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缺性规则适用的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9 09:44:42 466 人看过

补缺性规则是指合同生效以后,合同的主要条款欠缺或约定不明,当事人又未能就这些条款达成补充协定时,法律对这些条款的内容作出的强行性规定。适用补缺性规则应该符合以下条件:

①补缺性规则只适用于有效成立的合同,即只给适用于那些条款欠缺不明确,但仍被确认为有效成立的合同。如果合同所欠缺的,或者不明确的条款过多,以至其内容没有确定性,则应视为合同尚未成立。因此,补缺性规则适用的合同,其欠缺的条款或者不明确的条款只能是个别的,有限的,并且这些条款的欠缺或不明确不影响合同的有效成立,这是适用补缺性法律规定的基本前提。

②补缺性规则只适用于部分常见条款的欠缺或者不明确,即只能适用那些各类合同都应具备的条款欠缺或者不明确的合同。比如,合同标的的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和地点、履行方式等。因为在长期的经济生活中,这些条款的内容已经形成了统一的模式,它们的欠缺或不明确,可以在法律上胡定一个公平合理的标准,作出补缺性的规定。相反,如果合同欠缺的或者不明确的,是某些特殊或者专门的条款,法律就难以弥补。如果要使这一类合同得以履行,必须由当事人另行磋商,达成协议。

③必须是合同当事人对合同欠缺或不明确这处未达成补充协议。合同的一些常见条款,由于某种原因欠缺不明确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就这些条款进行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以便合同能够履行。只有当事人未就这些欠缺的或不明确的条款达成补充协议时,法律规定的这些补缺性规则才能适用。这是合同内容的意思自治原则决定的。

