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费纠纷代理词是怎么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3 11:30:41 63 人看过

一、征地补偿费纠纷代理词是怎么样的?

代理词

尊敬的审判长及合议庭:

根据事诉讼法和律师法的有关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四原告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土地补偿费分配纠纷一案的一审诉讼代理人,今天依法出庭参加诉讼。庭审之前,代理人详细询问了当事人,了解了相关的情况,现在又参加了今天的庭审调查,对本案有了一个明确详细的认识。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结合事实对本案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告等四人是否应当依法享有继承贾某某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权力?代理人认为原告有权利要求被告支付已分配的土地补偿费。其理由如下:

1、原告的母亲贾某某原是***村第三生产小组的村民,贾某某在***村第三生产小组有自己的承包地。后包括贾某某在内的***村部分承包地被某公司征用。20**年**月**日,茌平县某村委会给某公司出具了其收到赤泥场占地一次性补偿款4525500元的收据。贾某某于20**年**月**日去世。20**年**月,**县某村委会制定了分配方案,决定将上述占地款以人均30682元进行分配。然而对于出嫁的闺女、去世的人等情形的,分配数额却是每人一万元。贾某某的近亲属对村委会的分配数额不服,多次找村委会及乡政府、县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

本案中首先认定的一个关键问题是,贾某某去世时是否享有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从而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权利。原告认为从被告**县某村委会给某公司出具的一次性土地补偿款的时间可以认定,法律所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时间应当在2008年10月23日之前或最迟也不会晚于2008年10月23日。因为根据土地征用程序的法律规定,先是由被征用单位及政府相关关部门发布征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再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该方案向市县政府批准后方可确定。最后在确定了方案之日后将征地费用支付给被征地单位。结合上述法律规定,可以认定,既然被告村委会给征地单位某公司出具了收款收据,则说明法律所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已经确定。那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之规定,贾某某在20**年**月**日尚健在,应当平等地享有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权利,应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获得相同的补偿款。公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两被告的行为是一种严重的侵权行为,理应承担法律民事责任。至于贾某某死亡后的权利,应当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得到支持。

2、被告的部分辩解根本不能成立,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村委会出具收条的时间来确定贾某某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不能依土地补偿费分配的时间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的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确定的时间界定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而并非土地补偿费内部分配的时间。本案中被告辩称贾某某在补偿费分配的时候已经死亡,从而丧失了民事权利能力的观点是不能成立的,这是对法律规定的歪曲。本案中被告还辩称根本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其目的就是想使本案无法确定法律所规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时间,从而无法确定贾某某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代理人认为,被告的辩解是无法成立的,从法律的证据角度上讲,是否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的时间,只有被告方村委会掌握和持有,如果被告村委会不主动提交,则应当承担法律不利的后果,只能按照其出具的收条的时间确定。即使没有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也应当依据收条的时间作为确定的依据。因为收条确定的时间表明了征地单位与被征用单位交割工作的完成。被告辩称的此时钱款尚未到位,一是没有证据支持,村委会在没有收到钱的情况下会出具收条;二是即使没有到位也只是征地单位与被征地单位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不影响征地单位与被征用单位的交割工作。况且本案中征地单位也没有扣除部分款项,而是完全将一次性土地补偿款支付给了村委会。对于被告辩称的贾某某在分配土地补偿费时已死亡不需要安置,因此也不能再要求安置费等费用,这种观点是能成立的,这各被告自己所称的没有征地补偿安置费方案相矛盾。既然没有方案,则无法区分补偿费、安置费、附着物的费用的具体数额,被告辩称的也就没有了任何的实际意义。况且通过庭审看,被告也没有说明每人分配的30682元的性质是否包括了所谓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费等。

3、被告**县某村民委员会及第三生产小组所制定的分配方案中对于出嫁的闺女、去世的人等情形的,分配数额是每人一万元的规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是无效的,不应当得到法律的支持和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十九条规定:“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三)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征地补偿款属于集体经济所得收益,其分配方案应当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而不是由村委会擅自作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7条规定,召开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到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而通过被告提交的分配方案及分配程序等规定来看,有的根本不具有真实性,有的可以认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民主议程序。《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0条第二款也规定了村民代表讨论决定的事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不得有侵犯村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合法财产权利的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涉农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也规定了,对于审理土地补偿费分配方案实行差别待遇侵害当事人的案件中,要充分保护农村集体成员的合法权益。故本案中村委会及第三生产小组关于分配土地补偿款中的对于出嫁的闺女、去世的人等情形的,分配数额是每人一万元的决议无论从村民议事的程序上还是其实体内容上来看均是无效的,应当按照平等原则分配补偿款,贾某某应当获得与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相同的数目。

