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结破产清算法律效力是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3 22:23:32 164 人看过

1、对于破产人的效力。由于我国现行的破产法律仅适用于企业法人,因此,破产程序因分配完毕和破产财产不足支付破产费用而终结后,法人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

2、对于破产债权人的效力。由于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企业的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债权人未得到分配的债权,于破产终结裁定作出后视为消灭。破产债权人不能于程序结束后向债务人另行主张权利。和解协议实现后,和解债权人于达成和解协议时所免除的部分债权,在整顿成功后亦不得向债务企业再行索要。但是,破产程序终结后,债权人对破产企业的保证人、连带债务人等享有的权利,原则上不受影响。被保证人(主债务企业)破产,债权人固然可以通过破产还债程序实现其债权。然而,在实践中,罕有破产债权人的债权靠破产财产获得足额满足的情况。既然保证制度的目的在于促进经济活动当事人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督促债务人履行义务,从而使债权人的利益得以实现,债务人的破产,便不能免除保证人的责任。债权人依破产程序未受全额清偿时,可以就不足部分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3、对破产机构的效力。破产程序终结后,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破产机构宣布解散,但破产清算组如有关于破产财产的未完结的诉讼、债权确认诉讼或者对债权分配表等异议之诉等遗留事务时,仍须对破产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

企业如果资不抵债,是可以申请破产的,之后,如果要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的话,是需要破产清算组提出申请,之后才能够对于相关的材料进行一定的审核,审核完毕之后确定没有问题就可以作出裁定。

一、如何申请破产程序

1、破产申请根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自向法院申请破产。

2、法院裁定受理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3、成立清算组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法院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

4、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5、审计、评估审计、评估机构对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企业的资产负债率和企业的财产价值,为下一步的财产处置提供依据。

6、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7、召开债权人会议由于公司破产清算,可能使债权得不到清偿,或者得到清偿的比例极小。因此,法律规定债权人会议是破产程序中的最高权力机构。

