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08 03:40:09 226 人看过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

(一)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

(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

(三)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防治环境污染的管理制度;

(四)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危险废物,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行为。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

2、客观要件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

(2)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只有与他人人体健康足以受到侵害的危险状态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才能构成本罪。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单位则不能构成本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既可以由依法成立的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的工作人员所为,也可以由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和个人所为。但是,由于本罪只能由自然人构成,而不能由单位构成,因而对于不具有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资格的单位所从事的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只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违反有关操作规定,或者明知自己没有资格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仍决意为之。

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6日 2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责任年龄相关文章
  • 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如何确定是否构成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情节严重的,一般会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有几种量刑标准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具体量刑标准有如下几种: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2、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造
    2023-07-25
    255人看过
  • 构成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有什么
    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构成:1、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客观方面:制作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特殊主体,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血液制作的单位;4、主观方面:过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02
    226人看过
  • 什么条件下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客观上为供应血液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从事供应血液的单位;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1)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
    2023-08-01
    443人看过
  • 供应血液事故罪由什么构成?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侵犯的客体为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以及公共卫生。一、非法供应血液制品的认定(一)本罪与非罪的区分区分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与非罪界限时,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系非法。非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违反国家的操作规程;二是指不具备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资格。如果系合法而为之则不构成犯罪。其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必须足以危害人体健康。事实上,非法采集、供应的血液或者非法制作、供应的血液制品,是否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可以作为判断是否“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依据之一。当然,具体判断时还应综合考虑其他因素。如果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不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一般亦不构成犯罪;但情节较重的,则可以本
    2023-06-25
    429人看过
  •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本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
    2023-03-07
    391人看过
  • 探讨非法供应血液罪构成事故罪的条件与要素。
    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2、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表现为过失,即依法从事血液采集、供应或血液制品制作、供应的单位,应当预见到本单位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的行为,可能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他人身体健康遭受损害的后果;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4、本罪客观上表现为供应血液产品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危害他人健康后果的行为。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会如何追究责任?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会被追究的责任有:犯罪行为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
    2023-07-02
    373人看过
  • 构成供应血液事故罪的四要素是什么?
    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一)主观要件: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二)主体要件:主体为一般主体;(三)客体要件: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四)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如何处罚供应血液事故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包括采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采供血机构,是指采集、储存血液,并向临床或血液制品生产单位供血的医疗卫生机构,分为血站、单采血浆站和血库。在医疗活动过程中,血液的供应是非常的重要的,当然不管是在多么紧急的情况之下供应血液,必须首先做出一定检测,否则因此而发生的一些供应血液重大事故,将由相应的责任人员承担
    2023-08-12
    339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成立条件: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单位,即经批准可以制作血液制品的部门;2、本罪在主观上是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4、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不按照规定制作血液制品,造成危害后果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最新采集血液事故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中国对于采集血液罪的判决是什么?经国
    2023-06-25
    421人看过
  • 哪些要素会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
    以下要素会构成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1、主体为供血机构和血液制品生产单位;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3、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有哪些惩罚?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既遂的惩罚:一般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是指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的行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四条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
    2023-08-09
    130人看过
  • 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是否构成犯罪
    (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行为人实施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行为,客观上还必须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易言之,行为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
    2023-08-05
    378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罪是什么,其构成要件是怎样的?
    一、非法供应血液罪是什么?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是指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或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行为。二、非法供应血液罪的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采出后,用适当方法将其不同成分单个分离制成的各种制剂,从而能按不同需要输送给病人或作其他用途。血液制品主要包括人血丙种蛋球白、人胎盘血蛋白、人胎血丙种球蛋白、冻干健康血浆等。(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
    2023-04-28
    418人看过
  •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案件
    《刑法》规定了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但未规定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此罪构成为: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4、主观方面为过失。一、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四要素?采集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本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供应血液或者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2、本罪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二、供应血液制品罪的具体概念?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具体构成要件有:1、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客观上为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时,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等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3、主体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
    2023-03-01
    370人看过
  • 怎么样判断是不是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一、怎么样判断是不是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判断构成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需要满足的条件分别是: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客观上表现为非法采集、供应血液或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主体是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主观上是故意。《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三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一)客体要件。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
    2024-01-27
    389人看过
  • 怎么样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
    构成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事故罪的要件有: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2、主观上是直接故意;4、客观上表现为非法制作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足以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一、仿制生产假药罪构成要件具体规定?仿制生产假药罪具体的构成要件: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2、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生产假药;4、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销售者违反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假药,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为。二、团伙生产假药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团伙构成生产假药罪所应当满足的犯罪构成要件包括: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单位也可以成为该罪的主体;2、客体是国家对药品的管理制度和不特定多数人的身体健康权利;3、主观上表现为故意生产假药;4、客观上表现为生产者违
    2023-04-01
    306人看过
换一批
#刑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责任年龄,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行为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年龄划分。 根据规定,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负刑事责任;年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在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等八大严重犯罪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低于十四周岁的无需承担刑事责任。 此外... 更多>

    #刑事责任年龄
    相关咨询
    • 非法提供血液制品构成什么罪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8-31
      具备下列要件才构成非法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主体要件为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供应血液制品的部门; 2、主观要件即过失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对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要件即行为主体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后果的行为。
    • 是否构成造成供应血液血液制品事故的犯罪根据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0-09
      本罪的犯罪构成。(1)客体要件。本罪侵权的客体是复杂的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产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采集、供血或制作、供血产品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检查、操作规定。例如,供血机构和血液管理方法、供血者健康检查标准、供血浆者健康检查标准、血液制品管理条例等,为血液、血液制品的采集、制作、供给工作建立了一套管理制度。但是,实践中也有违反检查、操作规定的机构,不
    •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的构成特征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9-17
      本罪的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和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 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血液和血液制品。所谓血液,是指用于临床的全血、成份血和用于血液制品生产的原料血浆。其中原料血浆是指由单采血浆站采集的专用于血液制品生产原料的血浆。所谓血液制品,则是特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具体而言它是指将人的血液自供者
    • 非法供应血液罪构成条件是什么
      上海在线咨询 2023-11-22
      非法供应血液事故罪的构成条件如下: 1、主体为国家主管部门批准的有权从事采集、供应血液或者制作、供应血液制品活动的单位; 2、主观上是过失的心态; 3、客体是国家对血液、血液制品的管理制度和公共卫生安全; 4、客观上为不依照规定进行检测或者违背其他操作规定,造成危害他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 构成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一般会怎么判?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03
      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