关于本案原告贾某某之子的继承资格问题,通过庭审调查,原被告双方均认可贾某某之子与贾某某存在在事实上的收养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八条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因此,对于贾某某应当分配的土地补偿费由继承的权利。

关于两被告的责任承担问题。被告**县某村委会对外办理被征用地的手续、收取一次性土地补偿款、制定分配方案。并且**县某村委会第三生产小组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人民法院应当判令两被告对原告承担连带责任。

上述代理意见,供合议庭给予重视并采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7日 03: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代理相关文章
  • 拖欠货款纠纷被告代理词范本是怎样的
    尊敬的审判员:**律师事务所接受XX的委托,指派我作为其代理人参加诉讼,通过今天的庭审,我认为:被告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付货款,但未提供证据予以反驳,依法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被告拖欠货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的义务。为了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提出如下代理意见供法院审理时参考:(一)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本案被告以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拒付货款,被告虽有异议,但未提供证据以予反驳。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规定,即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故本案被告应提供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二)被告拖欠货款已构成违约,依法应承担继续支付货款的义务。2012年3月6日
    2023-06-14
    298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纠纷举证规则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原告应当对其主张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谁举证”是民事诉讼举证的一般规则,同样在行政赔偿诉讼中,不管是对具体行政行为,还是对相关事实行为,也应由原告对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但是在原告不具有举证能力或举证能力较弱的情况下,法院可以责令被告来进行举证。原告对因强拆所致物品损失的“举证不能”,其原因是被告实施强制拆除时,不依法履行职责,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所致,如:强行带走原告及家属,没有制作现场笔录,未对房内外大量财产清点并进行公证或见证,没有对物品进行搬离和移交给原告,并制作交接笔录。这样在原告提供证据初步证明其有财产损失的情况下,即发生举证责任的转移,这也是行政机关法定职责而致必然的举证责任。我们都知道举证责任是
    2023-03-02
    374人看过
  • 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代理词范本是怎样的
    变更抚养权纠纷案代理词范本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针对本案,代理人现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法庭参考。一、被吿抚养王某不利于其健康成长。1、王某现需要细心呵护。王某今年五岁了,正处于幼年成长发育时期,年幼的孩子需要细心照顾呵护,因为这是人生启蒙和是非观念形成的重要时刻,人生道路上,起跑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2、被告未尽到抚养王某的义务。在原、被告共同生活期间,王某由原告自己带,被告在外打工。2017年1月25日,原、被告离婚,王某由被告抚养,但被告仍如往常一样常年在外打工,将幼小的孩子全托给自己的母亲代养。王某的奶奶年事己高,独自带着王某两姊妹有些吃力(见我方的证据4中的图8,注:被告的父亲在原、被告离婚后不久就去世),但她还要种地,因此更没有精力和体力照顾好孩子的生活起居。如我方的证据4中的图7和证据5中的视频1-5,王某就是因为没有得到很好的照顾,才会被蚊虫叮咬得那么严重,让人看了无不生可怜
    2023-04-27
    364人看过
  • 遗产继承纠纷代理词的制作格式是怎样的
    一、遗产继承纠纷代理词的制作格式是怎样的?1、首部。(1)注明文书名称。(2)称呼语,即审理本案的审判长和审判员。(3)前言:简要说明代理律师出庭代理诉讼的合法性、代理权限范围、出庭前准备工作概况。2、正文。(1)案件性质和具体案情。(2)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3)诉讼程序。(4)被代理人的授权范围。(5)被代理人的诉讼请求或对本案争议标的态度。3、尾部。(1)代理律师署名;(2)代理词发表日期。二、遗产继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怎样的?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
    2023-04-13
    54人看过
  • 怎样解决征地补偿款纠纷问题
    一、征地补偿款纠纷需要提交哪些证据1、原告的身份证明,证明其具有合法的诉讼主体资格2、原告与征用方签订的补偿合同或者协议,确定原告应该取得的补偿款数额3、被告的身份信息情况,工商登记信息情况: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2010年7月13日,国土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征地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拆迁补偿既要考虑被拆迁的房屋,还要考虑被征收的宅基地。在2012年11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讨论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修正案(草案)》,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征收补偿制度作了修改。会议决定将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二、征地补偿款包括哪些1、土地征用补偿计算标准:(1)土地补偿费的计算标准: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补偿倍数<10)(2)征地安置补助费的计算标准:(被征用地块需安置人数×补偿倍数
    2023-03-16
    214人看过
  • 医疗纠纷二审代理词的内容一般是怎样的?
