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范围,如何更合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09:42:48 419 人看过

24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保险条例〉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对现行条例进行了多方面修改,其中包括删除了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认定为工伤的规定。

尽管国务院法制办在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中,对这些修改做了详细的解释。但笔者仍认为,征求意见稿还有进一步完善的需要。

首先,对现行条例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应认定工伤的规定,不宜简单地一删了之,而应充分考虑交通事故赔偿和待遇的不同特点。从法制办给出的删除理由看,一方面是为了进一步理顺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删繁就简,永久性地消除争议。法制办给出的两个基本依据,公众都可以找出足够的反驳理由。比如,说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职工可以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得到补偿,同时也可通过民事赔偿的途径解决。但上下班途中毕竟是完成工作必不可缺的准备和延伸阶段,将其纳入工伤保险保障范围并无明显不妥。要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不仅应当为工伤保险的核心情形提供保障,也应当为非核心情形提供保障。社会的进步需要逐步扩大工伤保险范围,而不是相反。退一步说,交通事故赔偿在很多时候都难以到位,特别是遇到肇事者无赔偿能力或赔偿能力不足时,伤亡员工可能得不到相应赔偿。

为此,笔者建议,应继续保留上下班途中遇车祸应认定工伤的规定,但在享受待遇上可采取就高不就低的方法解决重复赔偿问题,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赔偿高于或相当于工伤保险赔偿时,员工不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低于工伤保险赔偿时,在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时应减除肇事方已经赔偿的数额。

