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及风险防范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6 10:30:17 55 人看过

股权质押贷款是指按法律规定的质押方式以借款人或第三人持有的股权作为质物发放的贷款。风险:质押物价值波动的风险,质押物处置时的风险,质押物选择的风险等。防范:谨慎选择质押物;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为防止因质押无效而无法转让股权以至银行丧失债权实现的权利,应认真核实股权质押的合法性。

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

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

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将拍卖或变卖或变卖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或者向股权出质登记机构提存。

3、贷款合同履行期届满借款人归还贷款的,或者出质人提前清偿所担保的贷款债务的,贷款人应在借款人(出质人)归还贷款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股权出质登记机构将质押股权返还给出质人,并注销出质登记。

4、股权质押贷款未能按期归还的,贷款人可以与出质人协议以质押股权折价还贷,也可以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

5、依法拍卖或变卖质押股权所得的价款,在扣除拍卖或变卖的费用和扣缴应缴税金后,贷款人有优先受偿权,剩余款项交还出质人,不足部分由借款人清偿。

6、贷款人依法拍卖或变卖所质押的股权,应委托股权交易部门办理。

贷款人在依法拍卖或变卖有限责任公司的质押股权时,在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对该股权有优先购买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法典对股权质押合同如何提起诉讼没有作出规定,质权人和出质人就质权实现问题协商不一致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股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

