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官处理意见如何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1 18:03:37 345 人看过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官处理意见的,可以要求检察官复核,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

第七条检察长不同意检察官处理意见的,可以要求检察官复核,也可以直接作出决定,或者提请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

检察官执行检察长决定时,认为决定错误的,应当书面提出意见。检察长不改变原决定的,检察官应当执行。

立案监督程序如何进行

1、《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刑事立案监督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应当制作《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者《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及时送达公安机关。

2、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或者《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后七日以内作出书面说明,客观反映不立案或者立案的情况、依据和理由,连同有关证据材料复印件回复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主动立案或者撤销案件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或者《撤销案件决定书》复印件及时送达人民检察院。

3、人民检察院经调查核实,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或者立案理由不成立的,经检察长或者检察委员会决定,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或者撤销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09: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刑事立案相关文章
  • 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对纠正意见审查后怎么处理
    一、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对纠正意见审查后怎么处理1、在刑事诉讼的法律监督中,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纠正意见进行审查后,按以下情形处理:(1)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意见正确的,应当及时通报被监督单位的上级机关或者主管机关,并建议其督促被监督单位予以纠正;(2)认为下级人民检察院纠正意见错误的,应当书面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撤销,下级人民检察院应当执行,并及时向被监督单位说明情况。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五十四条二、刑事诉讼监督的范围是什么1、刑事立案监督。一是对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监督,如针对以罚代刑、漏罪漏犯、立案后违法撤案等现象的监督;二是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机制,如针对出于地方保护、部门保护等目的违法立案的监督;三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的工作机制。2、侦查活动监督。一是对侦查活动中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健全排除非法证据制度;二
    2023-06-17
    436人看过
  • 检察院对交警取保候审的处理意见
    检察院会逮捕。1、交警取保候审是安件尚在侦办当中,如果在后续证据收集中有新的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罪,检察院肯定会批捕。2、当然,检察院批捕后,只要符合条件也可以取保候审,重新办理取保的手续就可以了,案子移送到法院提起公诉后,不需要重新做取保手续,法院了解情况即可,最后判决如果不是缓刑就要对当事人进行羁押。大连打死交警的叔叔如何处理大连打死交警的叔叔有杀人的故意,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如果当事人所采取的暴力造成民警等国家工作人员伤残的,还可以以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论处。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2023-07-22
    418人看过
  • 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要怎样处理
    一、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要怎样处理1、对于鉴定意见,检察人员应当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重新鉴定的,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一十七条二、刑事案件鉴定的程序1、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利害关系,能够保证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的人。2、侦查机关应当为鉴定人进行鉴定提供必要条件,及时向鉴定人送交有关检材和对比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但是不得暗示或者强迫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结论。3、鉴定人进行鉴定时,应当遵守自己的职业道德,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鉴
    2023-06-17
    186人看过
  • 检察院对强制医疗意见的审查处理
    办理机关:检察院审查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以及强制医疗决定的监督,由公诉部门办理。审查期限和处理结果:检察院应当在接到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意见书后30日内作出是否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强制医疗案件,经审查认为不符合刑诉法第284条规定的条件的,应当作出不提出强制医疗申请的决定,并向公安机关书面说明理由;认为需要补充证据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安机关补充证据,必要时也可以自行调整。公安机关补充证据的时间不计入检察院办案期限。对启动强制医疗程序的监督: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应当启动强制医疗程序而不启动的,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在7日以内书面说明不启动的理由。经审查,认为公安机关不启动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启动程序。一、检察院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书包括哪些内容1、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应当制作强制医疗申请书。强制医疗申请书的主
    2023-03-25
    121人看过
  • 案件是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官如何指定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组织、指挥办案组办理案件。《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条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由一名检察官独任办理,也可以由两名以上检察官组成办案组办理。由检察官办案组办理的,检察长应当指定一名检察官担任主办检察官,组织、指挥办案组办理案件。检察官办理案件,可以根据需要配备检察官助理、书记员、司法警察、检察技术人员等检察辅助人员。检察辅助人员依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检察辅助事务。检察院违法办案相关人员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1、检察机关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在侦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阶段超期羁押,经上级检察院或监所检察部门提出纠正意见后,在一个月内不纠正的,给予有关责任人警告或记过处分;在超期羁押期间造成被羁押人伤残、死亡等严重后果的,给予有关责任人降级、撤职处分。2、检察人员因枪支滋事造成他人伤残、死亡的,
    2023-06-01
    476人看过
  • 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检察院怎样处理
    1、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检察院按以下情形处理:(1)人民检察院办案部门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被害人死亡或者没有诉讼行为能力的,应当告知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诉讼代理人。(2)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诉讼代理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鉴定费用由请求方承担。但原鉴定违反法定程序的,由人民检察院承担。(3)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者近亲属以犯罪嫌疑人有患精神病可能而申请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承担。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二十一条一、刑事案件中鉴定的程序1、定鉴定人。鉴定人的选定有两种方式:一是指派,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指派其内部的刑事技术鉴定部门具有鉴定资格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二是聘请,即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聘请其他部门的专业人员进行鉴定。指派、聘请的鉴定人应当是具有某项专门知识,而且与本案和本案当事人没有