其次,修改后不得认定工伤的范围,仍显范围过大。尽管征求意见稿将现行条例中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不得认定工伤的情形,修改为犯罪的,这相当于扩大了认定工伤的范围,值得肯定。但此中却并未对罪行的轻重进行区分,显失公平。笔者建议,不得认定工伤的犯罪至少应限于故意犯罪,而不应包括过失犯罪。如果要排除过失重罪的话,还可以从刑罚轻重角度设定具体标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1: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认定范围相关文章
  • 认定工伤的范围(天津)
    认定工伤的范围(天津)一、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管理不善造成意外伤害(包括急性中毒)的;5.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的;6.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7.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不能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8.因公、
    2023-06-11
    396人看过
  • 工伤范围是怎样的,如何界定工伤
    一、工伤范围是怎样的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其范围为: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
    2023-02-25
    200人看过
  • 最新工伤认定、工伤待遇范围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
    2023-04-26
    143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情形范围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
    2023-03-28
    400人看过
  •  如何认定超范围合同的效力?
    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要该合同不违反限制经营等法律法规,就可以认定它是有效合同。换句话说,只要该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同时,企业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应当满足以下三项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所提供的内容,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只要该合同不违反限制经营等法律法规,就可以认定它是有效合同。换句话说,只要该合同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可以被认为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同时,企业超出经营范围经营应当满足以下三项生效要件: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如 何 判 断 超 范 围 合 同 是 否 违 反 法 律 法 规 ?超范围合同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超出了法律法规规定范围的合同。判断超范围合同是否违反法律法
    2023-09-01
    15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属于什么范围
    工伤认定有以下范围:(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八)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九)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就是说出现上述情形之一的会被认定为工伤。工伤认定范围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对工伤的范围作了
    2023-07-24
    194人看过
  • 凭借劳务合同能否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的范围
    一、凭借劳务合同能否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工伤的条件之一是建立劳动关系,而劳务关系不是劳动关系,所以凭借劳务合同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二、工伤认定的范围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
    2023-04-19
    108人看过
  • 2023年最新工伤认定范围
    工伤认定范围
    一、《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二、《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
    2023-06-16
    102人看过
  • 退休人员工伤认定范围
    退休人员工伤认定范围是什么?退休人员工伤认定范围的标准首先需要认定该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如构成劳动关系才应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认定工伤。而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与现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范围,故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退休人员在务工中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认定为工伤,而应由用人单位对其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关于退休人员工伤的处理意见一、单位已为离退休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适用《工伤保险条例》,可按工伤处理该处理意见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在该答复中,最高法院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
    2023-05-05
    135人看过
  • 工伤认定哪些范围不属于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就是所谓的“三工”。“三工”中最核心的因素是“工作原因”,是构成工伤的充分条件,“工作场所”和“工作时间”更多的是证明工作原因的辅助因素,同时也对工作原因起补强作用。根据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则推定为工作原因,亦可认定为工伤。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并非因工作原因导致,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二、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可认定为工伤,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指职工因履行工作职责,使某些人的不合理的或违法的目的没有达
    2023-05-22
    424人看过
  • 没申请工伤认定会怎么样,工伤认定范围
    一、没申请工伤认定会怎么样职工发生工伤的,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为工伤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没有为工伤职工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工伤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工伤职工将不能享受工伤待遇。用人单位未在30日内提出申请的,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
    2023-04-18
    346人看过
  • 工伤范围的认定,工伤认定去什么地方申请
    一、工伤范围的认定工伤认定范围包括: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4.在生产工作的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6.因工、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单位工作后旧伤复发的;7.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以及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失踪的,或者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8.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非本人
    2023-03-17
    449人看过
  • 职工发生工伤的鉴定范围如何鉴定
    受伤职工在进行之后需要进行的一个步骤,工伤鉴定的结果关系着对工伤职工进行赔偿的标准,对工伤职工而言这是很重要的一个程序。那么职工发生工伤如何鉴定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鉴定范围1.因工()致残的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请省级重新鉴定的;2.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基本养老保险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3.受理有关部门(机构)委托的劳动能力鉴定。(二)鉴定内容1.劳动能力鉴定;2.护理依赖程度鉴定;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三)鉴定程序1.鉴定申请(1)、职工或其单位对省辖市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结论不服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省劳动保障厅直管的行业单位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可直接向省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2)、申请人除提交申请报告外,因工(职业病)致残的,应按照要求填写
    2023-05-05
    287人看过
  • 如何界定工伤认定的合理性
    《最高法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正式实施,被广泛解读为“上班途中买菜视为工伤”新规,而且也引起了公众的热议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看,“上班路上购物被认为是工伤”肯定不是一个准确的表述,这可能会导致公众的误解:只要上班路上购物就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实际上,司法解释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即“在上下班途中,因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伤的”,也就是说,虽然在上班途中买菜被纳入工伤认定范围,但首先要符合立法对伤害的限制,比如买菜时摔倒,被他人伤害,对上述误读不难厘清,但如何在新规则中确定合理的时间和合理的路径则是众说纷纭。因此,广东省总工会建议进一步细化新规。这一动议无疑值得关注,因为如果各地司法机关的理解和认识不一,很可能造成同一案件不同判决的现象,影响工伤认定的实体公正。问题是,司法解释作为“二次立法”,追求的是可操作性。能否进一步细化工伤认定
    2023-05-02
    98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认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认定范围: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 更多>

    #工伤认定范围
    相关咨询
    • 工伤范围三级伤残如何认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4-23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
    • 如何的程序认定工伤的范围呢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6
      认定工伤的范围规定在《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
    • 如何把握工伤认定对象的范围
      青海在线咨询 2022-11-13
      (1)所有用人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2)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其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并符合受理条件的,劳动保障部门应予受理。 (3)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消登记、备案的单位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这些职工和童工不需申请工伤认定,直接由单位给
    • 请问工伤认定申请范围规定如何?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23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 工伤认定范围没有限制是否对于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没有范围如何处理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2-22
      在申请工伤认定的时候,如果对于工伤认定没有范围上的限制的话,很明显这样对于用人单位是非常不公平的。因为国家虽然要保护劳动者,但是也决不允许某些人利用我国的法律欺诈用人单位,所以职工是否属于工伤,肯定是有统一的规范的。在申请工伤认定之前,不妨先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的范围若干释疑是什么工伤认定的范围若干释疑是什么一、《工伤保险条例》中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