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转包、转让、出租、继承、征地补偿等问题解答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31 16:14:42 451 人看过

A:承包是指村集体或者村集体经济组织(队)作为承包方,将集体的土地、林地依法承包给集体的农户,农户成员进行种地等农业生产。土地承包期是多久?

A:农民所有的、国家所有的、农民依法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原,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应当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实行家庭承包。不适合家庭承包的荒山、沟、山、滩,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可以招标、拍卖承包。农户承包的耕地承包期为30年,草原承包期为30年至50年,林地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承包期满后,耕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合同期满后,草原、林地的土地使用权依法顺延。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农业用地,可以由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农、林、牧、渔业生产。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能否流转?

A: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通过自愿有偿的合法方式转让,即可以通过转让、转包、租赁、交换、股份购买等方式转让。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征求意见取得的承包经营权可以抵押,抵押合同经营证需提供林权证、土地权属证。

4。承包地能不能继承?耕地和草地是不能继承的。承包人成员不在后,发包人收回土地。但收回土地后,继承人可以继承承包土地上的苗木、附着物收入。承包人死亡后、合同期满前,林地可以继承,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

5。承包地被征收后能获得什么样的补偿,如何分配?

A:农村土地依法征收后,可获得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种苗补助费。其中,土地补偿费属于集体所有,由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通过民主决策程序分配,安置补助由承包人承担工程造价等全部费用,附地种苗补贴。转让、转包、租赁和分享有什么区别?

A:转让是指承包人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稳定的收入来源,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民,农民与用人单位建立新的合同关系,原承包人与用人单位可以建立新的合同关系,土地上的合同关系终止。因此,转让是自愿的,并已退出原合同。

分包、租赁是指承包人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分包、租赁给第三人,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合同关系不变。分包、租赁期限由分包商与第三方约定,但不得超过合同剩余期限。发包人与承包人的合同关系不变,分包、租赁行为不需要发包人批准,只需向发包人备案。租赁和分包的区别是:1。分包期限可以超过20年,但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2出租后,未经同意不得转租。股份制是指承包人为了发展农业经济,可以自愿加入土地承包经营权,参与农业合作生产。股份制的主要目的是为农业合作社和其他财团发展规模农业经济,以承包经营权入股获得农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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