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犯的表现形式是哪些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30 02:21:10 151 人看过

连续犯的表现形式是行为人出于同一或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多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种罪名。有的连续犯实施的每一次行为都可以单独构成犯罪;而有的连续犯并非每一次行为都能单独构成犯罪,但行为人通过连续实施的行为,达到一个犯罪目的,从行为人连续实施的行为总体看具备全部犯罪构成要件。

《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06: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呢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长期拖欠租金。这类纠纷占租赁纠纷70%,是目前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表现形式。当事人欠租金从几千元到数十万元不等。因欠租金而拖垮或被拖垮的企业并不少见。发生这类纠纷的原因,与经济泡沫破灭关系极大。1997年的金融风暴,不但狠狠地打击了经济中的泡沫万分,而且对经济的影响也非常大。它使为数甚多的寄生于泡沫经济之上的企业和个人经济效益发生负增长。而这些企业和个人又基本上是租赁房屋进行生产、经济、办公,甚至居住的。随之发生的就是欠租金和因欠租金的大量房屋租赁纠纷。2.未经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房屋使用功能而发生的纠纷。这类纠纷在近年的房屋租赁中为数不少。如八卦岭、上步、车公庙等工业区,原房屋使用功能绝大多数是厂房,但现在实际上绝大部分已改变为商业用途。其中未经审批业主或承租人擅自改变用途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这类房屋进入租赁市场后,极易发生租赁纠纷。3.不
    2023-12-18
    242人看过
  • 非公企业职务犯罪的形式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1、职务侵占罪;2、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3、对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4、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5、挪用资金罪。一、罪名的构成要件及其数额标准1、职务侵占罪。《刑法》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这里有三点需要了解:1)是主体是非国有公司企业人员,否则就是贪污罪;2)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也就是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营、经手单位财务的便利将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如果不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是利用工作的方便条件取得财物就是盗窃罪,3)构成本罪需要达到1万元以上,起点1万元;1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法定刑5年以上。2、挪用资金罪。根据刑法第272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非国有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
    2023-06-20
    431人看过
  • 哪些属于承诺的表现形式
    下列形式属于承诺的表现形式,即通知的形式;或者行为的表现形式。一般情形下,承诺应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是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作出承诺的,则可以使用行为的表现形式。一、民法典承诺书是否具有合同的效力?承诺书实际上是合同的一种,当然具有法律效力。有效的承诺书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是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反映。2、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3、没有侵犯他人利益。《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以通知方式作出的承诺,生效的时间适用本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的规定。承诺不需要通知的,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二、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是什么合同订立的程序阶段包括要约和承诺。要约人向受要约人发出要约通知,受要约人作出有效承诺后,合同就成立。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第四百七十二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
    2023-03-20
    142人看过
  • 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有哪几种
    继续履行的表现形式有:1、限期履行应履行的债务。2、修理、重作、更换。如果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或者提供的工作成果不合格,而债权人仍需要的,则可以适用修理、更换或者重作。一、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停止侵害、排除妨害、消除危险;2、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继续履行;3、修理、重作、更换;4、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5、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前述是目前我国民事领域承担责任的方式,是对民事被侵权人的保护,而且这些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以可合并适用。二、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几种(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修理、重作、更换;(七)继续履行:(八)赔偿损失;(九)支付违约金;(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十一)赔礼道款。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三、商标侵
    2023-02-25
    6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是什么呢