④补缺性规则在效力上应高于法院对合同的解释。如果适用补缺性规则,即可确定合同条款,法官司就无权作出与补缺规则相违背的解释。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31日 07: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内容相关文章
  • 法定免责的适用条件及规则是怎样的
    免责条款,亦称为豁免条款、免赔额或责任排除条款,系指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经协商达成共识,通过书面形式确定合同中的一项具体内容,旨在消除或减轻一方或多方当事人未来可能承担的合同相关责任。在实际应用中,免责条款常被合同中的某一方当事人,例如保险公司、商场等,精心编写进合同文本或形成固定格式的合同条款中。这些条款通常以清晰或隐藏的方式呈现给客户,作为一种意图表达,期望得到对方的同意和签署,从而产生民法上的法律效力。从本质上来说,免责条款的设立,主要是为了在对合同中的某个语词或句子进行定义或解释时,为避免或减少一方或各方当事人在未来履行合约过程中所可能面临的责任和负担。因此,免责条款可以视为一种具有特别意义的民法法律行为,它通过创设一个明确的意思表示来创建此类型的条款,并以此为基础,以限制或减轻当事人在未来可能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为诉求。《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损
    2024-08-05
    149人看过
  •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适用条件是怎样的?
    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适用条件是怎样的?职工因工死亡,那么其近亲属就满足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条件,具体的领取规定如下:《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
    2024-01-21
    184人看过
  • 民法典法条适用规则
    一、民法典法条适用规则1、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2、其他法律对民事关系有特别规定的,依照其规定。3、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民事活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二、民法典的基本原则有哪些1、平等原则平等原则主要有两层含义,一层含义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在民法中的体现,一层含义是平等保护所有民事主体的合法民事权益。2、自愿原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意思自治是现代民法的“三大基石”之一。3、公平原则所谓公平就是以利益的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通过利益均衡配置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公平正义是对民事司法活动的基本要求。4、诚信原则诚实守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是保障交易秩序的重要法律原则,它和公平原则一样,既是法律原则,又
    2023-04-12
    91人看过
  • 定金的适用需要什么条件,适用定金罚则的特殊规定?
    一.定金的适用需要什么条件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决定的。如果主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即便当事人已有交付和收受定金的事实,也不能适用定金罚则。但是,当事人可以约定定金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即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却不一定无效。3.当事人不履行债务且无法定免责情形。二.适用定金罚则的特殊规定《担保解释》对适用定金罚则的几种特殊情况作出的规定:1.视为不履行被担保的债务的情况。因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可以适用定金罚则。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不完全履行合同时的定金罚则。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当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3.因不可抗
    2023-06-08
    433人看过
  • 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补缺规则有哪些?
    一、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补缺规则有哪些?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补缺规则有:(1)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所谓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是指当事人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内容通过协商的办法订立补充协议,使合同具体化和明确化,并与原合同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合同,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源于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约定不明合同在履行中形成纷争时,首先应当适用当事人协议补充原则。其次,当不能达成补充协议时,应按我国《民法典》第510条后段“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的原则进行。(2)法定补充原则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在适用当事人协商补充原则、按照合同有关条款确定原则、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原则仍不能确定时,就应当适用法定补充原则。所谓法定补充原则,又称
    2023-08-16
    133人看过
  • 缺席判决的送达的适用条件是什么?
    一、缺席判决的送达的适用条件缺席判决相对于缺席审判而言,是指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仅就到庭的当事人核对证据,听取陈述,在审查核实未到庭一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状或者答辩状和证据后,依法作出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适用缺席判决的条件主要有:1、必须传票传唤。这一条件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传唤的方式必须使用传票,既不能口头传唤,也不能电话通知;传票必须直接送达被通知到庭的当事人,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不能让别人,更不应该让对方当事人捎带传票。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经过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被告,是否适用缺席判决,还要看有无正当理由,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是出于有不可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适用缺席判决。3、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4、公告送达开庭传票逾期未到的。二、缺席判决对原告和被告的区别1、对于原告提出诉讼然后开庭不到,要被视为不想起诉,那么这种情况
    2023-06-03
    268人看过
  • 竞争性谈判适用条件
    (1)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3)非采购人所能预见的原因或者非采购人拖延造成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4)因艺术品采购、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一、最新邀标可以申请吗不可以。邀请招标也称选择性招标,是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一定数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能少于3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他们参加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公开招标可以进行投标。邀请招标与公开招标相比,投标人数量相对较少,竞争开放度相对较弱。二、公开招标连续流标怎么办1、第一次招标流标后,按招标程序进行第二次招标,重新发布公告。第二次招标再流标后,可以继续公告,公开招标,也可以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邀请招标,还可以不再公告,
    2023-06-28
    246人看过
  • 继承的适用规则
    1、发生继承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死亡的;2、继承人生前存在着继承人或者没有放弃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3、继承人的遗产份额由其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在我国的法律上,转继承和代为继承不是统一概念。转继承可以适用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适用在遗嘱继承中。适用法定继承的情形1、没有遗赠扶养协议,又没有合法遗嘱的情况下;2、遗嘱的继承人、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遗嘱失去效力的情况下;3、遗嘱的继承人表示放弃继承的情况下;4、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情况下;5、遗嘱的受赠人表示放弃赠与的情况下;6、遗嘱的受赠人丧失受赠权的情况下;7、遗嘱不合法或因故而全部有效的情况下;8、遗嘱部分无效情况下无效部分的遗产;9、未涉及遗产处理的遗嘱,继承人对遗产的处理;10、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受赠人不履行遗嘱中的合法义务,被人民法院决定取消继承或受赠权的情况下;11、遗嘱中为胎儿保留的特定遗产份额,出生时是死
    2023-07-02
    379人看过
  • 补强证据规则是否适用于民事案件
    一、补强证据规则是否适用于民事案件在我国补强证据规则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下称《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是对补强证据的规定,补强证据一般适用于如下范围:1、未成年人所作的与其年龄和智力状况不相当的证言;2、与一方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证人出具的证言;3、存有疑点的视听资料;4、无法与原件、原物核对的复印件、复制品;5、无正当理由未出庭作证的证人证言。二、适用补强证据规则需注意的若干问题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适用补强证据规则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1、《证据规定》第六十九条所列的五种证据,其本身并不属于补强证据,而属于被补强的证据。这五种证据只有在其他证据对其证明力予以补强的情况下,才能作为证据在民事诉讼中加以运用,否则,法官就不能将这五种被补强证据单独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2、补强证据是证据种类中的一种。而作为一种证据,补强证据首先必须具有证据能
    2023-04-27
    414人看过
  • 2022我国死刑的适用条件及限制性规定
    一、我国死刑的适用条件及限制性规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但对于未成年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死缓的适用对象及核准程序】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第四十九条【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死刑复核的方式死刑复核程序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查核准所遵循的一种特别审判程序。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刑罚,是刑法所规定的诸刑种中最严厉的一种,称为极刑。在死刑复核权回收之
    2022-10-17
    117人看过
  • 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条件
    一、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条件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条件如下:1.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2.特殊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包括侵权行为的法定性和免责事由的法定性。没有法律条款的明文规定,不能构成无过错责任;同时,没有法定的免责事由不能免责。3.特殊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4.行为人不必过错。是指责任的承担不考虑行为人是否具有过错,在认定责任时无需受害人对行为人具有过错提供证据,行为人也无需对自己没有过错提供证据,即使提供出自己没有过错的证据也应承担责任。二、适用无过错责任的情形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的情形如下: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
    2023-04-25
    142人看过
  • 定金罚则适用应符合的条件
    (一)必须有违约行为。违约行为的存在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前提。违约行为是指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债务的行为,其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不能履行、迟延履行及不完全履行等多种形态。(二)必须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实。合同目的落空即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是适用定金罚则的基本条件。这里的合同目的仅指主合同的直接目的和主要目的。(三)违约行为与合同目的落空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行为或合同目的落空,并不必然导致定金罚则的适用,只有二者同时具备且存在因果关系时方可适用,即只有因违约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时,才能适用定金罚则。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定金的,一般就会适用定金罚则。定金制度最重要的法律特征就是借助定金罚则而设置一种具有惩罚性的担保手段。但同时在合同中又约定违约金的,若是出现了违约情况,此时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同时适用只能是择一而行。一、签署定金合同的注意事项1、谨慎订立定金条款一般来说,在购房合同中有着已经规范过的定
    2023-03-10
    454人看过
  • 免予刑事处罚条件和适用规则怎么规定
    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和适用规则。情节明显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然后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不构成犯罪的。二:犯罪已经过去。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诉讼时效,法定行为不满五年的,需要经过五年,法定最高刑五年以上,不满十年的,法定最高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15年,法定最高刑无期徒刑20年。因此,超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刑事责任。经特赦令免处罚的;因此,这是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力决定的。一旦被赦免,罪犯将不再追究刑事责任。四:根据刑法处理的案件,如果没有告诉撤销,那么这四类案件分别是侮辱性诽谤,那么侮辱性诽谤,如果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仍然是公诉案件。那么还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侵占。所以第五种情况是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呃被告人死亡。第六种情况是其他免除刑事处罚的情况。免予刑事处罚的条件免予刑事处罚指因某些原因犯下罪行,需要刑事处罚,但因为自首或其他情节,导致不用接受刑事处罚。我
    2023-08-18
    431人看过
  • 证据三性法律适用条件
    行政诉讼证据
    证据三性法的规定是: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相关性。合法性,注重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即证明能力的问题。客观性是指证据本身的形成过程是客观真实的,不是出具证据的一方故意伪造的,其内容可以客观反映待证事实。相关性,证据和待证事实必须有一定的联系。民刑行政证据三性有何不同诉讼证据有三个基本-特点:1、客观性:指一切诉讼证据都必须是客观存在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真实情况。2、关联性:指诉讼证据必须与其证明的案件事实有内在联系。3、合法性:指证据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和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提供、收集、调查和审查核实。民事诉讼证据一、书证证具有以下特征:(1)书证以其表达的心想内容证明了案件的事实;而不是以其外形、质量等来证明案件的事实。(2)书证往往能够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3)书证的真实性较强、不宜伪造。二、视听资料三、证人证言四、当事人陈述五、鉴定结论刑事诉讼证据1、书证;2、物证;3、证人证言
    2023-08-06
    196人看过
换一批
#合同订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合同内容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各项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身份、地址、联系方式等; 2、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等; 3、履行期限、地点、方式等; 4、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除此之外,合同还可... 更多>

