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赔偿举证倒置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6 22:03:08 498 人看过

举证责任倒置,是特殊侵权领域实行的过错推定原则的衍生特征,即当原告受到侵害时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被告有过错。这实际是将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的举证倒置,即只要求患者证明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同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则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医方能够提出足以证明其没有过错的反证,则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患者损害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护人员和医疗单位没有过错,医疗单位就不承担侵权责任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是专门的技术鉴定机构对医疗单位所致的损害事件进行技术鉴定所作的认定意见。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还存在着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也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法院对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推定。如果被诉的医疗机构不予举证否定因果关系和过错,只要法官经审理认为这一推定并不违背客观规律,当然就可以直接认定侵权责任成立。

根据《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8: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鉴定结论相关文章
  •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举证责任倒置是为了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保护受害人权益而建立的举证制度。“谁主张、谁负责证据”的证据制度在民事诉讼中得以实施。然而,由于医疗过程的高度技术性和信息的不公开性,诸如疾病诊断和手术记录等证据材料几乎完全掌握在医生手中。患者远离证据来源,获得证据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按照“谁主张,谁证据”的原则,作为原始证据。病人和受害人必须承担败诉的后果。举证责任的倒置并不是逃避举证责任:(一)原告人作为病人,仍有责任提供证据,证明他确实在被告医院接受治疗和侵犯,如果病人隐瞒对他不利的证据,也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二)毕竟医疗机构是各种医学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主题,以及各种医疗和操作程序。当证明诉讼中没有错误时,患者必须雇用一两名专业人员来照顾被告。损害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被告是否有医疗过错并面对被告,从而导致结果有利。通过见证证据的过程,审判中的医生和患者的交叉询问和证明,最终谁赢得证据,
    2023-04-17
    7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新修订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其中有一条是将医疗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规定删除。现在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不再倒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一、举证责任倒置的知识特殊侵权行为归责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是因为,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受害人所处的受害地位的局限性,无法或难以举证证明。因此,法律规定受害人勿须举证,由已证明的事实推论该事实成立,从而使受害人处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使其合法权益更易于受到法律的保护。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把按照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本属于一方当事人应负的举证责任,因某种原因而转移给另一方
    2023-02-22
    350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指,由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证明自己无过失、或者证明其行为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无因果关系。而一般的案件中是谁主张、谁举证,但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是由被控诉的医疗机构一方举证。一、对医院医疗过错的举证的承担主体是谁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该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二、患者精神损害起诉期间可以要求赔偿吗患者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患者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前提是医疗事故致患者或其亲属的精神损害需造成严重后果;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般不予支持。精神损害的程度可根据案件事实确定,但是通常
    2023-04-11
    254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哪些情形
    在我国,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但是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所谓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提出主张的一方不负举证责任,而应当由反对的一方就某种事实的存在或不存在负举证责任,如果其不能就此举证证明则要承担败诉的后果。它是以法律要件分类说作为分配举证责任的前提标准,是对该举证责任分配的局部修正、补充和变通。在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究竟由哪一方承担,这不仅涉及到哪一方当事人需要付出更多的举证努力和诉讼代价,而且将直接影响到当事人诉讼的成败,影响到审判的顺利进行。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当事人承担证据的责任。2002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即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规定的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患者的
    2023-04-19
    217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举证责任倒置有什么规定
    特殊侵权行为归责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因此,实行举证责任倒置。这是因为,在这些案件中,由于受害人所处的受害地位的局限性,无法或难以举证证明。因此,法律规定受害人勿须举证,由已证明的事实推论该事实成立,从而使受害人处于更为优越的地位,使其合法权益更易于受到法律的保护。举证责任倒置,就是把按照举证责任分担的一般原则本属于一方当事人应负的举证责任,因某种原因而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侵权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就是反在一般侵权责任中某些应由受害人承担的举证责任,移转给加害人承担。举证责任倒置,加害人举证证明的范围是:(1)实行推定过错原则,证明加害人无过错的事实。适用推定过错原则,是由已知的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的事实中,推定加害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对此免除受害人的举证责任。这一举证责任,转由加害人承提,其主张自己无过错,须举证证明。证明属实的,确认其无过错,不构成
    2023-04-18
    499人看过
  •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意思
    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以及医疗过程有无过错承担举证的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主张而由对方当事人承担举证责任。这就是通常被称为的“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民事诉讼法》之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般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依据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而在医疗事故赔偿的案件中,患者的确存在举证方面的障碍。为平衡当事人利益,更好地实现实体法保护受害人的立法宗旨。自2002年4月1日起实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对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确立了“举证责任倒置”的分配原则。其原因具体表现
    2023-02-23
    125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鉴定结论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的举证责任倒置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8-21
      医患双方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应按以下方式划分: 1.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代理人)的举证责任: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 2.医疗机构的举证责任:医疗机构是指医院或经过卫生行政机关批准或承认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在医疗
    • 医疗事故赔偿中举证责任倒置的解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04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规则本来应当配置给一方当事人的客观举证责任,可以通过法律上的明确规定等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承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规定请求赔偿的,应当提交使用医疗产品或者输入血液、受到损害的证据。患者无法提交使用医疗产品或者输入血液与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证据,依法申请鉴定的,人民法院
    • 如何区分医疗事故赔偿中的举证责任倒置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1-29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对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医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承担举证责任。这与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一般原则正好相反,即一方提出的主张由另一方承担举证责任。通常被称为举证责任倒置。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处理一般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时,应当按照举证责任分配的一般原则,即谁主张,谁举证。在医疗事故赔偿案件中,患者确实存在证据障碍。
    • 医疗事故赔偿案件的举证责任倒置是什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20
      医疗纠纷案件不再采用举证责任倒置的举证原则,而是采用了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一种是过错责任原则,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原则,两种不同的归责原则其举证责任的承担是不同的。
    • 医疗事故举证倒置是什么意思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医疗事故举证倒置: 举证责任倒置,是特殊侵权领域实行的过错推定原则的衍生特征,即当原告受到侵害时如果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无过错,就推定被告有过错。这实际是将民事责任的主观要件的举证倒置,即只要求患者证明医疗事故的客观要件,同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则他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反之,如医方能够提出足以证明其没有过错的反证,则医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能够证明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