国形成了政府采购市场的统一监管体系,开始对公共消费市场行使法律所赋予的国家行政权力,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政府采购当事人开始成为被管理的行政相对人。在政府采购法实施之前,我国的政府采购市场没有统一的和法定的监管机关。2000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是规范我国公共采购市场的一部重要法律,但没有通过法定的方式明确授权对公共消费领域进行统一监管的组织。为贯彻执行《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2023-06-06
    321人看过
  • 我国政府采购的流程再造——兼谈企业采购对政府采购的影响
    我国自1996年试点政府采购到现在,已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在法律体系、流程制度、团队建设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我国目前政府采购的现状是:在预算编制环节中,政府采购发展快但规模小;在组织实施环节中,政府采购流程日益规范化;在结果验收环节,采购验收流程简单化,重组织实施、轻履约验收;电子化相关的采购基础流程不完善等。流程再造的内生力量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它既与各项财税改革关系密切,也与我国社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在各个环节都存在许多问题:首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不健全,《采购法》是我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法律,其法律地位高,但可操作性不强。其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待完善。第三,政府采购方式规定不科学。第四,政府采购验收管理薄弱,存在责任不清、缺乏验收程序和标准以及监督不力。造成我国政府采购流程以上问题的原因有:依法采购意识薄弱,包括相关采购制度空白,政出多门,违规
    2023-04-24
    350人看过
  • 新政府采购法条例实施有望遏制权力寻租腐败
    加强源头和结果管理剑指质次价高、低价恶性竞争近年来,媒体多次曝光豪华采购、天价采购、花人参价买萝卜问题,以及床垮垮、黑心棉、问题新华词典、残次课桌椅流入校园等事件,招致社会对政府采购的质疑。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引发的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和低价恶性竞争。财政部副部长刘昆刘昆说。他表示,政府采购监管实践表明,解决这类问题仅靠加强采购程序监督是不够的,还需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刘昆称,实施条例主要细化、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的规定,并作出了以下三方面规定:一是明确采购人需求责任。二是规范采购方式的选择。三是强化验收环节把关。床垮垮、黑心棉等事件突出反映了政府采购在验收环节职责不清、把关不严的问题,实施条例也都做出了具体相应的规定。建立了采购回避制度杜绝暗箱操
    2023-04-24
    462人看过
  • 浅淡政府采购与招标的不同
    招标一般是指由招标人发出招标公告或通知,邀请潜在的投标商进行投标,最后由招标人通过对各投标人所提出的价格、质量、交货期限和该投标人的技术水平、财务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比较,确定其中最佳的投标人为中标人,并与之最终签订合同的过程。从政府采购与招标的概念上分析,二者的区别在于:1、行为主体不同。政府采购主体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招标主体主要是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2、资金性质不同。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性资金;招标使用的是企业、个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使用的任何性质的资金,包括部分财政性资金。3、遵循法律不同。我国的政府采购除工程类项目采用招标方式进行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外,其余均遵循《政府采购法》;而招标除政府采购的招标项目外,均遵循《招标投标法》。4、采购方式不同。我国的政府采购方式包括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和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
    2023-06-10
    409人看过
  • 浅议网上政府采购的处罚权
    2004年8月2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处对一起网上政府采购合同违约案做出行政处理决定。该处理决定的主要内容为:南宁市金冠信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冠公司)2004年8月5日参加了南宁市公安局JNC录音笔网上采购项目的投标(项目编号:NNGF2004-BG1116W),并于2004年8月10日被确定为中标人。金冠公司于接到中标通知书后未按投标交货期承诺交货,并申请要求撤标。根据《南宁市政府采购网在线投标细则及免责说明》中第3点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失误并在截标后要求撤标的将按违规论处以及《南宁市政府采购网上竞价采购协议书》中第四条罚款规定供方出现以下行为的,须同意无条件授权南宁市政府采购管理处扣划其保证金作为项目的违约金,并由南宁市政府采购处视情节的轻重决定终止其网员资格,对情节特别严重须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中标后,由于不能够按时交付货物、提供不合格产品、哄抬价格、售后服务差
    2023-06-06
    492人看过
  • 防范政府采购陷阱
    规避政府采购的情形如下: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必须回避。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其回避;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提出回避。广西集中培训政府采购人随着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对采购人的要求越来越高,自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在北海市举办第一期采购人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班(400多人参加)圆满结束以来,各采购人反应强烈,纷纷要求再次举办类似的政府采购业务培训班以便上期因故未能参加的单位能补参加,应采购人的人要求,自治区财政厅于8月18-20日在桂林举办了第二期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班。本次培训参培人员达到200多人。培训内容包括政府采购改革与发展的若干问题、政府采购管理和操作实务及供应商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2023-07-04
    317人看过
  • 政府采购与竞争性谈判
    政府采购中的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通过与多家供应商(不少于三家)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其核心一是要有竞争(参与谈判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二是要有谈判(即最终的结果必须要在谈判的基础上确定)。离开了这两条,所有的行为和结果都是不合理、不规范甚至是违规违法,都是应当受到制止的。竞争性谈判是《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政府采购方式之一,在特殊情况下,这种采购方式具有采购周期短、采购成本低等优点,方便灵活。但是专家提醒,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一定要认真把握、操作准确,在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出现重判轻谈或是只判不谈情况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一定要及时制止,以保证政府采购工作的严肃性,否则很容易会引发质疑和投诉。一、竞争性谈判招标的条件及程序是怎样的1、采购预算与申请: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填写采购申请表并提出采用竞争性谈判的理由,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局采购管理部门。2、采购审批
    2023-03-31
    422人看过
  • 政府采购控制制度中的采购科室职责