    #合同内容
    相关咨询
    • 适用缺席判决的条件是什么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05
      1、必须传票传唤。这一条件包含两个方面的要求:传唤的方式必须使用传票,既不能口头传唤,也不能电话通知;传票必须直接送达被通知到庭的当事人,并在送达回证上签字,不能让别人,更不应该让对方当事人捎带传票。 2、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对经过传票传唤仍不到庭的被告,是否适用缺席判决,还要看有无正当理由,如果被告经传票传唤未到庭,是出于有不可抗拒的事由等特殊情况,则不适用缺席判决。 3、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 4
    • 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最新的规定是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8-14
      缺席判决的适用条件如下: 一、案件不是要求当事人必须全都到庭参加的案件,或者要求当事人都到庭参加诉讼,但没到庭的一方已经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 二、人民法院两次合法传唤,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以及原告不到庭被告提出反诉。
    • 适用则应具备的条件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在具备转继承的条件,适用转继承时,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转继承人应继承的为被继承人的应继份额;若被转继承为遗嘱继承人,则其依合法遗嘱应继承的遗产由转继承人承受。
    • 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条件是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条件有什么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3-28
      我国《侵权责任法》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责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生产或者销售;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
    • 的适用条件,适用定金罚则注意事项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给付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接受定金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双倍返还定金。当事人一方不完全履行合同的,应按照未履行部分所占合同约定内容的比例,适用定金罚则。定金的适用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 1、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需要定金的实际交付。定金如未实际交付的,在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债务或者不订立主合同时,不能适用定金罚则。 2、主合同必须有效。这是由定金合同的从属性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