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2 15:21:17 400 人看过

近几年来,非法行医致人死亡、损害患者及家属利益的案例屡有发生,卫生主管部门执法不严,没有有效有力的打击非法行医者,同时,对非法行医渎职犯罪的认定也很难,那到底是因为什么导致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本文将为您进行详细解读。

非法行医渎职犯罪认定为何如此困难?

(一)涉案人员责任较分散

相比其他渎职案件,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故中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在责任上表现较为分散。打击非法行医关系到被执法单位或个人的切身利益,处理需谨慎,一般要经调查、合议和审批等环节。针对一个黑诊所的多次调查中,调查人员也不尽相同,另外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都是合议作出的,系集体意志的体现。这样整个流程下来,参与人数就比较多。再加上人事调整和科室职责分工等客观原因,导致一个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故背后牵涉的执法人员太多,责任无法集中,过于分散。以娄星区卫生监督所这个案子为例,张幼芬非法行医时间跨度为6年,在打击过程中,多名执法人员参与,医疗执业监督股股长也换了几任。虽然大部分参与人员都对事故发生负有一定责任,但是不是都需要进行犯罪追究呢?如果确定对其中的一些人犯罪追究,那么这些人是不是符合犯罪构成,达到犯罪追究的条件呢?

(二)玩忽职守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难以把握

玩忽职守犯罪中,犯罪嫌疑人的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往往呈间接因果关系,除犯罪嫌疑人的玩忽职守行为外,往往还存在诸多因素的共同作用导致危害结果发生。因而,片面要求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有完全的、必然的、直接的因果关系是错误的。玩忽职守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应当属于一种必要的条件关系,即犯罪嫌疑人玩忽职守行为是危害结果发生的必要前提,虽不能直接导致危害结果发生,但如果没有该行为,就不会发生危害结果。基于这个理论前提,按理说是较好把握的,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对这种必要条件关系的理解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是否只要存在不依法依规执法的情形,就可以认定为必要条件关系,符合玩忽职守罪要求的因果联系呢?比方说卫生监督所对黑诊所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立案,但超过规定期限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在该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后不久,该黑诊所因非法行医致人死亡。这种情形,卫生监督员的行为与损害结果是否属于玩忽职守犯罪要求的因果联系呢?实际上,黑诊所因有利可图,且社会排斥感不强,往往跟卫生监督员玩猫捉老鼠的游戏。如果就此将该卫生监督员的该行为以犯罪论处,恐怕难以收到预期效果,甚至有过度干预行政执法而浪费司法成本的之嫌。

(三)“取缔”措施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难以区分

卫生行政处罚条例》第十五条和第二十九条对立案条件和立案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都作了明确规定。但娄星区卫生监督所的通常做法是符合立案条件而不立案,或者立案后不作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的行政处罚决定,而是代之以“取缔”措施等执法手段。在我们检察机关立案后,对相关责任人员的讯问中,他们普遍的认识是:“取缔”措施是最严重的打击非法行医的手段。至于具体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强制措施,都表示不清楚。那究竟什么是取缔?“取缔”到底是行政处罚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法律、行政法规对此未做明确规定,各行政执法部门对此争议颇多。这种争议在办案中产生的后果是相关责任人员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了职责,是否存在玩忽职守行为。

