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发包应遵循哪些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2 16:22:36 339 人看过

建设工程的发包应遵守的规定:

1、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几个承包人;

2、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的要求,向承包人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等;

3、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一、工程发包方承担什么职责

1、发包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并且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擅自使用未经验收的建设工程,发现质量问题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止、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由于发包方变更计划,提供的材料不准确,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供必需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而造成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者修改设计,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人、设计人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付费用。

二、公民间签订的建筑承包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公民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无效,因为一方不具有相应的资质,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法律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三、发包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责任有哪些?

发包人应当承担的损害责任有:

1、发包人未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2、因发包人原因中途停工、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因承包人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搬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3、由于发包人变更计划,提供的信息不准确,或者未按期提供必要的勘察设计工作条件,发包人应当按照勘察设计人员实际消耗的工作量增加勘察设计的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费用;

4、发包人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督促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拍卖该项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8日 02: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发包相关文章
  •  提供假发票证据应遵循哪些规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假发票属于犯罪行为。当事人可以参考以下规定来确定相关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假发票属于犯罪行为。当事人可以参考以下规定来确定相关证据。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以及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六)鉴定意见;(七)勘验、检查、辨认
    2023-09-03
    208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与质量问题处理应遵循哪些方法
    一、成因分析方法由于影响工程质量的因素众多,一个工程质量问题的实际发生,既可能因设计计算和施工图纸中存在错误,也可能因施工中出现不合格或质量问题,也可能因使用不当,或者由于设计、施工甚至使用、管理、社会体制等多种原因的复合作用。要分析究竟是哪种原因所引起,必须对质量问题的特征表现,以及其在施工中和使用中所处的实际情况和条件进行具体分析。分析方法很多,但其基本步骤和要领可概括如下。(1)基本步骤。①进行细致的现场研究,观察记录全部实况,充分了解与掌握引发质量问题的现象和特征。②收集调查与问题有关的全部设计和施工资料,分析摸清工程在施工或使用过程中所处的环境及面临的各种条件和情况。③找出可能生产质量问题的所有因素。分析、比较和判断,找出最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④进行必要的计算分析或模拟实验予以论证确认。(2)分析要领。分析的要领是逻辑推理法,其基本原理是:①确定质量问题的初始点,即所谓原点,
    2023-06-04
    391人看过
  • 工伤认定应当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等。不认定工伤的有哪7种情形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非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不是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从事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但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
    2023-07-04
    110人看过
  • 临时停车应遵循哪些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规定如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施工地段,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道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三)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四)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五)路边停车应当紧靠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人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者装卸物品后,立即驶离;(六)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站点以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一、短信通知违章停车会是真的吗车辆违章后,一般情况下不会有短信通知,除非该车辆已经在登记地办理了实名登记并且开通网上
    2023-03-28
    387人看过
  • 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遵循的法规是什么
    1、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遵循的法规是《河南省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建筑法》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4、《民法典》5、《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知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处罚规定1、注册建筑师、注册结构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因过错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2、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3、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4、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和吊销资质
    2023-06-15
    265人看过
  • 适用刑法应遵循哪些规定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刑法生效以后,怎样适用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发生在刑法生效以前的行为,适用刑法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生效的刑法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前的法律不认为是犯罪的,适用当时的法律,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不具有溯及力,即不能对该行为定罪量刑;二、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生效的刑法也依法认定应当予以追诉的,按照当时的法律规定定罪量刑,不能按照生效的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三、发生在一九四九年九月三十日以后至一九九七年十月一日以前的行为,当时的法律认为是犯罪,而生效后的刑法认为不是犯罪,或者虽然认为是犯罪,但是处刑较轻,依生效后的刑法定罪量刑,即生效的刑法对该行为具有溯及力;四、刑法生效以前,人民法院按照当时的法律已作出生效判决,不适用生效刑法,即生效刑法对刑法生效以前的判决不具
    2023-06-12
    198人看过
  • 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招标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依法中标的承包单位。建筑工程实行直接发包的,发包单位应当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
    2023-06-13
    260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应遵循什么程序
    法律咨询:工程建设监理一般应按什么程序进行;·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签署工程监理意见;·工程建设监理业务完成后,向项目法人报送工程建设监理档案”(引自建设部、国家计委《工程建设监理条例》,建监[1995]737号)。监理工作总结。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三十六条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群防群治体系。第三十七条建筑工程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保证工程的安全性能。第三十八条建筑施工企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专业性强的工程,编制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采取安全技术措施。第三十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危险和火灾;有条件的,对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现场可能对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特殊作业环境造成破坏的,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安全防护措
    2023-05-07
    139人看过
  • 多次违法分包如何处理,建筑工程分包遵循的原则
    一、多次违法分包如何处理多次违法分包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二、建筑工程分包遵循的原则1、总承包人对建设工程进行分包的,应当征得发包人的同意,总包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2、总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建设项目(或单项、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其非主要部分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可分包给营业条件符合该工程技术要求的建筑安装单位。其中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主要部分,是指技术复杂、工程质量要求高的单位工程;单位工程的主要部分,
    2023-04-19
    185人看过
  • 收养原则应当遵循哪些规定?
    收养应当遵循的原则:1、有利于未成年人的抚养和成长的原则。保障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实行收养制度的首要目的。同时,严禁借收养名义买卖儿童;2、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收养关系涉及到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双方的利益;3、平等自愿的原则。收养关系属于民事法律关系的范畴,收养关系也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原则;4、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收养行为不仅关系着当事人的切身利益,而且还直接涉及到社会公共利益,所以,有必要从维护社会公德的立场,对收养子女的行为加以必要的制约;5、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和法规的原则。民法典中规定收养应当遵循什么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收养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收养人收养孩子须符合条件有:1、无子女。无子女包括未婚者无子女,已婚者尚无子女以及因欠缺生育能力,而不可能有子女等各种情形;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未患有在
    2023-07-15
    459人看过
  • 股东出资金应遵循哪些规定
    股东认缴出资方式应遵循的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一、股东可以出资吗股东可以用现金出资。二、股东出资责任的内容是什么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出资,主要履行以下出资义务:(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2)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准备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临时账户。(3)股东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必须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然后,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4)股东在全部缴纳出资后,必须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2023-02-17
    337人看过
  • 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应遵循哪些规定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26条第2款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城市房地产开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主管部门提出综合验收申请,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申请后一个月内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综合验收不合格的,不准交付使用。综合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要求是否落实;2、配套建设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建设完毕;3、单项工程质量验收手续是否完备;4、拆迁补偿款安置方案是否落实;5、物业管理是否落实;6、其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17条还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质量责任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设计、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关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房地产开发经营条例》第17条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
    2023-06-15
    232人看过
  • 建筑工程建筑类哪些工程不能分包
    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不可以分包。承包单位不可以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基础工程可以单独分包吗基础工程不可以单独分包。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除总承包合同中已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基础工程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二、包工头是属于违法分包吗包工头不属于违法分包。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1、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2、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3、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4、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违法分包,是指在分包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包括总承包
    2023-06-20
    463人看过
  • 建设项目工程发承包价格的形成应当遵循的原则
    政府宏观调控下的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企业自主报价的原则;公平、公正、竞争、诚信合理确定工程造价的原则;遵守法律、法规及接受政府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监督的原则;编制、审核(鉴定)建设工程计价文件依法执业的原则;;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是否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计价由项目业主自主确定。当确定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时,则应执行“08计价规范”的所有规定;当确定采用定额计价时,除不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专门性规定外,“08计价规范”规定的工程价款调整、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竣工结算以及工程造价争议处理等条文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按照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的
    2023-03-21
    354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发包是指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发包人将建设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一并交给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完成或者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一项或几项交给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行为。 发包人是指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 更多>

