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27 16:30:49 408 人看过

走私的对象包括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等。个人走私货物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除数额标准外,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也可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

一次走私几种对象如何处理

我们设想这样几个案例。案例一:某甲为运输走私物品而租赁一艘万吨巨轮,装载了各种走私物品,一次报关进境。在这艘巨轮上共有十二个船舱,每个船舱分别装载着武器、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珍稀植物、淫秽物品、废物、普通货物、毒品、制毒物品。假定每一种对象都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定罪起点标准。

案例二:某乙本想租赁一艘万吨巨轮走私货物,但由于未能租到万吨巨轮,只好租赁十二艘千吨轮船,每艘轮船分别装载着武器、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珍稀植物、淫秽物品、废物、普通货物、毒品、制毒物品,十二艘轮船首尾相接浩浩荡荡地开进海关,一次报关进境。假定每一种对象都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定罪起点标准。

P

案例三:某丙为运输走私物品本想租赁一艘万吨巨轮一次走私进境,但由于船源紧张,只好租赁了十二班货轮,每班货轮分别装载着武器、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珍稀植物、淫秽物品、废物、普通货物、毒品、制毒物品,分十二次运抵海关,分别报关进境。假定每一种对象都达到了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定罪起点标准。

上述三个案例是定一罪还是定数罪?或许不少人认为由于只有一个行为,属于想像竞合,只能以一重罪定罪并从重处罚。对于案例一主张属于想像竞合只定一罪的可能最多。对于案例三认为属于想像竞合,可能有人会有点犹豫。笔者的主张是应当数罪并罚。问题的关键在于上述案例中行为人的行为是认定为一行为还是数行为。

从自然意义上说,甲由于只租用了一艘轮船,又是一次报关进境,确实只有一个行为,而丙租用了十二艘轮船,并且分十二次报关进境,可能会被认为是数个行为,乙的行为可能介于一行为和数行为之间。但是,自然行为论早已没有了支持者。所谓自然行为论,是认为行为是人的身体动静。[6](P148)自然行为论受到了如下指责:1、在不作为时,行为人根本没有任何举动;2、它把单纯的(未经法律评价的)神经与肌肉反映理解为行为人,过于缺乏作为评价对象的实质内容。比如,根据这一概念,李斯特1884年给诽谤罪定义为符合构成要件的、违法并有责的空气振动而对被害人神经系统所导致的精神变化,这多少是有些可笑(罗克辛语)的。[7](P26)而社会行为论主张,刑法是一种社会统制手段,故具有社会意义的人的身体动静才是刑法中的行为。[8](P64)

笔者认为,我们理解刑法中的行为显然只能从社会意义上,准确地说从刑法规范意义上理解行为的数量,而不能停留在自然意义上理解。比如,我们不能从自然意义的角度认为,一刀剁掉被害人的一只胳膊,又一刀剁掉被害人的一条大腿,再一刀剁掉被害人的鼻子,行为人实施了三个行为,故构成三个故意伤害罪。也不能认为,行为人先一刀剁掉被害人的胳膊,再一刀刺进被害人的心脏致其死亡,行为人实施了两个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两个罪名。从刑法规范意义上讲,上述第一种情形行为人的行为只应评价为一个伤害行为,第二种情形只应评价为一个杀人行为,故均应认为只有一个行为,只定一罪。

回到上述走私犯罪案例,既然刑法根据对象性质的不同,设置为不同的罪名,说明从规范意义上讲,走私不同的对象,在刑法评价上是不同的。这与选择性罪名不同。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属于选择性罪名,故行为人同时走私珍贵动物和珍贵动物制品时,只能认为是实施了一个行为,只构成一罪,是理所当然的。换句话说,如果立法者将走私犯罪也设置成一个选择性罪名,如规定走私武器、核材料、假币、文物、贵重金属、珍贵动物、珍稀植物、淫秽物品、废物、普通货物、毒品、制毒物品的,处,则上述关于走私的三个案例无疑均应认为是一个行为,只应定一罪。既然立法者根据对象的不同,设置了一系列的走私罪名,我们就不应把它按照选择性罪名来对待,此其一。其二,上述三个案例中,从刑法规范意义上看,不应该认为有本质的不同。因此,笔者认为将上述三个案例均应根据对象的不同评价为数个行为,构成数罪,实行数罪并罚。否则,无论按哪一个罪名定罪,都会遗漏对走私其它对象的刑法评价。

「参考文献」

[1]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2]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3]陈兴良。陈兴良刑法学教科书之规范刑法学[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3。

[4]张明楷编著。刑法学(教学参考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9。

[5]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6]张明楷。刑法学(第二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

