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提前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公司在哪些情形下辞退员工是违法的?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可以随时辞退职工的情形有哪些?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劳动合同的适用条件也得根据实际情况分析,因为劳资双方在特定情况下都有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但类似于是公司出现了拖欠工资的行为,员工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没必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可以随时离职。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还是两个月辞职通知?
487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年假怎么办
85人看过
-
可以提前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吗
93人看过
-
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必须提前一个月?请看法鲨。
272人看过
-
劳动合同能否在提前一个月的情况下被解除?
423人看过
-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通知解除能得到的赔偿
471人看过
-
劳动合同提前一个月解除如何提出证据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9需要证据,没有证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对证据材料的要求根据申请人的身份不同有一定区别。如果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会影响裁判的最终结果,但法律并没有因证据不足而剥夺申请劳动仲裁的权利。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需要提交的如下材料: (1)劳动争议仲裁申诉登记表(2)申诉书(详细陈述申诉理由和要求,一式两份或按被诉人人数提供)(3)申诉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4)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
-
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提前一天提前一个月辞职吗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4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劳动者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
-
公司提前一个月之内与员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北京在线咨询 2023-02-13用人单位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或者说辞退、开除)分以下三种情况,可以对照下属于哪种情况,应该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而没有支付给的,可以在1年内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
-
劳动合同不满六个月能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吗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05劳动者做了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提出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是应当支付其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做了不满6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
-
劳动合同不是一定要提前解除吗?上海在线咨询 2022-08-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