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起诉的法院,既要基于中国法律考虑可以管辖的国内法院,也要基于合同相对方所在国法律考虑。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第265条的规定,由于合同纠纷,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可以由合同签订地、合同履行地、诉讼目标地、财产所在地或代表机构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外贸代理合同的特征是什么
1、受托人应依照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处理委托事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人委托的事务过程中,只有按委托人的指示和要求,从事委托活动,委托人才会承认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而产生的行为后果。因此,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非经委托人指示的,受托人不得擅自改变委托事务,更不得将其办理委托事务所产生的结果据为己有。
由此可见,委托合同是代理的一种根据,委托合同所调整的法律关系适用关于代理的一般规范。但是委托合同与代理合同并不完全一致。委托合同所调整的只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相互关系,而不是他们与第三人之间的关系。
2、委托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是以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具有严格的人身属性。
一般来说,当事人一方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例如行使或履行某一权利义务,实施某一法律行为,但又基于某种原因而不能亲自处理时),才通过订立委托合同的办法来解决。因为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结果直接由委托人来承担,所以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总要挑选他所信任的人或者具有一定业务能力、专门知识和良好信誉的人来担任。因此,委托合同强调当事人的严格的人身属性。法律要求受托人必须亲自处理委托事务,非经委托人事先授权或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委托人的利益不受损害的需要,受托人不得将委托事务擅自转委托他人办理。
3、委托合同的客体是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行为。
委托人和受托人订立委托合同的目的,在于通过受托人办理一定委托事务来实现委托人追求的结果。因此,委托合同系以受托人办理受托事务的行为为客体。
受托事物的范围,既包括法律事务,例如买卖、借贷、诉讼、登记等,也包括非法律事务,例如委托去医院探视病人、在生日晚会上代读生日贺词、受托抄写文稿、顺路代为捎带物品等。但是,所托事务不得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外,某些具有特定人身属性的事务(如结婚登记、订立遗嘱、收养子女等)不得进行委托。
4、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自然人之间的委托合同有时是亲友或熟人之间所建立的一种契约关系,由于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与彼此信任,合同多半是无偿的,但是,在法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一些较为复杂、履行的要求较高的委托合同,一般都是有偿的。
需要指出的是,在理解委托合同的有偿性时,应把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报酬与委托人向受托人支付办理委托事务的必要费用相区别。后者并非合同中的对价关系,因此并不表现委托合同的有偿性。
5、委托合同为双务合同。
委托合同一经成立,无偿有偿与否,当事人双方均需承担一定的义务。例如,受托人主要有办理委托事务的义务、报告的义务、转移受托事项所得权益的义务等,而委托人则主要有进行指示、提供和补偿委托事务必要的费用的义务、以及当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时支付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四条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
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
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因发生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被监护人的生活处于无人照料状态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应当为被监护人安排必要的临时生活照料措施。
-
独家代理合同(国贸)
195人看过
-
发生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怎么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212人看过
-
如何处理无效货运合同纠纷以及货运合同纠纷管辖地如何确定
276人看过
-
南京市一起外贸代理合同纠纷案
120人看过
-
代理销售合同诉讼期多少年,合同纠纷如何选择管辖地
307人看过
-
如何处理国家征地补偿纠纷
302人看过
代理是法律术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又称本人)的名义,在代理权限内与第三人(又称相对人)实施民事行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代理人以被代理... 更多>
-
-
怎样处理国际贸易合同纠纷湖南在线咨询 2023-09-16国际贸易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三种:第一是协商解决。第二是通过仲裁解决。第三是向法院起诉。当事人之间如果产生不可调和的争议和矛盾,可以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合同的实际履行情况依法判决。
-
国外是如何处理土地纠纷的?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4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但现实中,承包土地流转很少签订书面合同,双方当事人大多以口头约定形式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土地。在这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要求收回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的土地,就涉及口头约定该如何认定的问题。对此,实践中有不同的认识,有的认为双方当事人未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其转包、出租、互换或代耕关系依法不成立或应认定口头约定无效。
-
增加抚养费纠纷管辖地如何处理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22行政处罚立案后管辖权出现变化时,不需要移交案件,都有管辖权的,先立案者管辖。例如,价格行政处罚的管辖权限,常常会影响到案件的查处力度,或争着管,或无人管。国家发改委对《价格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作了比2001年版更详细的规定,如:价格行政处罚由价格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价格主管部门管辖。市级、省级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等管辖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管理的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和企业(分公司、子公司、分支机
-
外贸代理是如何签订合同的呢重庆在线咨询 2023-09-211.选择代理出口对象。 2.外贸企业了解考察。 3.核算产品出口成本。 4.选择客商。 5.签订工贸代理协议。6.签订外销合同。7.履约。8.工贸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