    #工程发包
    相关咨询
    • 建筑工程结算必须要遵循的规定有哪些
      新疆在线咨询 2023-12-08
      法律分析 建筑工程结算应注意的事项包括: 1、审核工程量时,应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计量单位,是否与预算定额中的计量单位相一致; 2、注意审查施工单位列出的细目与预算定额中的工程细目是否相一致,只有一致才能套用预算定额中的预算单价。
    • 拆除违法建筑应遵循哪些法律法规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08
      依据《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公路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 建设工程的发包应遵守什么规定,有哪些规定要遵守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15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是建设工程项目,工程的质量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因此国家对建设工程各环节都有严格的规定。建设工程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发包、承包、分包的问题,那么建设工程的发包应遵守什么规定,有哪些规定要遵守?
    • 建筑工程索赔应遵循的主要索赔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14
      工程索赔的主要依据是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执行。4.6索赔与现场签证4.1合同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和有效证据,并应符合合同的相关约定。4.2若承包人认为非承包人原因发生的事件造成了承包人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应在确认该事件发生后,按合同约定向发包人发出索赔通知。4.3承包人索赔按下列程序处理:1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递交费用索赔意向通知书;2发包人指定专人
    • 拆迁违章建筑应当遵循哪些原则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1
      拆迁中对违章建筑处理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 2.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的原则; 3.宽严相济、充分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原则。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