8、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法院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6日 18:4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会议相关文章
  • 破产清算程序终结的方式
    在破产财产的最后分配完结之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在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分配时,管理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案件。人民法院查证属实后,也应当作出破产程序终结的裁定。一、企业关闭清算程序公司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正式成立后,公司即开始进入实质性清算程序。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清算组成立后,应立即在法定期限内直接通知、公告债权人并进行债权登记,以便债权人在法定期限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由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包括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还包括债权和债务。在清理后,还需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作为下一步工作的基础。按照一般程序进行清算时,如遇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可以转向特殊的破产清算。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因
    2023-03-21
    388人看过
  • 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一、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有哪些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的法律效力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1.对于破产企业而言,这一裁定标志着其法人主体资格的彻底消灭,企业所负担的剩余债务也随之被免除。这意味着,在法律层面上,破产企业已经不存在,其原有的债务关系也得以终结。2.对于债权人而言,如果在破产程序中未能得到全部或部分债权分配的,这些未分配的债权在破产终结裁定生效后将被视为消灭。3.破产程序终结裁定还对破产机构产生效力,即破产清算组、债权人会议等因破产程序而设立的机构,在破产程序结束后将宣布解散,其职责和权力也随之终止。二、破产企业终结后债务如何处理破产企业终结后,其债务处理遵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1.破产程序终结裁定生效后,破产企业的法人主体资格归于消灭,其所负剩余债务当然免除。这意味着,破产企业无需再对其在破产程序终结前所负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2.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债务免除仅针对破产企业本身
    2024-08-20
    161人看过
  • 破产清算试题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
    一、破产清算两种方法是什么?可变现价值可以有两种途径获得:1、利用资产评估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2、随着《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实施,对于历史成本原则进行调整。通过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引入可变现价值的概念,对于正确适用新会计制度的破产企业可以利用其账面价值确定可变现价值。但在现实会计实务中,清算组成立时并没有对企业的资产进行全面的资产评估,也就没有评估值可以利用。由于新会计制度颁布较晚且没有全面强制实施,许多企业尚未采用新会计制度。因此,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后,首先应当按照新会计制度的要求计提八项减值准备,对历史成本计价原则进行调整,然后可以利用资产账面价值确定资产的可变现价值,以适应破产清算环境下资产计价原则的变化。二、破产清算申请流程是什么?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是: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
    2023-06-01
    145人看过
  • 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会公告吗
    一、终结破产清算程序会公告吗人民法院裁定终结企业破产程序后,为保护当事人相关权利,应向债权人送达破产程序终结裁定书,并按规定发布公告。所以一般情况下,终结破产清算程序是会公告的。二、申请终止破产程序是什么具体的方法是,对一些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案件,人民法院受理以后,债务人可能会与债权人团体达成和解协议,双方可以凭借和解协议去法院进行认定,该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可生效后,破产程序就会中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三、法院破产听证程序是什么1、公安机关拟作出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载明下列主要事项的听证告知书:(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2)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的理由、依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3)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
    2021-10-12
    474人看过
  • 破产和解转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破产和解转破产清算的法律依据是什么1.关于破产清算涉及的法律依据,可以了解到,这主要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有关破产清算法则的那部分内容。2.对于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首先应当优先支付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剩余的部分再按照以下的次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主体拖欠的社会保险费用及除上述还款义务外的企业应缴纳的税款;其次是普通的破产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二、破产和解的程序是怎样的一、破产和解程序如下:1、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2、提出和解协议草案;3、符合规定的,法院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
    2024-07-08
    99人看过
  • 破产清算组法律问题破产清算制度
    一、破产清算(qingsan)组的法律地位破产清算组,是指破产宣告后依法成立的,在法院的指挥和监视之下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并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总管破产清算事务的专门机构。破产宣告后,破产财产的治理和清算工作繁杂沉重,加之大量的法律事务和非法律事务掺杂其间,因而远非法院的人力物力所能胜任,故有必要成立专门的清算机构。破产清算组是破产程序中最重要的一个机构,它具体治理破产中的各项事务,破产程序进行中的其他机关或组织仅起监视或辅助作用。破产程序能否公正、公平和高效率地顺利进行和终结,与破产清算组的关系至为密切。我国的破产清算组类似于国外立法中的破产治理人,但就其在法律上的地位,国内外理论界众说不一。(一)国外有关破产治理人地位的几种学说关于破产治理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国外理论界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代理说。代理说是最早关于破产治理人法律地位的一种学说。该说以为,破产治理人是
    2023-06-09
    266人看过
  • 2023破产和解是否具有终止破产程序的效力,法律依据是什么
    我国现行破产法规定破产和解方案一旦生效后,破产程序中止,并未终结破产程序,这一规定对破产企业是非常不利的。因为企业一旦处于破产程序中,就没有人敢与其发生业务关系,其融资、产品销售等将会遇到极大的困难。可以预见,虽然破产企业达成了破产和解,如果只是中止破产程序,那么企业也不可能获得再生。基于破产和解的生效,在破产程序终了的同时,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但是,如果在破产和解条件中对管理处分权设有限制,破产企业就必须服从该限制。比如,破产债权人或第三人对破产企业的经营实施管理、监督等限制。如果破产企业实施了违反限制的行为,将被作为不履行破产和解条件的行为,从而成为后面所述的取消让步或取消破产和解的原因。然而,为了能使各个财产设定的关于管理处分权的限制足以对抗第三人,就不动产设定的处分权限制等,必须具备已进行登记等抗辩要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条经
    2023-01-25
    419人看过
  • 清算组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
    一、清算组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完毕后,管理人应当及时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财产分配报告,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终结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二、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条件1、债权人的申请资格。在破产法上,债权人申请不具有集体诉讼的性质;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只能行使自己的请求权。因此,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精神,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必须具备以下条件:须为具有给付内容的请求权;须为法律上可强制执行的请求权;须为已到期的请求权。2、债权人申请的形式条件。根据司法解释,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材料有:(1)债权发生的事实与证据。(2)债权性质、数额、有无担保,并附证据。(3)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证据。3、债权人申请的
    2021-10-16
    172人看过
  • 破产清偿和破产程序的终结
    破产财产应当按一定的顺序和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债权人。破产财产的分配,是破产清算的最后阶段。破产财产的处理和分配,由清算组织提出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并报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破产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1)是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是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是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进行分配。二、破产程序的终结破产程序的终结,有三种情况:(1)是破产企业经过和解与整顿,扭亏为盈,获得复苏,从而按照和解协议偿还了债务。这时企业破产的原因已不存在,人民法院应当终结破产程序。(2)是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再进行破产程序已毫无意义。这时,应由清算组织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终结,人民法院也可以依职权宣告终结。(3)是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债权人的债权已得到全部或部分满足,从而达到破产程序的实施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由破
    2023-04-29
    479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清算和解散清算破产清算的时间
    什么解散清算?什么是破产清算?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区别公司解散清算跟破产清算2、公司解散清算和破产清算的区别(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2)清算程序不同。解散清算按《公司法》规定程序进行,具有很大任意性,可以公司自行清算,也可以
    2023-04-17
    397人看过
  • 清算的法律效果是什么,清算和结算有哪些区别
    清算的法律效果会加快处理破产公司与其他其他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促进市场流通,减少利益矛盾发生。清算和结算的区别在于定义、作用以及涉及内容这三个方面。一、清算的法律效果是什么清算的法律效果如下:1.全面处理破产公司与其他民事主体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2.加快市场流通、3.减少民事主体矛盾等。公司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解散事由以后,依法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二、清算和结算有哪些区别清算和结算的区
    2024-03-29
    190人看过
  •  公司清算协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清算协议,需满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由股东自愿平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在公司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自行终止的行为无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股东之间签订的清算协议,需满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由股东自愿平等签订,具有法律效力。清算是一种法律程序,社区注销时必须进行财产清算。未经清算自行终止的行为无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此外,公司因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
    2023-09-17
    359人看过
  • 破产清算对债权人的效力
    1、所有债权视为到期。在一般的民事执行程序中,债权不到清偿期,债务人不负有清偿义务,但破产程序则不然,其具有加速债权到期的效力,即使在破产开始时尚未到期的债权之债权人也有权申报债权,只是在计算债权额时应扣除期限利息。2、债权人所接受的债务人的清偿无保持力。破产程序一经开始,所有权人应服从破产程序而不得接受债务人的个别清偿,否则债权人接受的个别清偿无保持力。我国现行《破产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3、债权申报。债权申报是债权人请求以破产程序满足其债权的意思表示,也是没有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债权人参加破产程序的手段。一、投资担保公司破产是怎样的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债务人诉请法院宣告破产并依破产程序偿还债务的一种法律制度。它主要有以下特征:(一)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到期债务是指已经到了履行还债义无期限的债务;清偿是指全部
    2023-03-11
    277人看过
  • 民法典的合同终止后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是什么
    一、民法典的合同终止后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是什么民法典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债权债务终止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第五百六十七条【合同终止后有关结算和清理条款效力】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二、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原因大致有三类:一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例如免除及合意解除等;二是基于合同目的消灭,例如不能履行、清偿及混同等;三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
    2023-04-13
    366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会议指由债权人组成的,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的临时性决议和监督机构。债权人会议,是在法院指导和监督下,表达全体债权人意志,代表债权人整体利益而参与破产程序的机构。... 更多>

