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该向谁维权怎样维权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该法院谁维权,维权的方式是:
原告起诉请求直接判令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组织、指使发行人实施虚假陈述,发行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要求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赔偿实际支付的赔偿款、合理的律师费、诉讼费用等损失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上市公司的虚假陈述的表现
虚假陈述,有时法律在规范用语上也称之为虚假记载,是指上市公司在其公开的文件中将一些本身并不存在的,虚构的内容,以信息公开的格式和方式公布于众。其主要表现有两种:
其一,编造本身并不存在的信息,欺骗投资者做出错误的判断;
其二,故意掩盖某些已发生事实的真相,或者扭曲已发生的事实,以骗取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信任。
三、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有哪些
首先是股票发行人及发行人的负责人。公告信息是谁发布的,谁自然应承担虚假陈述的责任。因虚假陈述有时会直接或间接的产生某种经济利益,而发行人是该利益的直接受益者,因此,发行人承担责任是必然的,当发行人作为受益人时,其虚假陈述的受损人或受害人是广大的中小股东或其他证券市场投资者。
其次是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负责人。根据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和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发行人发行股票必须采取间接发行的方式进行,因此,作为中间承销的证券公司等将直接参与发行人的发行筹备和文件起草等一系列工作。从某种角度上讲,承销商是发行人的总策划人,也是发行人等进行虚假陈述的推定知情人,根据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律原则,承销商必须承担因其不及时纠正虚假陈述或故意促使虚假陈述的法律责任,其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是参与公开信息制作的其他人,也是虚假陈述的责任主体。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纠纷案分析
246人看过
-
上市公司虚假宣传如何进行法律维权
178人看过
-
虚假诉讼该如何维权
215人看过
-
上市公司造假股民起诉维权
480人看过
-
应届生该如何向公司维权
71人看过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被诉股民索赔获支持
180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05起诉异地的公司必须去公司所在地法院起诉。《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公司收购虚假陈述怎么写安徽在线咨询 2022-01-28这位先生/女士,您好,您的问题已收悉。 首先,就您的问题我们为您进行一个初步的分析,关于被告怎么赢的问题需要具体分析,您是想被告完全不承担责任还是想减轻赔偿责任?打官司就是打证据,您的描述是一个三方法律关系的分析,并未有告知证据,所以关于您的问题还需您来电详谈。 请问虚假陈述的内容是什么?分包给c公司是主体结构还是辅助工程?
-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14v发起人、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对其虚假陈述给投资人造成的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发行人、上市公司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和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对前款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有证据证明无过错的,应予免责。实际控制人操纵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违反证券法律规定,以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名义虚假陈述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可以由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实际控制人追偿。实际控制
-
上市公司虚假陈述仍持有股票股民能否索赔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13可以。投资人在基准日之后卖出或者仍持有证券的,其投资差额损失,以买入证券平均价格与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起至基准日期间,每个交易日收盘价的平均价格之差,乘以投资人所持证券数量计算。因此,仍持有股票的股民也是有权利要求赔偿,并不以卖出股票为索赔的前提。 风险提示:持股股民需要注意的是,索赔的损失可包括投资差额损失与投资差额损失部分的佣金和印花税。对于此类诉讼,法院在受理时比较慎重,因此,准备诉讼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