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分类和刑事责任主要有三种情况:
1、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不能单独构成身份,犯特殊主体犯罪,但可以构成身份犯的共犯;
2、没有特定身份的人与有特定身份的人共同犯罪的,不适用有特定身份的人的从重处罚;
3、具有特定身份的人利用职务实施共同犯罪的,应当作为主犯确定案件的性质。
共同犯罪的分类
按照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和地位,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的不同,《刑法》把共同犯罪人分为:
(1)首犯。首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
(2)主犯。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骨干犯罪分子。
(3)从犯。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
(4)胁从犯。胁从犯是指被胁迫参加犯罪的犯罪分子。
(5)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用语言或授意、怂恿、劝告、收买或诱骗等一切明示或暗示的方法,教唆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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