    医疗纠纷二审代理词的内容审判长、审判员:我受XX律师事务所指派,接受被上诉人汉中某乙医院的委托,担任其诉讼代理人出庭参加诉讼。为了协助法庭查清事实,分清是非,正确适用法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发表以下代理意见:一、本案一审程序不合法,严重影响了判决的公正性。第一,受理程序不合法。上诉人夏某向一审法院起诉时,提交的两份诉状都只有请求赔偿项目而没有具体赔偿数额。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规定,起诉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第二,一审法院对级别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程序不合法。在一审开庭时,夏某才提出了赔偿388万元的请求数额,汉中某乙医院提出了级别管辖权异议,两审法院没有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裁定确认异议是否成立,而是用内部通知解决了当事人的管辖权异议,严重违反《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剥夺了当事人对管辖权异议的知情权和上诉权。司法公正的核心是程序公正,一位
    2023-05-02
    72人看过
  • 宅基地以租代征是怎样的补偿
    一、宅基地以租代征是怎样的补偿我国目前还没有专门出台关于宅基地拆迁补偿的法律法规,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房地一体化原则,征收农村房屋,对房屋进行了补偿,也就是对房屋下边的宅基地使用权进行了补偿,因此不再单独对宅基地补偿。但是一些地方农村房屋修建的层数较多,于是就出现了宅基地面积小,房屋面积大的情况,为降低拆迁成本,拆迁方将房屋评估一个较低价格,然后再对宅基地进行单独补偿,这种补偿方案,看起来房地都有补偿,实际上还是羊毛出在羊身上,补偿甚至可能低于只补偿房屋的方式。还有一种情况会对宅基地单独补偿,就是被征收人已经取得了宅基地,但是还没有来得及建房就遇到征地拆迁,这个时候,由于宅基地上没有房屋,所以,要对宅基地使用权单独补偿,这种情况下,要么重新安排一块面积差不多的宅基地,要么按照农村建设用地的补偿标准给予补偿。二、违法拆迁怎么处罚1、违反规定,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擅自实施拆迁的,由房屋拆迁管理部
    2023-12-18
    359人看过
  • 河北征地补偿费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一、河北征地补偿费分割纠纷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二、河北征地补偿费分割纠纷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
    2024-01-11
    193人看过
  • 征地补偿费是怎么算的,征地补偿费如何算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其他土地的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补偿费标准,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具体规定。属于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可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6倍计算,征用无收益的耕地不予补偿。征用柴山、滩涂、水塘、苇塘、经济林地、草场、牧场等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土地补偿标准为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征用人工鱼塘、养殖场、宅基地、果园及其它多年生经济作物的土地,按邻近耕地补偿标准计算。被征用土地的青苗补偿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制定。参照建筑造价折多少,补偿多少。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标准为: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菜地,缴纳7000-10000元;50万以上不足百万人口的城市每征用一亩地,缴纳5000-70
    2023-08-04
    447人看过
  • 婚内抚养费纠纷被告代理词
    在原告柳某某起诉被告王某某的案件中,我作为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和相关的证据,并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现综合发表代理意见如下:一、本案性质属于婚内扶养费纠纷。原告要求被告支付扶养费应提供如下证据,来证实自己属于应扶养的三个条件:1、作为原告应提供丧失劳动能力的司法鉴定或提供正规医院出具的需要一直休息治疗的医院证明。2、作为原告还应提供自己无其它收入来源的证明。3、上述两个条件缺一不可。但纵观本案,原告没有提供证据证实自己属于应扶养的上述条件。原告提供的新华印刷公司出具的证明,仅仅能够证明在新华印刷公司出具证明时原告没有上班,它不能代替丧失劳动能力司法鉴定也不能代替医院出具的休息治疗证明,更不能代替原告无其它收入来源的证明。二、法院应驳回原告支付扶养费的起诉。根据最高院《证据规则》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
    2023-06-11
    365人看过
  • 什么是财产侵权纠纷代理词?
    一.什么是财产侵权纠纷代理词?概念代理词是律师等诉讼代理人在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授予的权限范围内在法庭辩论环节为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就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等问题发表意见,以此为基础所形成的诉讼文书。格式相对于其他诉讼文书,代理词的写法比较灵活,并没有统一的格式,大体上仍然是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首部、尾部的写法与辩护词大体相同。下面主要介绍代理词正文的写作要求。注意事项撰写代理词正文,应当着重注意下列问题:第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抓住争执点,鲜明地提出代理意见,并围绕这一观点从多角度、多侧面展开论证。要从事实、证据、法理、逻辑等多方面进行分析。第二,立足于事实和法律,针对实质性委托,进行准确、详尽而深入的剖析,支持其诉讼请求。第三,代理词应当随着诉讼进程不断修改、充实和完善,注意及时吸收新出现的情况,弥补庭审过程中的漏洞。第四,代理词的语言应当生动、简练、论点明确,逻辑性强;客观、全面
    2023-06-29
    166人看过
  • 征地补偿纠纷的答辩状怎么写
