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拆迁要注意哪些具体事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22:33:34 353 人看过

要及时维权,如果存在权益被侵害的情况要及时启动维权程序。行政复议时效是60天,行政诉讼时效是6个月,如果超过时效,一般就会丧失胜诉权,因为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狮。此外,维权一定要聘请专业律师进行,征地拆迁维权专业性和实战性特别强,一个好的专业律师往往会在维权过程中事半功倍,为被拆迁人赢得合法利益。

农村宅基地拆迁城市房屋拆迁的区别

1、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之上,而征地拆迁的被拆迁房屋虽然可能位于城市规划区内,但一定是非国有土地之上。

2、城市房屋拆迁的被拆迁房屋对所占土地是享有使用权,拆迁需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而征地拆迁的补拆迁房屋一般占有宅基地,归当地农民集体所有,拆迁需征为国有,改变所有权。

3、城市房屋拆迁行为主要依法律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实施是地随房走;而征地拆迁则是依《土地管理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实施,是房随地走。

4、城市房屋拆迁时,对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主要依区位,用途和建筑面积确定;补偿金额中区位价值是最重要的因素;而征地拆迁时依土地价值的进行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农村宅基地相关文章
  • 村宅基地继承有哪些注意事项?
    1、宅基地可以做家庭共有,房产继承的时候可以继承宅基地使用权从宅基地使用权的内部关系来看,属于家庭共同共有,不是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只能以共有的方式进行使用权的继承。若是继承人户口迁出,那么宅基地使用资格就会丧失,继承人只能将房屋拆除并将宅基地的使用权返还村委会;若是继承人户口未迁出,继承人可以继承房屋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样可以办理房屋继承过户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2、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宅基地使用权是被继承人无偿从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是一种特殊物权。因此,农村宅基地不能作为一般“财产”进行继承。另外,农村宅基地使用权与农民个人的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紧密相关,必须因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而取得,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3、宅基地共有权关系(1)因夫妻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夫妻之间的共同共有;(2)因家庭关系的存在而产生的家庭共有;(3)因遗产未分割而产生的继承
    2023-03-07
    98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有哪些?
    农村宅基地拆迁补偿利益有房屋补偿费及装修费、安置费和搬迁费、基地补偿费、困难补助和奖励、房屋内各项家电移机补偿、非住宅房屋营运损失补偿等等。一、河北省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是怎样的?一般情况下,河北省业企业拆迁补偿标准通常是:1、产权交换式补偿。交换式补偿通常包括:房屋价值补偿标准、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拆迁补助和奖励、装修补偿及家电设备移机补偿;2、货币补偿方式。一般包含了:房屋价值补偿、临时安置费和搬迁费、房屋拆迁重置价格。二、公司拆迁如何补偿合理?公司拆迁补偿如下:1.拆迁资产的补偿费用,包括:无法搬迁的土地、房屋、建筑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确因搬迁而发生损失的机器设备而生的补偿等;2.停产停业损失,以实际情况而定,既包括实际经营损失也包括预期经营损失;3.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
    2023-02-26
    168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注意事项有哪些
    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拆迁补偿的项目、了解征收补偿方案、对房屋价格要有准确的认识、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有纠纷的可委托律师处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一、农村拆迁房屋补偿最新规定补偿标准是什么?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二)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
    2023-03-23
    500人看过
  • 农村拆迁要注意什么事项?
    一、农村拆迁要注意什么事项?农村拆迁要注意的事项是拆迁补偿的项目内容,还有就是拆迁补偿的标准。对农村房屋进行拆迁时,被拆迁要注意的事项包括拆迁补偿的项目、了解征收补偿方案、对房屋价格要有准确的认识、不要随意签订补偿协议、有纠纷的可委托律师处理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二、签订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协议要注意的问题是什么?拆迁方往往会告诉被拆迁者如果先与他们签约就能优先选择回迁安置房,这也就意味着被拆迁者可以选到相对更好的房子。但事实上并非如此,对于拆迁方来
    2023-06-16
    72人看过
  • 购买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哪些
    一、购买农村宅基地需要注意哪些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认定,不仅仅应从宅基地使用权的案件上来把握,同时也应考虑签订合同的主体。主体不合法,同样会导致合同无效。农村房屋买卖由于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对其效力的认定,司法实践中认定不尽相同,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有以下特点:1、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在我国,土地分别属于国家和集体所有,而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也因所有权的不同而分为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建设用地属于国家所有,宅基地则属于集体所有;2、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农村居民,即属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特定的成员,农村集体组织以外的人员不能申请并取得宅基地使用权;二、如何购买农村宅基地1、农村宅基地买卖需进行权利(使用权)主体变更登记,《宅基地使用证》和《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是农民合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的重要凭据;2、宅基地购买者的资格有限制,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应是该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与成
    2023-06-16
    438人看过
  • 宅基地拆迁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第一步:发布拟征地公告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在拟被征地村集体范围内发布拟征地公告。第二步:征询拟被征地人意见由市县级国土部门会同拟被征地所在的乡镇政府,就拟征地公告的内容征询拟被征地村民的意见。第三步:对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调查登记由市县级国土部门同拟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对拟被征土地的信息进行调查,并由国土部门进行调查登记。第四步:拟订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由市县级国土部门按照审批机关对报批材料的要求拟订一书四方案,并将材料一并向有审批权的机关进行报批。第五步:发布征地公告征用土地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省政府或国务院征地批准文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在被征地所在的村集体范围内对征地批文的内容进行公告。第六步: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县市级国土部门根据省政府或国务院所批准的征地方案,在征地公告发布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第七步:上报审批补偿安置方案县市级国土部门应当将草拟
    2023-07-02
    469人看过
换一批
#宅基地使用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农村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只要使用土地符合规划就是合法的。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只有宅基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宅基地的转让必须符合法律... 更多>

