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刑由那个地方决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16:52:40 128 人看过

减刑裁定的管辖,也就是说减刑由哪个部门来决定的事儿,是指减刑案件应由哪一级人民法院受理定。

(一)由公安机关执行的管制、拘役、宣告缓刑的减刑

依据刑法的规定,减刑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被判管制、拘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具备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公安机关整理核实证据,提出减刑建议,报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减刑。

(二)由监狱执行的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减刑

刑罚的执行机关是监狱(死缓、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由监狱执行),罪犯在监狱执行刑罚期间,具备了“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或者具备了重大立功表现的规定之一,执行机关应当依照刑法的规定,整理核实证据,提出减刑建议,报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依照规定组成合议庭对执行机关上报的证据材料予以核实,确认其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裁定予以减刑,这是人民法院的一项刑事执法活动,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定程序裁定,不得减刑。

一、死缓如何减刑

(一)死缓两年期满

死缓两年期满后的处理不应属于减刑范畴。死缓并不是独立的刑种,它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两年的考验期,是否有故意犯罪,是是否执行死刑的标准。而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后,根据其表现,减为无期徒刑或者相应刑期的有期徒刑,则是法律规定的必然结果。在大多数情况下,是否应当裁定减刑,减刑的幅度是多少,却是或然的。

(二)两年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期满后被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自此以后的减刑问题,与有期徒刑的减刑问题相基本同。

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判处死缓的罪犯在两年期满后减为无期徒刑,与第一次判决即为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实际执行的最少刑期上还是有所差别的,前者为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刑执行的二年),后者不得少于十年。

