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联系与区别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6 17:12:12 432 人看过

一、破产费用与共益债务的联系与区别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从债务人财产的角度来界定的?法。商?他们之间存在如下的联系和区别?法。

(一)两种费用的联系在于:

1、产生的时间都是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产生的?法。

2、产生的目的是为了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为了更好的管理债务人财产?,?为了保护债权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第三人的利益?法。

3、依据新法的规定两种费用的支付来源都是债务人的财产?,?支付方式都是随时支付的?法。当管理人发现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管理人应当申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

(二)两种费用的区别在:

1、两者所指的范围存在区别?,?破产费用是在破产程序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支出的常规性、程序性费用?法。商?而共益债务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了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支出的不确定费用(例如本案中的赔偿款)?法。

2、清偿顺序不同?,?当债务人的财产能够完全支付这两种费用的时候?,?不存在支付顺序问题;当债务人的财产不能完全支付所有的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时候应当先清偿破产费用;当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时候?,?各破产费用按照比例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只够清偿破产费用的?,?共益债务将不予清偿;当债务人的财产清偿完破产费用后所剩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共益债务时?,?各共益债务按比例清偿?法。

3、当不足以同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有3个清偿原则:

(1)先清偿破产费用,有剩的再清偿共益债务

(2)当破产费用都清偿不足时,就在破产费用的各顶中按比值清偿。

(3)当足够清偿破产费用,但剩下的不足清偿全部的共益债务时,清偿费用中的各顶则按比例清偿。

二、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

(一)什么是共益债务和破产债权

1、破产债权是针对破产人,并原则上基于破产宣告而发生的一种财产上的请求权。所谓可以通过破产程序得到满足,就是经过债权人申报债权并得到查实后,从破产财产中得到清偿。破产债权既区别于可以从破产财产中优先拨付受偿的破产费用请求权,也区别于将不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从破产中取回的取回权,以及有担保的债权人行使的别除权。

2、公益债务是指破产程序中为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由债务人财产及其管理人而产生的债务。

(二)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区别是什么

在《企业破产法》同时规定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情况下,由于破产费用又要优先于共益债务受偿,因此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具有重要意义。从我国破产实践与理论来分析,两者的区别之处主要在于:

1、两者在具体所指的范围上存在差别

破产费用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合同等,更具积极意味。

2、两者在产生的原因上存在差别

破产费用除破产案件的受理费用外,主要是由于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行为所引起的,无论是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变价、分配,还是聘任工作人员,以及破产管理人的费用报酬,都贯穿有破产财产管理人的积极行为在内。而从共益债务的角度来看,则以债务人财产为主要发生原因,履行双务合同的目的是增加债务人财产,因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以及给他人造成损失所引发的债务都源于破产财产。尽管存在上述差别,但在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认定上,两者还可能存在一定的交叉。对于两者之间的界限,应把握的是,破产费用仅限于必要的破产财产的管理性和程序性支出,即那些不支出破产程序就无法进行的费用,其范围应严格控制。

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

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清偿,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2、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的,先行清偿破产费用。

3、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所有破产费用或者共益债务的,按照比例清偿。

4、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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