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格式条款被视为无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3 23:50:05 408 人看过

在某些情况下,格式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如对方未满七周岁且无民事行为能力,或存在虚假意图表示、重大误解或欺诈、胁迫等情况。此外,若合同中约定了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或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也可能被视为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也可能被视为无效。

在以下情况下,格式合同将被视为无效:

1.对方未满七周岁,即无民事行为能力;

2.对方存在虚假的意图表示;

3.对方因重大误解而签署的合同;

4.对方受到欺诈或胁迫而签署的合同;

5.对方在签署合同时显失公平;

6.对方违反公序良俗。在合同中约定造成对方人身损害的免责条款无效,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免责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减轻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权利的条款无效;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无效。

显 失 公 平 合 同 : 无 效

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被撤销或认定无效,但并非一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因此,显失公平的合同可以被撤销或认定无效,但具体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在签署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注意合同的有效性问题。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若对方未满七周岁、存在虚假的意图表示、因重大误解而签署的合同、受到欺诈或胁迫而签署的合同、在签署合同时显失公平、违反公序良俗等情形,则合同将被视为无效。而若对方违反公序良俗、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则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在签署合同时,应尽量遵循法律规定,避免上述情形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

(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

(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

(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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