    寻衅滋事罪的表现形式如下:(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一、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什么罪寻衅滋事罪一般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并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严重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通常情况下,用砖头恐吓他人构成构成寻衅滋事罪。以下四种:第一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二种、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第三种、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第四种、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男方分手威胁恐吓是不是犯罪男方分手威胁恐吓,严重扰乱社会治安秩序或者造成人身伤害的,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是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
    2023-02-21
    412人看过
  • 2024年侵犯商标权有哪些表现形式
    一、侵犯商标权有哪些表现形式侵犯商标权的表现形式具体如下:一、行为人伪造、变造他人合法注册的商标,或商标产品;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的;三、侵犯商标权的其他表现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
    2024-02-07
    274人看过
  • 侵犯肖像权的表现形式
    (1)不当利用他人肖像。不当利用他人肖像又可以分为几种情况:一是营利型非法使用。即未经本人同意而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的肖像。这种利用一般是对肖像经济价值的利用,常常表现为在商业活动中使用他人的肖像。例如,某化妆品公司未经本人同意,在其商业广告上使用了某女性的肖像以说明其化妆品能使皮肤的功能,就属于营利型非法使用。二进制一般使用型不当利用。这是指非以营利为目的、但未经本人同意的善意使用,或者虽经本人同意,但使用人的使用方式、使用范围失当的利用。例如,未经肖像权人(即本人)的同意,为鉴赏或纪念目的而拥有、展示其肖像;肖像权人只同意将其肖像用于电视广告上,但却被不当的使用在产品的包装上。(2)恶意侮辱他人肖像。这是指不法行为人恶意的丑化、玷污、毁损他人的肖像。恶意侮辱的表现形式包括:涂改,歪曲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打上“×”印记或者添画胡须、痣、疖等;焚烧、撕扯或倒挂他人的肖像;在他人肖像上涂
    2023-03-22
    196人看过
  •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表现形式呢
    一、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表现形式呢离婚夫妻共同债务的表现形式:夫妻双方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债务、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所负债务。夫妻共同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是基于夫妻家庭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有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哪些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的共同债务有以下几种:1、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的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
    2024-01-20
    260人看过
  • 财务报表失真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纯粹性失准。纯粹性失准进一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突击性失准,二是系统性失准。(一)突击性失准突击性失准,具有偶然性、临时目的性,往往是在一个特定的时间,为了特定的事件发生的行为,表现为突击人为的编造有利于企业本身的财务数据而形成的报表,这种形式手段较为低级,或虚减、虚增资产,或虚减、虚增费用,或虚减、虚增利润等,但往往报表不平衡(子项之和不等于总数)、帐表不相符、报表与报表之间勾稽关系不符、前后期报表数据不衔接等等。上述情形往往发生在向政府部门汇报材料时,夸大企业销售收入、资产规模,如申请政府补助;临时性向有关方面提交材料,如向我们投资公司递交商业计划书等等。1、收入的异常波动由于比较突然,企业往往是将收入调上去,同时增加应收账款,或者费用减下来,增加应付账款,有时我们可以通过分析,如:企业本期销售收入较去年增长30%以上,同时企业应收账款也大幅增长,而预收账款增长幅度却较小,不难看出,
    2023-12-03
    420人看过
  • 牵连犯分为哪些形式
    1.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如行为人为窃取他人财物而入室盗窃,其入室的行为是为了达到窃取他人财物目的的手段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罪名。其窃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罪名。2.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比如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枪支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枪支罪”。后行为人将盗窃来的枪支隐匿,其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
    2023-06-03
    430人看过
  • 刑事犯罪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一、刑事犯罪因果关系的表现形式有哪些?《刑法》中的因果关系的具体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司法实践看,刑法中的因果关系主要有以下一些形式:1、一行为直接而合乎规律地引起特定的危害结果。2、一行为在危险状态或特定条件下造成一定的危害结果。3、一行为加上被害人的行为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4、两行为前后连接导致危害结果发生。5、数行为共同作用而导致发生危害结果。6、中断的因果关系。某种危害行为引起或正在引起某种危害结果,在这一过程中介入异常因素而发生另一危害结果。二、因果关系的特殊表现形式(1)行为在特定条件下导致结果发生。如殴打行为与被害人患有疾病等特异体质的情况(如脾肿大、心脏病、高血压、白血病、血小板缺少症)相遇,发生死亡结果。(2)行为与被害人行为相遇,导致结果发生。如私设电网遇到被害人钻电网触电身亡。(3)两行为相接导致结果。如甲强令工人乙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甲强令司机乙违章驾驶而发生交通
    2023-06-19
    77人看过
