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的存在,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同时有下列情形的,建立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由用人单位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偿劳动;(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双方劳动关系的,可以查阅下列文件:
(1)工资支付证明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分配名册)和各项社会保险费缴纳记录;
(二)用人单位发给劳动者的能证明其身份的“工作证”、“服务证”等文件;
(三)员工填写的《登记表》、《申请表》等招聘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员工的证言等第(一)、(三)、(四)项有关证明由发包人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劳动关系的特征是什么(1)劳动关系主体之间既有法律上的平等,也有客观上的从属关系。劳动关系主体双方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的权利。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者服务,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用人单位的一员,自然要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用人单位的管理,形成领导与被领导的隶属关系。劳动关系是在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劳动者只有与用人单位提供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才能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关系。没有劳动过程,就不可能形成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是排他性的。劳动关系只能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产生,劳动者与其他社会主体之间的社会关系不能称为劳动关系。同时,劳动者作为自然人,只能同时与一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不得同时与两个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两个用人单位不得同时与一个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和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关系是排他性的。劳动关系的存在是为了劳动的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是为了实现劳动过程,为社会生产或者社会产品提供服务。劳动者的劳动成果属于用人单位,即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组织指挥下工作,最终实现用人单位的利益。相应的用人单位必须为实施劳动行为提供有利条件和物质保障,并向劳动者支付合理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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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被认为是劳动关系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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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视为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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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视为存在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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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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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重劳动关系一般存在哪些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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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关系的情况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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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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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况下劳动仲裁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广东在线咨询 2022-11-26(一)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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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中确认劳动关系不存在的情况有哪些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141、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2、用人单位未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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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些情形下被认为是事实劳动关系呢海南在线咨询 2022-11-11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以下情形下会被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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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情况视为存在劳动关系应满足哪些条件四川在线咨询 2021-11-19以下条件视为存在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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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劳动关系的情况有哪些辽宁在线咨询 2022-10-291、劳务关系主要是为了区分劳动关系;2、法律只认可一份劳动关系,如果一个人有劳动关系了,在建立的关系,一般可以按劳务处理;3、特殊的主体可以认定为劳务关系,比如使用童工的特殊行为,以及退休人员的返聘;4、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主要有以下区别:(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如果双方不存在协商订立契约的意思表示、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