(五)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

(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出质的其他财产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2: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质押贷款相关文章
  • 三招防范融资租赁中股权质押风险
    融资租赁是集融资与融物、贸易与技术服务为一体的现代交易方式,对于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提高社会资金流动性、降低金融机构放贷风险具有重要作用。股权质押是融资租赁交易中比较常见的担保方式之一。在实践中常会出现股权质押不能办理设立登记、股权不能办理转移登记、股权价值缩水等股权质押目的落空的风险。那么,该如何规避相关风险,帮助融资租赁公司更好地实现股权质押的目的?查公司章程第一招是查公司章程,提前采取措施,扫除股权质押设立登记和股权转移登记障碍,保护出租人的债权。核查公司章程是首要程序,作为融资租赁专业律师必须审慎细致做好这一工作。公司章程是悬于公司股东、股东会、董事会、高管头上的宪法性至高准则。虽然《公司法》第16条是限定股东权利的重要法律依据。但实践中很多公司为了保障公司运营不受个别股东意志影响,会依据《公司法》的规定,进一步限定股东对股权的处分和质押,并将之载入公司章程。核查公司章程的重点是其
    2023-06-09
    262人看过
  • 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一、应收账款质押法律风险的防范措施有哪些1、强化对应收账款的审查:比如说审查形成应收账款的基础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付款条件等内容;向信贷征信机构查询确认出质人的应收账款质押情况,防止出现重复质押等;完善相关合同条款,严格落实质押登记;加强贷后检查,及时行使权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五条,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应收账款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应收账款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二、应收账款的借方跟贷方分别表示什么意思应收账款的借方和贷方共有四种情况,各表示四种意思:应收账款的借方发生额:表示企业每次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给客户的赊账金额;应收账款的贷方发生额:表示客户每次归还企业的货款或劳务费金额;应收账款的借方余额:表示客户赊账和还款积累到
    2023-06-12
    448人看过
  • 动产质押监管存在哪些风险及防范措施
    1、动产质押监管风险。如果选定客户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都不好,未来收款的可能性会很小,给银行和监管企业造成损失。2。质押物的种类应当有一定的限制。并非所有货物都适合作仓单质押。商品在一定时期内的价格波动和质量稳定性是选择时要考虑的内容,也会带来一定程度的风险。仓单是质押、出借、交割的凭证,也是物权的担保。有时,仓单不规范带来的风险被忽略了。注意提单的风险,同一仓库项目下的货物在不同时间提货时,应根据借款人与银行签署的专用仓单子提单放行。同时根据入库单号、日期、金额等要素登记明细账。对于每次放行,应在相应的仓单下注销账户,直到售完为止。5。只有出质人合法占有的货物才能出质。由于质押物的合法性存在问题,质权人在行使质权时存在问题,无法有效对抗第三人,从而导致质权人债权无法实现的风险。在协助银行确认货物权利的过程中,我们承担审查质押货物合法占有的责任。如果我们认定货物权利证明有误,就会有风险。监
    2023-05-08
    109人看过
  • 防范质押融资风险的对策
    要严把质押物第一关。涉及农、林、牧、渔等各行业的产品,在贷款审查中,在质押物的选择上,首先必须选取变现能力强,企业加工周期短、价格波动小的产品;其次要选择易于保管不易变质的。从安达市、青冈县融资实际看,选择玉米、大豆作为抵押物有效地规避了管理和市场风险。要密切关注质押物的市场变化。一旦选定质押物品,必须密切关注质押物的市场信息、随时了解市场价格变化,为企业赢得最大利润提供信息支持,通过控制市场波动造成的风险,尽量减少银行信贷风险。要严格控制质押贷款的期限。要根据质押物自身生物质属性以及市场购销的常规,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防止因超期保管或加工产品市场错位引发的风险。要加强对质押物的监管。1、加强对融资企业的监督。督促企业加强对质押物仓储设施和安全设备的基础建设;2、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监管。做到责任到人,制定各类风险处置预案,实时控制质押物的安全风险。建立健全抵押物评估机构。一是地方政府农业
    2023-02-26
    274人看过
  • 股权质押贷款担保存在哪些潜在风险
    涉及到股权质押贷款方面的保证事宜,我们面临着以下几项潜在风险:首先,作为质物的股份所处公司的整体运营状况对于该质贷行为的合法性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其次,对于未上市公司而言,其股票价值确实堪忧。这种情况下,衡量股票价值的普遍方法是采用净资产法来计算。然而这一方法的准确性和实时性大部分取决于企业财务报告的质量和时效性。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非上市公司并不会将他们的财务报告公之于众,同时在编制这些报表时对会计准则的运用可能并不十分精准;再者,我们针对股权质押价值波动设有预警体制的缺失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最后,由于非上市公司股票要实现质权的方式选择相对有限。《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规定,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
    2024-07-28
    273人看过
  • 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防范措施
    针对导致第三方存单质押贷款风险不断积聚并爆发的原因,本文提出以下防范建议:l、商业银行应当明确定位,不能盲目追求业务扩张而忽视风险的存在。面对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银行应当注重提升自身创新能力,通过产品创新寻找利润增长点,不能完全依靠同质化竞争抢占市场,在扩大规模的同时背上沉重的风险包袱。2、应加强对商业银行,特别是中小商业银行的外部监管。银监会应当提高对中小银行监管的重视程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在保持独立性的基础上,要敢于披露审计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3、提高银行员工的操作风险意识。银行要对员工进行专门培训,提高对票据、印章的辨别能力,和对贷款欺诈的预防能力。同时,要培养“风险防控,人人有责”的企业文化,一旦发现风险要及时上报。4、完善内部治理,明确机构职责。应当优化股权结构,减少城市商业银行的政府干预,提高经营独立性。股东大会应发挥其权力机构的作用,防止权力过分集中在少数人手中,切实保护股东权益
    2023-03-23
    387人看过
  • 股权质押到期后多久时效,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
    一、股权质押到期后多久时效股权质押没有具体时间的,股权质押后,主债权有效的,质权就有效,质权人可以在诉讼时效内行使质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三条【担保物权消灭事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担保物权消灭:(一)主债权消灭;(二)担保物权实现;(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四)法律规定担保物权消灭的其他情形。第四百三十七条【质权的及时行使】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及时行使质权;质权人不行使的,出质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质押财产。出质人请求质权人及时行使质权,因质权人怠于行使权利造成出质人损害的,由质权人承担赔偿责任。二、股权质押贷款的风险1、股权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应严格按照贷款合同使用资金,确保到期还本付息。2、质押贷款的股权价值有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贷款人权利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出质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出质人不提供的,贷款人可以将质押的股权拍卖或变卖,并与出质人协议