[7]李海东。刑法原理入门(犯罪论基础)[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

[8]张明楷。外国刑法纲要[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9。

《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2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有期徒刑相关文章
  • 走私文物罪的犯罪对象有哪些
    是指单位或个人违反海关法规和文物保护法规,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境的行为。其犯罪主体为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构成。在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犯罪对象为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出国边境的行为是其客观表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
    2023-04-15
    224人看过
  • 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一、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私募发行的对象是特定人。所谓特定人,指在公司推出定向增发议案时,名称、身份以及拟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都业已确定的人,这样使私募发行区别于发行对象不确定的配售行为。特定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一般各国都对特定人的资格进行了限定。根据有关规定,定向发行的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而合格投资者是指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2、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二、私募基金风险有哪些1、信息不透明的风险由于私募基金没有严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因此信息不透明是最大的私募基金风险,凡是涉及投资运作及管理的过程,例如投资方案、资金转移及项目跟踪管理等过程,都存在信息披露不充分的很大可能。2、投资者抗风险能力较低很多投资者之所以参与私募基金投资,都是
    2023-06-05
    155人看过
  • 走私的对象包括什么
    走私的对象包括:(1)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2)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3)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4)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5)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6)毒品。《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2023-03-12
    202人看过
  • 走私的对象包括什么
    走私的对象包括:(1)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2)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3)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4)淫秽的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者其他淫秽物品;(5)境外固体废物、液态废物和气态废物;(6)毒品。《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一百五十二条、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货物、物品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一)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较大或者一年内曾因走私被给予二次行政处罚后又走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偷逃应缴税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三)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特别巨大或者有
    2023-04-15
    70人看过
  • 走私犯罪的对象是什么
    一、走私的对象有哪些走私的对象,即走私的东西是什么,人们日常生活中也经常听说,往往认为是一些名贵的货物,如小轿车、洋烟、洋酒、名牌化妆品等。还有人以为偷渡也是走私,偷渡人员也有海关打击等。其实,走私的对象种类繁多,几乎无所不包,既包括工业产品,也包括农业产品,甚至垃圾废物等。另外,海关只负责对货物进出口进行管理,对人员进出境不负责管理,人员偷渡行为则属于边防部门管理。走私的犯罪对象,归纳起来有如下几类:1、应当缴纳关税和其他进口环节代征税的一般货物、物品。简称应税货物、物品,是指依照海关法的规定,需要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的进出口的货物、物品。如汽车、石油、服装、化妆品等。2、国家禁止进出境或者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所谓国家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是指国家通过法律、法规明令禁止进出境的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淫秽物品、毒品等;所谓国家限制进出境的货物、物品,简称应证货物、物品,是指依
    2023-02-17
    424人看过
  • 股份私募发行的对象有哪些?
    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下,越来越多的人投身创业大潮,以致私募发行股份的情形频繁出现。不少公司选择股东亲友、公司合作伙伴私募集资金,但这是否合法,或许很多人都不清楚,因为现阶段私募发行募集资金的对象没有明确的规定限制的。私募发行对象在我国,对公司进行私募发行没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关于公司股份发行都是针对上市公司公开发行的规定,因此,现阶段私募发行还具有较大的空白模糊地带。就私募发行的对象而言,法律法规同样也是没有明确规定的。一般有以下两种情况:1、参照《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规定》中第九条的规定:定向发行的债券只能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合格投资者是指自行判断具备投资债券的独立分析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投资者:(1)依法设立的法人或投资组织;(2)按照规定和章程可从事债券投资;(3)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或者经审计的净资产在2000万元以上。因此,一般私募发行的对象可以是特定的合
    2023-04-30
    18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有期徒刑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人的自由,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国适用面最广的刑罚方法。 对于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减刑数额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减刑七年六个月。... 更多>

    #有期徒刑
    相关咨询
    • 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3-06-11
      A、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核材料、淫秽物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B、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C、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如文物、黄金、白银及其他贵重金属) D、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E、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F、保税货物、物品
    • 走私的对象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9-07
      A、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如:武器、弹药、核材料、淫秽物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珍贵动物及其制品)B、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C、禁止出口的货物、物品,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如文物、黄金、及其他贵重金属)D、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E、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F、保税货物、物品
    • 走私对象有哪些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2-02
      走私对象包括:(1)武器、弹药、核材料或伪造货币;(2)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产品;(3)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产品等其他货物和物品;(4)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5)境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6)毒品。
    • 走私的对象有哪些行为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02
      走私对象包括:(1)武器、弹药、核材料或伪造货币;(2)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等贵金属或者国家禁止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产品;(3)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稀植物及其产品等其他货物和物品;(4)淫秽电影、录像带、录音带、图片、书刊或其他淫秽物品;(5)境外固体废物、液体废物和气体废物;(6)毒品。
    • 构成走私罪的对象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3
      走私罪对象有: 1、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 2、限制进出口货物、物品; 3、禁止出口但不限制或者禁止进口的货物、物品; 4、依法应当缴纳关税的货物或者物品; 5、特定减免税货物、物品; 6、保税货物、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