    民事答辩状答辩人:XX市xx1组,负责人:许某某,组长。答辩人就李某、伊某、李某某诉武陵区x郊某居民委员会第一组被征土地补偿款分配纠纷一案,答辩如下:一、原告诉称“系两被告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其实是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理解有误。在中国法制出版社出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这本黄皮书中,专家对第五条中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注解是: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有两个标准:第一个是户口,也是形式标准。第二个是看是否需要该集体的土地为其提供最基本的生存保障,也是实质标准。而从原告的情况看,从XX迁来被告处的目的就是为了做生意经商,以经商为生存保障,从未向被告提出过分配土地的要求。所以原告不符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实质标准,只是一个空挂户,并没承包土地,不应视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二、原告诉称“由于两被告对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田一值未予调整,致使四原告至今未依法享有承包基本农田的权利
    2023-08-05
    400人看过
  • 借名买房纠纷代理词是什么
    在涉及到借名购房所引发的纷争上,当事人可自愿选择以和解或者调解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然而,若当事人对和解及调解持有不同意见,或者在和解与调解过程中无法达成共识,则他们有权依据具体的房屋买卖纠纷内容,向相应的仲裁机构提交仲裁申请或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必须严格遵守并履行已生效的判决、仲裁裁决以及调解书中所规定的义务;如有拒绝履行之行为,另一方当事人有权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2024-04-30
    470人看过
  • 劳动纠纷仲裁代理词怎么写
    代理词受北京XX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和北京市XX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作为被申请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参与本案仲裁活动。开庭前,我听取了被代理人的陈述,查阅了本案案卷材料,进行了必要的调查。现就本案的事实与法律适用等有关问题,特发表如下代理意见,供仲裁员仲裁时参考:一、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和经济赔偿金的理由不成立。1、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于2008年5月12日建立劳动关系,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三个月。按合同约定,申请人在被申请人处从事审计助理工作,月薪2500元(已包括各种加班工资),被申请人于每月3日向申请人支付。签约以来,被申请人一直严格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职责,如期发放工资,并为申请人办理了各项社会保险。从2008年10月17日开始,申请人就一直未正常上班,也不履行工作职责,其在申请书上所说的被迫向被申请人提交了辞职申请书是没有事实依据的,
    2023-06-09
    2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代理
    词条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代理
    相关咨询
    • 怎么样才能更好的征地补偿费纠纷处理呢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7-13
      (1)土地补偿费的归属纠纷。一般情况下,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的归属不易发生纠纷,容易引起纠纷的通常是土地补偿费的归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6条第1款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10条的规定,如果村内有两个以上集体经济组织,则它们之间就可能因征收补偿费的归属发生争议。
    • 遗赠赡养协议纠纷代理词是怎样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7-01
      目前的这个遗赠赡养协议纠纷代理词,具体是1,离婚有协商和起诉两种方法,若协商不成只能起诉。起诉要到被告户口地的人民法院。2,若一方在深圳住满一年,可以在深圳办理离婚。3,若双方都同意,可以办理速裁,半个月左右就可以办好。4,抚养权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抚养对孩子成长有利原则。2岁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给母亲抚养。没有扶养孩子一方应支付抚养费,抚养费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30%。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
    • 征地补偿纠纷怎么办?征地补偿纠纷解决方法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3
      1、补偿标准争议先由县级以上政府协调,协调不成的,由批准征用土地的人民政府裁决。 2、补偿费用分配纠纷(其性质为民事纠纷)当事人为村委会或农村集体经济和村民,当事人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3、征地信息公开纠纷(属于行政争议)当事人可以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随着城市化建设的不断进行,各地都开始进入了大量征地拆迁的阶段,而这个过程中,被拆迁人肯定是想获得更多的补偿,
    • 什么是债权债务纠纷的代理词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1-29
      代理词是代理人根据委托人的陈述、证据材料和审判情况发表的代理意见。代理词需围绕事实及
    • 农村土地使用权纠纷代理词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土地本来就属于村集体所有的,不属于个人,只是是个人可以使用。 深圳晚报、深圳商报特约嘉宾评论律师,曾成功代理南方报业集团、贵州同济堂药业股份公司、重庆卓创宏展房地产公司、深圳金因生物公司、深圳华生元公司、中山生物工程公司等多起商标、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成功代理四通高科股份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土地抵押、深圳影响面很大的阴阳合同要求撤销房产证、二手房买卖等多起土地房产案件;成功代理多起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