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的规定中复议的条件有哪些?
(一)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查封、扣押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
(二)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警告、罚款、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暂扣、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三)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登记等有关事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没有依法办理的;
(四)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的变更、中止、撤销、注销决定不服的;
(五)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征收排污费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六)认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环境行政复议终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环境行政复议机构准予撤回的;
(二)作为申请人的自然人死亡,没有近亲属或者其近亲属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三)作为申请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其权利义务的承受人放弃行政复议权利的;
(四)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依照《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经行政复议机构准许达成和解的;
三、环境行政复议的审查时间是多久?
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环境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延期审理通知书,载明延期的主要理由及期限,送达当事人。
-
根据环境行政复议办法什么情形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21人看过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哪些情形是属于复议的范围
302人看过
-
行政复议法中行政复议受理的规定
332人看过
-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之日起怎么起算呢?
499人看过
-
环境行政复议和行政复议有什么联系
449人看过
-
在众多复议行为中什么是环境行政复议
232人看过
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 更多>
-
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是哪些?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05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 第38号 局长周生贤 二○○六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已经2008年11月21日环境保护部2008年第二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6年12月27日发布的《环境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办法》同时废止。
-
环境行政复议办法第三十六条如何规定的?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4环境行政复议机关在行政复议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者需要做好善后工作的,可以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被申请人或者其他下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将纠正相关行政违法行为或者做好善后工作的情况通报环境行政复议机构。
-
根据《行政复议》的规定提交行政复议后法定的答复时间是多少天?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21根据《行政复议》的规定提交行政复议后,5日内会答复你不予受理,7日内会答复你已经转送,一般问题,从正式受理开始计60日内答复复议决定,若遇到特殊情况,至多90日内可以得到复议决定。
-
行政复议要根据行政复议的情况计算复议费吗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4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 一、相关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得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
环境行政复议案件具体包括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03根据规定环境行政复议案件是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关根据环境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依法对引起争议的具体环境行政行为进行复查并作出相应裁决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