    2023-04-18
    224人看过
  • 汽车贷款风险防范
    1、引入竞争机制,积极与多家保险公司和经销商合作。银行在汽车贷款业务开展初期,贷款客户绝大部分来自于保险公司和汽车经销商的联合推介,出于对保险公司和经销商的信任,有的银行一度忽视了对贷款客户的直接调查。又由于汽车经销商资信状况参差不齐,在汽车贷款业务合作各环节中,无任何连带责任,因此给经销商无原则向农行推介客户造成了可乘之机,把一些不具备经济实力的客户推介到了银行,给银行汽车贷款的按期收回埋下了隐患。银行在与保险公司的合作中,银保合作对象单一,所做的汽车贷款业务绝大部分是与当地人保合作,这种业务合作的几乎唯一性,导致了银行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及贷款收回上对保险公司产生了过分的依赖,若保险公司理赔不及时,就会直接造成银行不良贷款的增加,这也是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基本原因之一。因此,只有通过引入竞争机制,坚持与多家保险公司合作,并根据资信状况,对合作汽车经销商进行精心选择和清理,才能为汽车贷款业务的
    2023-03-09
    99人看过
  • 企业间借款有哪些风险,风险应如何防范?
    一、企业间借款有哪些风险1、企业之间的借贷行为因违背相关法律规定,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办理借贷或变相借贷融资业务,企业之间签订的这种合同为无效合同。2、企业获得金融机构贷款以后转贷的,有可能触犯法律关于高额转贷的禁止性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并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企业从金融机构获得借款,本身就是为了满足自身的资金需求。如果企业在获得借款以后,高额转贷牟利,扰乱金融秩序,危害国家金融安全,违背企业借贷的初衷,不但借贷行为本身无效,而且将有可能触犯刑律,承担
    2023-06-01
    51人看过
  • 票据风险有哪些及如何防范
    票据风险票据的风险是由许多原因引起的,例如票据的伪造、变造;票据的取得不当,是出于恶意成重大过失取得;票据行为无效或缺陷;以及有关人员工作上的经验不足或能力不够等。票据的伪造,是指假借他人名义而签发票据的行为,例如,伪造出票人签名,伪造他人印章,或盗用他人真正的印章后而签发票据等,都属于票据的伪造行为。票据发生伪造,在流通转让过程中是不易被发现的,只有在票据到期后,经持票人作提示付款时,才易被发现。这样,由于票据的债务人不能及时了解该票据已发生伪造,会使许多人继续接受该票据,成为该票据的直接或间接受害者。在原则上,票据发生伪造后,该票据无效,其损失应由伪造者来承担。但现实生活中,往往伪造票据的人,都是些很穷的人,当他们行骗得手以后,便躲藏起来挥霍其骗来的钱财,该票据到期以后,发现伪造,即使抓到伪造人,也会因他把票款已挥霍殆尽而无力弥补持票人的损失。所以,许多国家规定,票据发生伪造后,不影响
    2023-03-16
    368人看过
  • 股权转让风险有哪些,该怎么防范
    进行股权转让的分为了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但不管是哪种转让这其中,无论是对转让人而已还是受害人而言都是有一定风险的。那到底股权转让风险都有哪些呢?具体又该怎么进行防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1、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前程序性风险分析与防范有限公司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合同的订立应遵守《公司法》程序上的要求。有限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未经上述程序而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会因程序的瑕疵被认定为无效或撤销。因此建议购买方在购买目标公司的股份时应当要求目标公司召开股东会,做出同意出让方股东出卖其股份的《股东会决议》。2、股权转让合同签订后股东人数限制风险股东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后,公司的股东数额要符合《公司法》的
    2023-06-02
    195人看过
  • 如何防范仓单质押后的风险
    质押也称质权,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首先,应调查客户偿还债务的历史情况,其次,分析客户在以往的履约中所表现的履约能力;最后,应调查客户履约是处于自愿,还是被采取法律诉讼或其他行动的结果。凡有不良信用纪录的,应杜绝与其合作。二是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同时还要考察货物来源的合法性,对于走私货物和违禁物品要及时举报。三是要加强对仓单的管理。虽然我国民法典中规定了仓单上必须记载的内容:存货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仓储物的品种、数量、质量、包装、件数和标记、仓储物的损耗标准、储存场所、储存期间、仓储费、仓储货物保险情况、填发人、填发地点和填发时间。但目前我国使用的仓单还是由各家仓库自己设计的,形式很
    2023-06-15
    249人看过
  • 仓单质押有哪些风险,应该如何去防范
    仓库和银行、货主企业之间都存在着委托代理关系,一种是作为银行的代理人,监管货主企业在仓库中存储货物的种类、品种和数量等;另一种是作为货主企业的代理人管理仓库中货主企业的货物,包括管理货物的进出库,确保仓储货物的安全、防潮、防霉等。正是由于存在这种三方的代理关系,仓储企业实施仓单质押业务有许多潜在风险。一是客户(货主企业)资信风险。在选择客户时一定要谨慎,要重点考察企业的经营能力和信用状况,反映企业经营状况是否正常的最直接指标是主营业务的增长率,因此选择客户的主营业务增长率要大于零,最好大于该行业的平均增长率。再者,还要考察客户的资产负债率,一般而言,资产负债率控制在30%左右是企业财务状况稳健的表现,但随着市场经济和金融业的发展,企业资产负债率普遍提高,这无疑增大了企业的破产风险,因此选择客户的资产负债率应小于50%。除经济实力外,良好的信用是企业履约的必备条件。评估担保对象的信用状况主要
    2023-06-15
    385人看过
  • 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包括什么如何防范
    一、存单质押贷款的风险包括什么如何防范存单质押贷款是指借款人以贷款银行签发的未到期的个人本外币定期储蓄存单作为质押,从贷款银行取得一定金额贷款的一种信用业务。风险:质权设立要件欠缺,漏缺核押手续,质权行使上的风险;防范:把好质押存单的准入关,把握好质押存单的合规关,把握好质押存单的核押关,把握质押合同的规范关,严把贷款发放关,把握好质押物的保管关。申请个人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如为16岁以上不满18周岁,须提交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文件;2、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3、持有中国银行开具的未到期的个人定期本外币储蓄存单,定期一本通存折;4、申请人持非本人名下存单,还应出示存单所有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存单所有人同意质押的书面文件;5、持外币定期存单质押贷款的,借款人须持本人名下存单;6、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
    2024-01-11
    89人看过
换一批
#抵押担保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质押贷款,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或者权利折价、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更多>