    2023-02-21
    326人看过
  • 对检察院起诉意见不服
    被害人对于人民检察院不起诉的决定不服,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就是被害人手中有证据可以证明被不起诉人侵犯自己的人身或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时,而人民检察院则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被害人对这一决定又不服时,被害人可以不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决定受理这一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的材料一起及时移送到人民法院,保证法院的审判工作顺利进行。一、不起诉决定书的宣读和送达检察院应当公开宣布不起诉决定书。不起诉决定书一经宣布,立即产生法律效力,并应分别送达下列机关和人员:(1)被不起诉人及被不起诉人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的,应当立即释放;(2)如果是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3)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害人。特别关注:最高检《规则》还规定:1.不起诉决定书还应当送达
    2023-03-09
    123人看过
  • 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怎样处理
    1、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见有疑问的,按以下方式处理:(1)可以询问鉴定人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并制作笔录附卷,也可以指派有鉴定资格的检察技术人员或者聘请其他有鉴定资格的人进行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2)人民检察院对鉴定意见等技术性证据材料需要进行专门审查的,按照有关规定交检察技术人员或者其他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审查并出具审查意见。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三十四条一、刑事复核鉴定的程序1、复核鉴定的申请、决定和委托同初次鉴定基本相同。2、鉴定委员会受理案件后交相关专业的专家小组进行鉴定。专家鉴定小组的成员应是固定的,是经过审查并获得委员会颁发的专家资格证书者。每一案件(一个专门性问题)中参与鉴定的成员不得少于5人。成员过少,一则缺乏代表性,二则难以保证鉴定结论的客观性、准确性。3、专家小组的鉴定活动,必须在鉴定委员会直接领导下进行,由组长主持。要绝对保证鉴定活动独立进行。任何人
    2023-02-19
    173人看过
  • 检察官如何辞职?
    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检察官有辞职的权利。检察官要求辞职的,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检察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1)在年度考核中,连续2年确定为不称职的;(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另行安排的;(3)因审判机构调整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4)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15天,或者1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5)不履行检察官义务,经教育仍不改正的。辞退检察官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免除其职务。检察官对人民检察院关于本人的辞退处理不服的,自收到辞退处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可以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议,并有权向原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受理申诉的机关必须按照规定作出处理。复议和申诉期间,不停止对检察官辞退处理决定的执行。
    2023-06-10
    361人看过
  • 检察建议的处理是如何的
    对检察建议的几点建议的处理(一)审查检察建议提出的方式人民法院审查检察建议提出的方式,笔者认为,一是对检察机关依职权提出的检察建议;审查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依职权提出的包括,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及审判监督程序以外的其他审判程序中审判人员的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二是对检察机关依当事人的申请提出的检察建议。审查是否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明确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包括三种情形:1、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2、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3、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二)保留对检察建议的异议权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为了保证诉讼公正而采取的一种与抗诉相并列的监督方式,由于诉讼案件的复杂性,不论是建议的内容,还是建议的要求等都难以保证绝对正确,也不能排除一定程度上对检察建议的滥用,因此应赋予人民法院必要的异议权。然而民事诉讼法未作明确规
    2023-06-14
    450人看过
  • 再审检察建议书如何处理
    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九条申请检察院建议或抗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一)人民法院驳回再审申请的;(二)人民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的;(三)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在三个月内进行审查,作出提出或者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决定。当事人不得再次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2023-05-04
    409人看过
  • 检察院如何处理退赃问题
    看情况,如果已经案件在检察院了,很多时候会等到开庭时,再向说明主动退赃和赔款相关问题!退赃,是指犯罪分子将犯罪所得的赃款或者赃物,直接退还被害人或上缴司法机关的行为;如果是在检察院侦查或者审查阶段,应当退给检察院;如果是在审理阶段,应当退给,可以本人主动退赃,也可以联系家属帮助退赃。犯罪所得怎么退赃款退赃款流程是:1.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赃款赃物全部随案件移交给有关级别法院,由其判决处理;2.对已结案的案件,赃款赃物通过有关部门上交国库;3.将赃款赃物依法退还给有关受害人、受害机构或者单位。犯罪过程中涉及的一切违禁品或者为犯罪行为准备的财产,法院应当依法予以没收,这些没收的财产应当登记并上缴国库。任何私人或者机构都不得擅自挪用或者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
    2023-07-16
    475人看过
  • 检察院辩护意见盗窃
    1、两者的表现形式不同。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在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存在较大的差异。不可抗力一般表现为灾难性事件,如台风、地震等。而情势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基础动摇,即当事人缔约之际期待和重视的事实消除或并未出现,如价格暴涨暴跌等。2、两者的适用程序不同。情势变更和不可抗力导致合同变更和解除合同时所适用的程序不同。各国法律都规定,如果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并导致合同履行不能,则因不可抗力而履行不能的一方当事人享有法定的变更、解除权,可以直接通知对方当事人解除或变更合同。但在情势变更的情形下,当事人要援用情势变更原则救济自身利益,主张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请求法院做出裁判,如果法院驳回当事人的请求,则该当事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3、两者之间不存在对应的关系。在相互关系上,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之间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也就是说,不可抗力的发生并不必然导致情势变更,如果不可抗力并没有导致使合同基础动摇或者
    2023-02-19
    199人看过
  • 下级检察院认为上级检察院有错误如何处理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条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权予以撤销或者变更;发现下级人民检察院办理的案件有错误的,有权指令下级人民检察院予以纠正。下级人民检察院对上级人民检察院的决定应当执行。如果认为有错误的,应当在执行的同时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报告。法律监督的范围首先,人民检察院对行政诉讼活动的合法性有权进行法律监督。其次,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和行政诉讼参与人都有权进行法律监督。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检察院对人民法院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同时,人民检察院有权监督行政诉讼参与人。人民检察院可以向违法行为人直接提出纠正意见,也可以要求人民法院采取纠正措施。当然,人民检察院不能直接对违法行为人采取措施。最后,人民检察院有权对行政诉讼的整个过程实
    2023-06-14
    45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 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 ,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 更多>