目前出现了多种非法行医渎职及其他违法违纪和犯罪指使许多患者非正常死亡的案例,尤其是在农村、小城市等地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很淡薄,不懂得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非法行医者就是利用了大家看病心切的心情来欺骗甚至是伤害患者及其家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此类问题,一定要找相关执法部门上诉,并找律师帮您解决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21: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非法行医相关文章
  • 为何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认定如此难?
    赢了官司,却拿不到多少赔偿,甚至丢了市场,是很多知识产权案件中权利人遇到的尴尬。长期以来,我国司法实践深受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计算难、判赔数额低的困扰,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普遍存在重侵权认定、轻赔偿论证的现象。由于判决缺乏有关损害赔偿数额的清晰说理,导致原被告双方对裁判结果都难以信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吴汉东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上指出。在第16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到来之际,中央政法委宣传教育指导室和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等联合召开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来自学术界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就知识产权损害赔偿数额认定这一世界性难题,展开了深入探讨并提出解决办法。损害赔偿数额计算偏低现象普遍面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屡禁不止,不少专家指出,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损害赔偿的数额不足以有效威慑侵权行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通过数据分析发现,在著作权案件中,法院确定赔偿数
    2023-06-08
    230人看过
  • 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怎样判断非法行医犯罪?
    我国《刑法》规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因此,仅仅具有非法行医的行为还不行,还要达到法律规定的情节严重,这样才能定罪处罚。一、非法行医如何定罪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二、哪些情况属于法律规定的“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一)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三
    2024-02-01
    296人看过
  • 法律对渎职犯罪行为有哪些规定
    渎职犯罪的认定标准是:1、犯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客体是侵犯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3、主观方面大多数出于故意,少数出于过失。4、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一、收黑钱辅警被开除是否属于渎职犯罪收黑钱辅警被开除属于渎职犯罪。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玩忽职守罪最轻判刑多久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
    2023-03-12
    316人看过
  •  刑法如何规定和处理渎职行为
    该段内容描述了刑法对渎职行为的处理方式。渎职行为包括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以及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罪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对渎职行为的处理方式如下:若渎职行为导致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罪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则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犯罪行为,罪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情节严重,则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 法 如 何 惩 治 渎 职 行 为 ?刑法对于渎职行为有着严厉的惩治。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
    2023-09-01
    379人看过
  • 为何案件执行难度如此之大?
    一,首先是案件审判质量不高造成执行难。执行工作所依据的裁判处理结果不公正,裁判文书存在歧义等直接影响了案件的执行成功与否。在执行过程中,对于这类法律文书,被执行人不仅不主动配合,而且还会阻挠法院执行,有的甚至对抗法院执行,使执行工作难以顺利进行。二,其次执行人员执法不严,违法不究,没有穷尽执行措施。在执行案件过程中,不少执行干警由于怕麻烦、碍于人情关系等各种错误思想的影响和多方面的压力等原因,对于一些抗拒、阻碍、干预执行的严重违法人员打击不力;对有履行能力而故意不履行的被执行人缺乏严肃有效的处理;对暴力抗法的人员处罚不力,姑息迁就,助长了被执行人的嚣张气焰。三,由于缺少法律、法规依据,被执行人逃避执行的方式方法五花八门,加上执行人员缺少对执行工作的高度责任心和使命感,执行措施和方式方法难以穷尽。还有财产保全措施不力的情况,造成一些本来容易执行的案件难执行。四,人们法律意识普遍不强,社会法律
    2023-07-06
    188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罚金是多少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一、非法行医罪罚金是多少刑法没有规定非法行医罪的罚金数额,这个要根据案件情况,由法院确定。《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如违法所得数额、造成损失的大小等,并综合考虑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能力,依法判处罚金。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罚金数额标准的,罚金的最低数额不能少于一千元。二、怎么才能正确认定非法行医罪?(一)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为了规范中国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行为,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医疗卫生管理制度,以保障和促进中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非法行医不仅扰乱了业已建立的良好的医疗卫生管理秩序,而且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基本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同时也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二)客观方面1、首先,必
    2023-03-24
    291人看过
  •  法律如何规定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及其认定?
    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方式筹集资金,并使用欺诈手段吸引公众参与的行为。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构成集资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非法集资的定义是指以非法方式筹集资金,并使用欺诈手段吸引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参与的行为。非法集资如果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非法集资如果构成集资诈骗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非法集资的认定标准是什么?非法集资是指以非法的方式,通过欺骗、诱导等手段,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或者吸收公众存款等资金的行为。对于非法集资的认定,我国《非法集资行为治理条例》已明确规定了以下几点:1. 具有非法集资目的:指集资人明知或应当知道所从事的活动是非法集资,仍然进行非法集资行为。2. 具有非法集资
    2023-08-27
    460人看过
  • 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该如何认定?是什么意思
    一、什么是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为他人治病,情节严重的行为。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即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二、非法行医罪该如何认定1、本罪与医疗事故罪的界限二者在客观上都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它们的区别主要在于:1)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是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而后罪
    2023-03-02
    400人看过
  • 渎职犯罪的行为者是谁?
    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渎职罪的犯罪主体一般有于以下几种:滥用职权型的渎职罪,一般包括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型的渎职罪,一般包括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玩忽职守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徇私舞弊型的渎职罪,一般包括行政枉法裁判罪、徇私枉法罪,放纵走私罪等。渎职犯罪案件(十六)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第407条)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是指林业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森林法的规定,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或者违反规定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严重破坏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允许采伐数量累计超过批准的年采伐限额,导致林木被代数量超过10立方米的;2.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林木被滥伐20立方米以上的;3.滥发林木采伐许可证,导致珍贵树木被滥伐的;4.批准采伐国家禁止采伐的林木,情节恶劣的;5.其他情节严重,致使森林遭受
    2023-07-01
    424人看过
  • 非法行医被抓怎么处罚?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我们都知道开诊所或者药店都必须是有医生从业资格证的人才能开,一般的人是没有权利诊所或医院的,若他人私自开设诊所或医院但无相关的医生执照和经验等是属于非法行医的,对于非法行医的人是需要进行处罚的,严重的可构成非法行医罪。一、非法行医被抓怎么处罚1、非法行医罪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来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2、非法行医罪的情节严重是指:(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2)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3)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4)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2023-06-08
    3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过失渎职犯罪的因果关系
    司法实践中采用的“中断”理论难以有效控制渎职犯罪,应引入监督过失理论所谓过失渎职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于主观上的过失,未能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这类犯罪有一个共同点,即以负有公共职责的特定主体疏于履行职责为前提,但是,是否疏于履行职责又涉及到对危害结果的分析,换句话说,疏于履责与危害结果之间是否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理论上争议很大,实践中认识也不一致,导致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有着不同的结论。对于过失渎职犯罪中因果关系的认定,理论上有各种不同的主张,司法实践中多采用“中断”理论来加以判断。所谓中断理论,即在刑法因果关系发展过程中,由于某种因素的介入导致原来因果联系的方向发生不同程度的变化,致使因果关系中断。这种中断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一是介入因素是异常的;二是介入因素对最后危害结果起直接作用。现以某地法院的一个判例来说明这
    2023-06-03
    157人看过
  • 失职渎职行为如何量刑以及法律规定
    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量刑:国有公司、企业工作人员因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造成国家利益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国家利益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前款行为,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两种罪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国有公司人员失职罪的犯罪构成界定:1.本罪的客体是国有公司财产权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2.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国有公司破产或严重亏损,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国有公司的工作人员;4.本罪的主观方面只能由间接故意与过失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
    2023-07-08
    311人看过
  • 如何认定渎职犯罪或者经济损失的侵犯职权
    经济损失是指渎职犯罪或与渎职犯罪相关的犯罪立案时实际引起的财产损失,包括为了挽回渎职犯罪支付的各种费用、费用等。立案后,提起公诉前持续发生的经济损失,必须计入渎职犯罪引起的经济损失。债务人经法定程序宣布破产,债务人逃跑,下落不明,行为者责任超过诉讼时效等,债权无法实现的,无法实现的债权部分应认定为渎职犯罪的经济损失。渎职犯罪或与渎职犯罪相关的犯罪立案后,犯罪分子及其亲戚朋友自行恢复的经济损失、司法机关、犯罪分子所在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恢复的经济损失或客观原因减少的经济损失不予减少,但可作为轻微处罚的情节。渎职犯罪经济损失如何认定认定为渎职犯罪经济损失的是渎职犯罪或者与渎职犯罪相关联的犯罪立案时已经实际造成的财产损失;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
    2023-08-05
    403人看过
  • 非法行医怎样认定为犯罪,有没有法律规定
    一、非法行医怎样认定为犯罪,有没有法律规定非法行医具备以下非法行医罪的构成要件的,应当认定为犯罪:1、主观上有非法行医的故意;2、行为人是一般主体;3、侵犯了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4、客观上实施了擅自从事医疗活动,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二、什么叫非法行医罪,怎样处罚非法行医1、犯罪客体,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
    2024-01-23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执照行医的,不属非法行医。 非法行医行为可能涉及多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未经批准擅自开办医疗机构进行诊疗活动;超出核准登记... 更多>