    采购科室职责:(一)编制本科室年度政府采购计划和预算;(二)负责本科室采购项目的采购工作。包括采购申请报批、编制项目采购需求书、签订采购委托代理协议、审核采购文件、参加项目开(评)标、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人、签订采购合同以及参与项目履约验收工作;(三)答复本科室采购项目的询问、质疑和处理投诉事宜;(四)办理本科室政府采购项目的其他事项。政府采购申诉制度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公开招标方式为基础,以申诉制度为保障,三位一体构成政府采购制度的基本架构。政府采购制度的实质是通过制度设定公开的采购程序,增加采购的透明度,使采购活动在社会的监督之下进行,从而消除采购活动中的各种弊端。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是实行公开招标采购的前提条件,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又体现了公开、透明的采购程序,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具体化和实现。但是,公开招标采购不是政府采购的唯一方式,政府采购还存在其他的方式,而且政府采购
    2023-07-04
    484人看过
  • 在政府采购中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情形有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政府采购法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一、采购价格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除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和部门集中采购项目外,各部门自行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货物和服务的项目、12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有关规定执行。政府采购货物或服务项目,单项采购金额达到200万元以上的,必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政府采购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二、政府采购资格条件政府采购中投标人资格主要是依据根据项目特点及法律规定确定。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
    2023-02-23
    199人看过
  • 浅谈合同欺诈及预防
    一、合同欺诈的含义及特征合同欺诈是以订立合同作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欺骗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其性质的不同,合同欺诈又可分为民事与刑事两种欺诈。(一)、合同民事欺诈的含义及特征:合同民事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陷于错误并作出错误的意思表示,而实现签订合同目的的民事欺诈行为,这种欺诈行为不仅是民事欺诈中的主要形式,而且是民事活动中常见的且数量最多。因此,除具有一般民事欺诈的特征外,合同民事欺诈还具有自身的几大特征:1、欺诈行为是欺诈人在经济合同订立过程作出的,其表现为欺骗性或虚假性要约,以诱导对方订立合同,采取欺诈手段实现签约目的,是合同欺诈的最主要的特征;2、欺诈行为的客观表现,是欺诈人对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或关键性事实作虚假介绍,使对方陷于错误,并作出错误的承诺,与其订立合同。也就是说,欺诈行为手段在客观上确实
    2023-06-26
    358人看过
  • 浅谈货款诈骗犯罪的预防
    罗*洪近年来,经济所有制结构及经济管理体制发生了重大的变革,经济活动日益频繁,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随之而来的经济犯罪已成为困扰社会治安和影响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最近,我们对部分经济犯罪的情况作了专题调研,并对经侦工作思路作了一些探讨。一、企业概况重庆三江羽绒有限公司于1997年8月落户铜梁县,法人白-勇,河南省固始县人,该公司从一个资产不足100万元的租赁小厂,发展成集羽绒加工、水洗、制品为一体的综合型加工企业,系西南地区规模最大,设备最先进的羽绒生产厂家之一,连续两年被市、县政府评为重点保护企业,工业20强,纳税大户等称号,2000年被中国羽绒工业协会确定为团体会员单位,被消费者协会评为消费者信得过企业,2001年被市政府评为出口创汇先进企业和被农行市分行评为“AAA”级企业。二、侦办过程2004年3月,铜梁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了解到三江公司2002年就没有生产了,并说白
    2023-06-03
    117人看过
换一批
#银行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人民币
    相关咨询
    • 如何预防腐败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6
      市、区(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通过听取工作报告、组织视察、执法检查、质询、询问、专题调研等形式,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履行职责。市、区(县)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应当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应当包括预防腐败工作情况。预防腐败机构应当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预防腐败工作情况。
    • 各级以上人民政府的预防腐败工作职责包括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6
      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履行下列预防腐败工作职责:(一)加强预防腐败工作制度建设,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决策后评估、纠错和问责制度;(二)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三)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加强对人事任免、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资金使用、资产管理、资本经营等岗位和环节的监督制约;(四)加强行政程序制度建设和行政层级监督,建立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五)严格执行财
    • 政府采购中,业内谈判失败,业内谈判失败的,是否导致招标时间届满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2-05
      如果这个单位属于事业单位,这个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有几种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财政部规定的其他采购方式(主要是定点采购与协议供货)。因此,你所说的谈判应该是竞争性谈判,并非招标。但业内谈判失败也常用废标。竞争性谈判允许有几轮报价,但这必须事先在谈判文件中事先规定,而且只能在谈判活动中再次报价,而不能在谈判结束后再重新报价。至于何时废标的问题,根据政府采
    • 预防腐败和职务犯罪的相关规定是哪些的
      天津在线咨询 2023-03-28
      从根本上控制职务犯罪,必须加强思想层面的教育引导。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应当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决不能为了一己私利丧失理想信念。 二是陶冶道德情操。道德以善的意志制约人的心理,支配人的行为走向。它强调责任感的内在性,力图使人们的义务观念依愿望而非法律强迫形成。我国应当注意依靠道德教育推进廉政建设,大力弘扬公务道德,提高公职人员职业素质和道德修养。 三是树立法治信仰。在现
    • 浅谈如何解除采购合同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1
      采购合同解除后,还没有履行合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可以请求对方对已经履行部分赔偿损失或者恢复原状。因为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当要求违约方承担其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根据2021年施行的《民法典》第584条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