    #债权人会议
    相关咨询
    • 破产破产清算终结申请书有什么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6-22
      一、破产清算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二、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范本破产清算异议申请书请求事项:申请人不服人民法院执行(200)法民一终字第号一案,现提
    • 破产清算多久才会终结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02
      对于不同企业注销清算时间是不一样的,公司清算因清算的性质不同而分别适用不同的法律: 1、公司因破产而清算,适用《企业破产法》和《民事诉讼法》。 2、公司因非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自愿解散和被责令依法解散的情形),适用《公司法》和《民事诉讼法》。 公司不论是何性质的清算,均应依下列步骤展开: 一、成立清算组。 二、展开清算工作。 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以下业务: 1、接管公司财产; 2、了结公
    • 什么叫破产清算及破产法人清算的结果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28
      公司破产,指的是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1、如果企业破产并负有个人责任,法人代表会受到将来再办企业时的诸多限制; 2、该法人如无成立上的缺陷,其亏损责任应由法人自己承担,既不是股东也不是法人代表。 3、个人独资的法人,只要能
    • 破产清算抵押物有何法律效力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8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 破产清算专户的法律定义是什么,破产清算的法律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4-09
      破产清算专户的法律定义以及清算组职能如下:在破产案件程序中,破产企业的财产由破产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接管,并将依法处置。其处置所得全部进入清算组或破产管理人在银行开立专用户。这个银行专户,就叫做“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清算组的基本职能是对破产财产进行保管、清理、变价和分配。其具体职责如下:一、接管破产财产(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