    #非法行医
    相关咨询
    • 什么是非法行医渎职犯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18
      (一)涉案人员责任较分散 相比其他渎职案件,非法行医致人死亡事故中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在责任上表现较为分散。打击非法行医关系到被执法单位或个人的切身利益,处理需谨慎,一般要经调查、合议和审批等环节。针对一个黑诊所的多次调查中,调查人员也不尽相同,另外事实上,几乎任何一个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决定都是合议作出的,系集体意志的体现。这样整个流程下来,参与人数就比较多。再加上人事调整和科室职责分工等客观原因
    • 什么是非法行医罪,非法行医罪中的非法行医如何认定其行为犯罪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2-15
      所谓非法行医,是指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擅自从事医疗业务活动。非法行医罪是职业犯,因此只要没有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而像具有执业资格的人一样从事医疗业务活动,就是非法行医。主体资格不合法,而医疗业务活动合法的情况是不存在的。必须将主体资格不合法与不合法的主体擅自从事医疗业务活动这两方面结合起来认识非法行医。借用公式形式表示非法行医行为,即为: 非法行医=非法主体+擅自行医 在这一公式中,非法行医之违法性主
    • 渎职罪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10
      职务侵占罪疑难问题的司法认定为:“其他单位”是否要求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第一种观点认为,此处的单位,应当是和公司、企业同样具有法人资格的非企业法人,比如私立学校、社会团体等,不包括村民小组、业主委员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第二种观点认为,此处的单位,不要求具有法人主体资格。
    •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有哪些情形, 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的行为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14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种情形有: 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司法解释还规定,下列情形之一应认定为“情节严重”: 1、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 非法行医罪是怎样认定的,如何认定,如何认定非法行医罪
      宁夏在线咨询 2021-09-29
      1、客体要件非法行医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2、客观要件 (1)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医疗活动主要是指诊断和治疗,即通过各种检查对疾病作出诊断,借用药物、器械和手术等方法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延长生命、改善病理或生理状况的活动。 (2)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3、主体要件该罪的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