    #农村宅基地
    相关咨询
    • 农村宅基地注意事项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1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这是禁止性规定,违反这一规定的就是违法。该法第八条第二款还规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按“一户一基”规定划拨给村民建房的,宅基地集体所有的性质不变,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处分权,更不得非法买卖。如非法买了宅基地,会被土地管理部门查处没收。
    • 农村宅基地拆迁需要注意什么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3
      如果是本村出去的群众,政府应该考虑以后回家的居住情况,如果不考虑群众也没法。如果一家子与该村没有关系就认定是违规宅基地,会依法收回,没有补偿
    • 买农村宅基地注意事项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3-16
      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土地,集体土地是不可以买卖的;您倘若购买不允许买卖的土地建房,今后会引发许多矛盾和纠纷,比方说,城郊土地被国家征用了,您建的房没有《房屋所有权证》,将得不到法律保护;再比如说,政府发的征地补偿款,是让原来宅基地的农民领取还是由您领取呢?这些问题都会引发矛盾和纠纷,最终闹上法庭。阅读!
    • 农村宅基地继承注意事项有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2-03
      根据现行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均可以继承,继承人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按照“房地一体”、“地随人走”的原则被继承的。 因此,没有附着农宅的空闲宅基地,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同时,如果继承的房子崩塌、撤除两年以上未康复运用的,所有权自然灭失,村集体就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也就是说,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子女,务必要经常维修房屋,避免房屋垮塌。
    • 农村宅基地买卖注意事项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3-21
      1、宅基地转让使得宅基地使用权主体发生变化,应当依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其他规定履行审查、批准等手续,并完成权利主体的变更登记。2、《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四款规定明确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因此农民买卖房屋涉及到宅基地使用权的转移时,还应当满足宅基地标准的限制。3、注意事项:宅基地使用权只可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自由转让,不能转让给城市居民或者其他的农业经济组织成员,否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