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适用刍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20:34:23 94 人看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简称《条例》)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简称《复议法》)有关规定有抵触之处,如何更好地执行这三部法律,笔者认为《条例》是1986年9月5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的,《处罚法》是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的,《复议法》是1999年4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同一机关制定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特别规定与一般规定不一致的,适用特别规定;新的规定与旧的规定不一致的,适用新的规定。但是《处罚法》、《复议法》是关于行政处罚、行政复议的一般规定,实施在后,是新的规定;《条例》中有关治安处罚、申诉规定属于特别的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规定,实施在前,是旧的规定。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时,根据《立法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法律之间对同一事项的新的一般规定与旧的特别规定不一致,不能确定如何适用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裁决。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尚未就《处罚法》、《复议法》、《条例》不一致之处如何适用的问题作出裁决,原因可能在于《条例》正在修改之中。《条例》的实施早于《处罚法》、《复议法》十余年,1994年虽作修改,只是就部分实体内容的增添,而程序部分未有变化,原有的程序内容已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要求,所以采用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来处理《处罚法》、《复议法》、《条例》不一致之处如何适用的问题较妥。为此

我们在执行《条例》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条例》未作出规定的,而《处罚法》《复议法》作出了规定,应适用《处罚法》《复议法》的规定。

1、地域管辖问题。《条例》对违法行为的地域管辖未作规定,公安机关往往对发生在本行政辖区以外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而《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也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查处,不得超出本行政辖区办理治安案件。

2、告知程序和听证程序问题。《条例》对此也未作规定,而《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第四十一条又规定: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不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给予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行政处罚决定不能成立;当事人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公安机关在实施治安处罚前应当依照《处罚法》的规定告知当事人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理由以及其依法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依照《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作出较大数额罚款(个人2000元以上)处罚前还应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公安机关举行听证的权利。

二、《处罚法》有关条款先作出一般规定,又明确但书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者,尽管《条例》的规定与《处罚法》的一般规定不一致,仍适用《条例》的规定。

1、对违法行为的追究时效。《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公安机关没有发现的,不再处罚。对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尽管公安机关发现时未超过二年,但超过六个月的,也不应予以处罚。

2、处罚主体。《处罚法》第二十条规定: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管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处罚,由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或者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裁决。警告、五十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公安派出所裁决;在农村,没有公安派出所的地方,可以由公安机关委托乡(镇)人民政府裁决。《条例》以法律的形式授权公安派出所可以自己的名义作出五十元以下罚款、警告的处罚,公安派出所也是公安行政处罚的主体。其他不直接属于县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但相当于县一级的公安机关也是公安行政处罚的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7日 18: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相关文章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研究二者的关系的重要性,是因为这两部法律的适用范围存在着竟合。《行政处罚法》第二条规定了该法的适用范围: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可以看出,一切行政处罚都要以该法为依据。同时,《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毫无疑问,治安处罚是行政处罚的一种,这样就出现一个问题,公安机关处罚一个违法行为时,应该适用哪一部法律?尤其是当二者的规定不一致时,这一问题必须解决。例如,《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两年,《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时效为6个月,公安机关应当以谁为准。1、从概念上:《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进行处罚的依据。2、《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应当是特别法与普
    2023-04-24
    242人看过
  • 对治安管理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怎么写
    一、对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诉讼。被害人是治安案件的受害者,公安机关对被处罚人的行政处罚,公正与否,与被害人有直接的利害关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与具体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该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和第十三条第三项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三)要求主管行政机关依法追究加害人法律责任的。”根据这两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二、治安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于去年10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件大事。行政复议制度对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监督,保证行政行为合法、有效,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2023-03-30
    258人看过
  • 处罚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判决
    行政处罚复议的途径主要有两种:1、不服处罚可以六十日内直接向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或者三个月内直接向作出决定的同级法院申请行政诉讼;2、设定了必须先进行行政复议后才能进行行政诉讼的行政程序,专不过较少,另外这样的规定时间和上述基本属一致。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怎样衔接1、对行政复议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对行政诉讼判决结果不服的不能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其上位概念都是行政争议;它们的共同目标都是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解决行政争议。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纷争解决的机关不同以及依据的程序不同。2、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方面,我国采取的是一种“原告选择为原则,复议前置为例外”的模式。也就是说,除非法律法规作出特别规定,行政复议并非提起行政诉讼之前的必经程序。而在原告选择方面,既可以选择先申请复议,再提起诉讼,也可以选择不申请复议,直接提起诉讼。如果同时选
    2023-04-03
    73人看过
  • 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三类人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
    提请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再次审议的治安管理处罚法草案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七十周岁以上的以及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人员违反治安管理,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坤仁就草案作说明时表示,草案原来规定,对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未成年人、70周岁以上的老人、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妇女,按照每日200元标准将拘留折处罚款。有些常委会组成人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和有些地方、部门提出,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是适当的,但又不适宜规定以罚款折抵拘留。法律委经同内司委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安部研究,建议删去这一条中关于以罚款折抵拘留的规定,明确规定对这三类人员不适用行政拘留处罚。草案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不予处罚,但是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予以处罚。盲人
    2023-06-06
    468人看过
  • 如何区分行政处罚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
    1、性质不同《行政处罚法》是程序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实体法。2、主体不同《行政处罚法》是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必须遵守,而《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应该遵守。3、实施时间不同《行政处罚法》1996年10月1日开始实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6年3月1日开始实施。4、颁布目的不同《行政处罚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治安管理处罚法》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公共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和保障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治安管理职责。一、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哪些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凡扰乱社会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侵犯公民财产,依照《刑法》的规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应当受到处罚的行为,就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这涉及到社
    2023-02-26
    383人看过
  • 哪些治安处罚可以提出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怎样申请
    一、哪些治安处罚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所有治安处罚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六条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的,应当制作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被处罚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件的名称和号码、住址;(二)违法事实和证据;(三)处罚的种类和依据;(四)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五)对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六)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的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决定书应当由作出处罚决定的公安机关加盖印章。第一百零二条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二、行政复议怎样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
    2023-04-19
    226人看过
换一批
#国家机关组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它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每届任期五年,每年举行一次会议。... 更多>

    •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怎样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四十
    • 治安管理处罚适用行政处罚法吗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7
      不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与行政处罚法的关系应当是特别法与普通法的关系。治安管理处罚法是公安机关对于危害社会治安管理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是进行处罚的依据。
    • 违反治安管理条例,治安处罚能否适用行政处罚法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7-06
      行政处罚法是普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是特别法,在治安管理处罚领域特别法优于普通法,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在其他领域适用行政处罚法。普通法的规定并没有白费,只是不再适用治安处罚领域了而已。行政指导因为并不会改变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法律地位,所以一般学者都将其归入行政事实行为之中,当然由于行政指导理论的不成熟,中国包括其母国日本都对其概念、类型、形式有重大争论,因此有些人根据其观点认为部分行政指导行为是
    • 治安管理处罚法行政复议是怎样的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6-27
      被处罚人对治安管理处罚不服的,可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二条规定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或作出处罚决定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该法第四十
    • 治安管理处罚行政复议机关怎么申请行政复议?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6-30
      公安机关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一条规定,“关于被侵害人是否有权申请行政复议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的规定,治安案件的被侵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本条的规定,被害人对治安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诉讼。被害人是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