    #质押贷款
    相关咨询
    •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股权质押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7
      股权质押的法律风险防范,债权人在接受股权出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 1、严格审查出质人的资格。 2、审查股权出质的合法性。 3、应合理评估股权价值。 4、完善质押合同。 5、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 银行有哪些措施防范股权质押风险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12
      按照《财政部关于上市公司国有股质押有关问题的通知》,质押股权如果是国家股或国有法人股,需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批准文件:国有股东授权代表单位持有的国有股只限于为本单位及其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质押:用于质押的国有股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该公司国有股总额的50%;质押股权如果是金融类上市公司的国家股、国有法人股、法人股。需同时提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等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质押批
    • 股权质押回购风险有哪一些怎么防范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8
      股权质押回购风险主要有: 1、标的证券股价下跌风险。鉴于股票的高风险性和流动性,价格波动影响股票市值,波及其抵押价值。当标的证券大幅下跌时,其抵押价值也大幅下跌。 2、大股东信用风险。客户的信用风险指因客户履约能力不足或恶意不履约的行为导致客户未按约定足额偿还融资款项。 可以通过下列措施防范: 1、名单制管理。 2、依据基本面和市场表现来选择质押股票。 3、期限、质押率要求。质押率依据市值、估值、
    • 股权代持风险有哪些?如何防范股权代持的风险
      台湾在线咨询 2024-08-23
      首先,法律是承认股权代持的合法性的。其次,股权代持具有一定的法律风险。因为股权代持是名义出资人和实际出资人的私人协议,不具有公开性。名义出资人对内对外行使一切实际出资人的权利,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决策,可能会作出擅自转让或质押股权、滥用经营管理权、表决权等权利的行为。名义出资人如果去世,可能会将实际出资人卷入遗产纠纷中。最后,如何规避风险的问题。由于名义出资人是通过与实际出资人的协议,由实际出资人授权
    • 仓单质押贷款的四类风险防范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5-26
      仓单质押业务的风险主要在开具仓单、资信审查、价值评估、质押物出库等过程当中产生。在出质企业的质押物入库到物流企业出具仓单以及质押物出库的过程中,由于物流企业是仓单的出具者,负有无条件根据仓单交付货物的义务,所以必须保证实际货物的数量或价值与仓单完全符合,因此就产生了质押物的监管风险;在资信审查和价值评估过程中,由于银行和物流企业的利润都来自出质企业,一旦出质企业因各类主客观因素违约也就意味着其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