  •  银行利益输送犯罪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受贿罪和行贿罪分别针对国家公职人员和经济往来中的工作人员。受贿罪涉及滥用职权接受利益,造成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损失;行贿罪则涉及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利益,同样会造成国家利益和人民财产损失。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则针对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情况。国家公职人员如果滥用职权,接受银行提供的利益超过三万元,就会构成受贿罪,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损失。向国家公职人员输送利益的一方,构成行贿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银行利益输送构成什么罪?银行利益输送是指银行在向客户输送利益时,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行业规范等行为。这种行为可能涉及到多种罪名,具体构成何种罪名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首先,银行利益输送可
    2023-11-11
    222人看过
  • 套路贷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些
    一、套路贷主要表现形式是哪些“套路贷”违法犯罪行为涉及诈骗罪、敲诈勒索罪等罪名这类违法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网络借贷为名,要求申请人事先支付所谓的“提现费”、“包装费”、“工本费”、“会员费”、“验资费”、“保险费”、“押金”、“保证金”、“认证金”、“流水资金”、“预付款”、“解冻金”等。《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套路贷立案标准是哪些套路贷以借贷为名给借款人设下陷进,其本质就是通过各种非法的手段骗取他人的财产,按照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套路贷的操作者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的,通常涉及诈骗金额在3000元以上就可以立案,受害
    2024-01-28
    259人看过
  • 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什么?
    一、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哪些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1、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段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是手段牵连犯。2、行为人在某一犯罪目的的驱使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待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终止并达到犯罪目的后,随后出现的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是结果牵连犯。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原则、数罪并罚原则。一般看情况如果适用其他罪的部分处罚的,也要依据法律规定定罪。另外,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是它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024-05-13
    47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牵连犯有哪几种表现形式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08
      一、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哪些 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 1、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段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是手段牵连犯。 2、行为人在某一犯罪目的的驱使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待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终止并达到犯罪目的后,随后出现的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是结果牵连犯。 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 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原则、数罪并罚原则。一般看情况如果适用其他罪的部分处罚的,也要依据法
    • 连续犯的表现形式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24
      犯罪分子中的连续犯的表现形式为处以同一犯罪的故意,而实施多个可以独立成罪的行为。对于连续犯的追诉时效相关规定如下: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 犯罪中止的表现形式是哪些,哪些形式是属于犯罪中止?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
      犯罪中止的种类 犯罪中止具有各种表现形式,对犯罪中止的种类进行研究,有助于在司法实践中对犯罪中止正确地进行定罪量刑。 (一)根据犯罪中止的时间可以分为预备阶段的中止和实行阶段的中止 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犯罪中止的及时性,对于认定中止有着重要的意义。 根据中止及时性的特征,以下两种行为不能视为犯罪中止: 1、预备阶段的中止,是指在犯罪的预备过程中,自动地中止预备活动。例如,准备凶器要
    • 什么是表现形式的表现形式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8-18
      1、渎职侵权犯罪主要表现。一是不正确履职放纵违法犯罪;二是违法、越权处理公务;三是执法监管监察不作为;四是以罚款代管、代刑;五是野蛮执法;六是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七是违法违规发放相关证照;八是贿选、骗选、破坏选举等。对渎职侵权犯罪认识上的存在钱只要自己不揣腰包就没有问题、渎职侵权犯罪最多就是工作失误、平庸不是错自己什么也不干就不会犯罪等认识上的误区,导致重视不够,易发生渎职侵权问题。 2、贿赂
    • 侵犯商业秘密的表现形式有哪些, 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有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08
      商业秘密侵权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的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所谓盗窃商业秘密,包括单位内部人员盗窃、外部人员盗窃、内外勾结盗窃等手段;所谓以利诱手段获取商业秘密,通常指行为人向掌握商业秘密的人员提供财物或其他优惠条件,诱使其向行为人提供商业秘密;所谓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是指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