(三)附加刑的减刑

附加刑一般不应适用减刑。基于刑法主要是规定犯罪与刑罚的法律,而有些刑罚种类的变更,在某种程度上,对罪犯执行刑罚的影响力并不是很大,或者说,对解决犯罪人的刑事责任问题没有多大的影响力。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05: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建筑工地由那个单位管
    工程施工管理
    施工工地需要协调的建筑系统政府部门有:1)建设部门(建设厅、建管局等):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规定申报。2)安质监站:积极配合安质监站对施工现场的检查和考评,及时整改施工中存在的安全、质量问题,及时做好工程的竣工备案工作。3)技监部门:办理塔吊等特种设备的告知手续,接受技监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4)市政配套:配合业主办理市政供水供电的手续,主动做好市政供水电接驳。5)公安部门:建立综合治理小组,对涉及施工现场的治安、环卫、消防等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确保不因上述方面的问题影响工程的顺利进行。6)劳动部门:按规定做好劳动保护工作。7)环保部门:遵守环保部门规定,治理好扬尘、噪声等问题,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积极配合环保部门对施工现场的考核和检查。8)卫生防疫:遵守卫生防疫有关规定,及时协调办理各项卫生防疫检查工作。9)人防办:人防工程施工完毕后,要及时协调人防部门进行人
    2023-07-24
    62人看过
  • 假释和减刑那个出狱快
    假释一般比减刑出狱快。但目前假释很难批准,因为假释的条件是服刑刑期过半,且改造表现必须一贯较好。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实践中,绝大多数的人还是通过减刑的方式提早出狱。监狱假释以后多久出狱监狱假释之日起就可以出狱。根据《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第八十三条规定,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刑法》第八十一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犯罪分子决定假释时,应当考虑其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
    2023-08-03
    413人看过
  • 社区矫正人员减刑由谁决定
    社区矫正人员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一、被判缓刑社区矫正如何申请异地矫正实行社区矫正期间,如果要离开所在市县,需要经过社区矫正机构的批准。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变更居住的事先需要司法行政机关的批准,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交变更居住地申请书,申请书需要写明申请人的现在的状况,因为什么原因需要变更居住地到什么地方去,保证遵纪守法,希望司法机关批准即可。二、社区矫正对象符合刑法规定的减刑条件社区矫正适用于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四类人员,且这四类人员都要经过评估后才能执行社区矫正。社区矫正人员符合法定减刑条件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提出减刑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经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审核同意后提请社区矫正人员居住地的中级人民法院裁定。三、监护人能不能
    2023-02-15
    53人看过
  • 职称评定由那个部门评定?
    职称评定一般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但目前正在实施的职称改革正在下放权限,如大学、医院、科研单位和大型企业。现在一些地区的大学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自行评定职称,颁发证书。关于中级职称,有几种。一种是评价就是要向相关部门申报,需要在统一的时间内达到一定的条件,比如工作年限、发表论文、研究成果等。;还有一种是职业资格考试,比如出版职业资格中级考试。通过考试后,只要在相关单位工作,就可以获得中级职称。残疾等级如何评定指定机构对于申办残疾人证的申请人进行残疾评定,按照残疾标准作出明确的残疾类别和等级评定结论,填写评定表并加盖公章。评定结论符合残疾标准的,应在申请人所在的村(社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申请人是未成年人的,塬则上不予公示。县级残联对于残疾特征明显,依照残疾标准,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填写评定表;其他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必须经县级残联指定的县级(含县级)
    2023-08-05
    430人看过
  • 拘役关在那个地方
    拘役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方式,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被判处拘役的罪犯,一般是指所犯罪行较轻,但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如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罪,犯罪人只是对他人采取非法剥夺自由的手段,将其锁、捆在某一地点,其犯罪行为较轻,但这种行为就犯罪人本身而言,有可能随时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生命安全,对于这类犯罪,可给予拘役的刑事处罚。《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拘役拘役期限根据刑法第42条和第69条的有关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能超过1年。可见,拘役的上限刑期与有期徒刑的下限刑期(6个月)相衔接。这一规定较好地体现了拘役的特点,使刑罚体系更为连贯和严密。拘役的刑期从判决之日起计算。判
    2023-08-06
    487人看过
  • 那个诈骗罪如何减少刑罚
    构成诈骗罪,减轻量刑的情形包括自首、立功、坦白、当庭自愿认罪、退赃、退赔等。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诈骗罪哪些情形可以免予刑罚?已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且行为人认罪、悔罪的,可以根据《刑法》第三十七条、《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一)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二)一审宣判前全部退赃、退赔的;(三)没有参与分赃或者获赃较少且不是主犯的;(四)被害人谅解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诈骗近亲属的财物,近亲属谅解的,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诈骗近亲属的财物,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具体处理也应酌情从宽。综合上面所说的,构成诈骗罪是一定要达到国家所规定的金额才会按刑事条款来进行处罚,而对于量刑的标准就会按数额的大小来进行
    2023-08-13
    435人看过
  • 服刑地点由什么决定
    刑事诉讼法
    犯罪人具体的关押地点在审判的时候由法院指定。部属监狱主要关押副省以上官员,以及地区的普通罪犯。其他省属市属监狱的押犯主要根据地域划分,在哪里犯罪就在哪里关押。女犯和未成年犯会送去各省的女子监狱和未成年犯管教所。其余犯人通常依据刑期分配到高度戒备、中度戒备等等监狱。监狱的分类具体如下:省属(市属)监狱,全国多数监狱都属于省属(市属)监狱,这里的市属是指直辖市。每个省都有自己的监狱管理局,属于省政府直属部门,归省司法厅业务指导,负责管理所有省属监狱。第三类是市属监狱,这个市是指地级市或者副省级城市,市一级通常不设监狱管理局,市属监狱的管理职能由当地司法局承担。另外,当某个地区监狱比较集中时,省监狱管理局会在当地设立分局,分局下面再管理多个监狱。一、犯罪人从看守所转移到监狱的流程犯罪人从看守所送到哪个监狱一般是由省司法厅或省监狱管理局决定的。一般他们会界定哪个地区的看守所送哪个监狱的相关规定。如
    2023-02-18
    134人看过
  • 判刑要交罚金是在那个地方交
    一、判刑要交罚金是在那个地方交判刑要交罚金是在作出判决的法院交。罚金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或一次性缴纳罚金或者分期缴纳,如果期满还没有缴纳的,可强制执行。罚金是指人民法院在处理刑事案件时,强制犯罪分子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量金钱的刑罚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二、判缓刑交罚金多久放人判缓刑交罚金二十四小时内放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判处缓刑的,法院会变更强制措施并立即通知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会立即办理释放手续。被判决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到执行地社区矫正机构报到,社区矫正执行地为罪犯的居住地,如果罪犯在多个地方居住的,可以确
    2023-05-22
    97人看过
  • 问一下减刑由哪个法院裁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和监狱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应当依法减刑时,应由各刑罚执行机关提出建议书,根据原判处刑罚的不同,分别报请不同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1、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区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2、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监狱减刑建议书裁定。高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3、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的减刑,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根据当地执行机关提出的减刑建议书裁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之日起1个月内依法裁定。
    2023-03-03
    439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由那个部门办理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在现阶段,各地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设定的。这一点必须明确。根据有关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确定。需说明的是,直辖市实行的是省级统筹,但其不承担工伤认定的具体事项。为此,《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第3款规定,应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的工伤认定,按照属地原则由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从性质上讲,劳动保障行政部
    2023-04-26
    214人看过
  • 指定监视居住由那个执行
    人民检察院核实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为其指定居所后,应当制作监视居住执行通知书,将有关法律文书和有关案由、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的材料,送交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同级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检察院可以协助公安机关执行。公安机关收到有关法律文书和材料后,应当立即交由犯罪嫌疑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执行。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核实被监视居住人的身份和住处或者居所,报告县级公安机关负责人后,通知被监视居住人住处或者居所地的派出所执行。负责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指定专人对被监视居住人进行监督考察,并及时将监视居住的执行情况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在执行期间,犯罪嫌疑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住处或者指定居所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予以批准。人
    2023-02-28
    149人看过
  • 死刑复核由哪个法院决定
    一、死刑复核由哪个法院决定死刑复核由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七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二、死刑复核程序开庭吗死刑复核程序不开庭。死刑复核不是审判程序或二审复核程序,是最高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检查监督,不是重新审判,不需要开庭。死刑复核是
    2024-01-03
    292人看过
  • 那么如何判定减刑的幅度?
    减刑的幅度的判定如下:1、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2、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3、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立功减刑的幅度是多少立功分重大立功和一般立功。重大立功的有: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等《刑法》有规定的,但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相对应的法定期限,重大立功的幅度在基准刑期的50%左右;一般立功的可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
    2023-07-26
    73人看过
  • 两个案件在一个地方被减轻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刑事案件判缓刑的条件刑事案件的量刑要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判处。一般情况下,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但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
    2023-07-07
    28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缓刑人员减刑那个地方交1000元钱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06
      减刑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缴纳罚金的应该到作出判决的法院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人民法院所判的罚金,应该在判决书所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如果期满后仍不缴纳的,会由法院强制缴纳。如果属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 减刑的对象由哪个部门决定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1-13
      减刑权应由人民法院行使。从减刑的性质来看,减刑权应由人民法院行使减刑权,应由监狱等刑罚执行机关行使。 《刑法》第七十九条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 罪犯减刑由谁决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8-02
      (一)对象条件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 减刑只能适用于特定的对象。依照我国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这里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和无期徒刑都属于自由刑的范围
    • 2022年减刑是由哪个部门决定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8
      1、减刑一般是由监狱部门决定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
    • 河南那个地方判五年半最少减刑多少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15
      我们国家减刑的事由法定事由包括了:“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只有具有上述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才可以减刑。此外,刑法还规定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