    #刑事立案
    相关咨询
    • 检察院检察官抗诉该如何处理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5-24
      《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第三十六条:“人民检察院控告检察部门对监督申请,应当根据以下情形作出处理: (一)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依照本规则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二)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但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 (三)不属于人民检察院受理案件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反映; (四)不符合受理条件,且申请人不撤回监督申请的,可以决定不予受理。
    • 不服检察院检察意见可以上诉吗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30
      当事人对于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检察院申诉,但是有一定的时间限制,在收到决定书后7天内需要进行申诉,超过7天,检察院将不再受理此案件,犯罪情节较轻,已过追诉时效的案件,检察院不会起诉。
    • 检察院不采纳检察院意见要怎么办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12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因此,犯罪事实、情节不清或认定错误的有权更正或者退回公安机关予以更正。至于法院是否采纳检察院的意见则要另谈了。《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
    • 检察院对原告恶意诉讼会如何处理?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07
      对原告恶意诉讼什么意思检察院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相当于民事诉讼中的原告。应该是指指控被告人吧如果被告人已被羁押,后经法院判决无罪的话,可以向检察院申请国家赔偿;如果存在检察官收受贿赂,徇私枉法的情况,可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 检察院询问意见书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22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这是涉嫌什么案子罪名,一般来说不太正常 由于你提供的信息太少,很多案件关键信息无法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