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41:24 382 人看过

发布部门:河北省

发布文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2]第3号

《河北省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管理规定》已经2002年2月28日省政府第5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钮茂生

二○○二年三月七日

河北省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规范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行为,保证公平交易,提高基本建设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基本建设项目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关联法规: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进行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必须遵守本规定。

国务院有关部门对设备进口和国际招标的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的基本建设货物,包括基本建设项目所需的原料、产品和设备等货物以及与货物供应有关的附带服务。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建设货物采购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指导和协调。省和设区市人民政府发展计划部门负责对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所需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对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的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本建设项目所需的货物,凡单项采购合同估算价在五十万元人民币以上,或者单项采购合同估算价不足五十万元人民币但总投资额在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关联法规:

第六条依照前条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招标人在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项目建议书(代可研)时,必须同时拟定基本建设货物采购的招标方案报项目审批部门核准。

招标方案应当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招标范围、采购数量、估算价和有关标准等内容。

招标人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确需对招标方案作出调整的,应当到原项目审批部门重新办理核准手续。

第七条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依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本建设货物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

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可以进行邀请招标:

(一)技术复杂或者有特殊要求的;

(二)所需货物对专有技术和专利保护有特殊要求的;

(三)受自然资源或者环境限制的;

(四)其他不适宜公开招标的。

第八条招标人具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条件的,可以自行办理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事宜。否则,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办理招标事宜。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取得相应的资格,并按照规定的范围承担招标代理业务。

省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应当依照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对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代理机构实施资格认定和监督管理。

第九条省发展计划部门应当会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建立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网络,为全省的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投标提供信息和其他有关服务。

第十条招标人应当根据采购货物的特点和需要编制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货物的名称、种类和数量;

(二)货物的主要技术要求和标准;

(三)评标办法和标准;

(四)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和省发展计划部门及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招标人可以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不得超过货物估算价的百分之三。

关联法规: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货物采购的招标文件应当在发出之日起五日前,报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招标文件违反招标投标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项目审批部门可以要求招标人修订招标文件。

关联法规:

第十二条投标人投标时,除应当依照《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有关证件和资料外,还应当提交产品生产(制造)许可证和质量合格证的复印件。

关联法规:

第十三条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一)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的;

(二)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交付期限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三)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四)投标文件中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五)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开标由招标人或者其招标代理人主持,并邀请所有的投标人参加。依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本建设货物采购的开标,应当接受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的监督。

第十五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依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本建设货物采购,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评标专家一般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从《河北省基本建设货物采购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由于技术复杂、专业性较强或者其他特殊原因,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的专家难以胜任评标工作的,经项目审批部门同意,可以由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从专家库中直接确定。

第十六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向招标人提供合格的一至三个中标候选人并予以排序。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不同意评标结论的评标委员可以书面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连同评标报告一并提交招标人。

第十七条依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本建设货物采购,一般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确定中标人。

当招标人与排序在前的中标候选人依法不能签订合同时,应当根据评标报告排序依次选择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第十八条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依照本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基本建设货物采购,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项目审批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招标人、投标人以及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违反本规定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予以处罚。

关联法规:

第二十条本规定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09: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采购招标相关文章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修改建议
    建议一:要求采购人推荐供应商参与邀请招标前须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明确了邀请供应商参与邀请招标的3种方式: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征集、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选取、采购人书面推荐。不妨先来对比《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中关于采用非招标采购方式自行选择供应商的规定。其第十二条第一款明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通过发布公告、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中随机抽取或者采购人和评审专家分别书面推荐的方式邀请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或者询价采购活动。第三款补充强调采购人推荐供应商的比例不得高于推荐供应商总数的50%。笔者认为,征求意见稿第十三条赋予了采购人书面推荐供应商参与邀请招标的权利,并规定采购人书面推荐邀请招标供应商的总数不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这一思路与74号令一脉相承。允许评审专家为采购项目书面推荐供应
    2023-04-24
    185人看过
  • 街道教育系统建设公物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关于规范桂城街道教育系统公物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制度的通知(试行)各中小学、职、成校、幼儿园:根据桂城街道《关于加强桂城街道政府公物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街2005年13号文)、《关于加强桂城街道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的通知》(桂街2005年29号文)和《桂城街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程序》(内部试行)(2007年3月2日)的有关要求,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街道中小学、成、职校幼儿园公物和建设招投标活动,加强学校财政支出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管理正常运作,结合教育线的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成立桂城街道教育组公物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领导小组组长:曹锡慧副组长:张苑发成员:何培栈、叶永强、卢挺下设办公室,由叶永强同志负责教育线公物采购,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日常管理工作。二、各校要成立公物采购、建设工程招标工作小组(一般设3至5人,建议由校长,主管设备、工程建设的行政
    2023-04-24
    152人看过
  • 福建尤溪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暂行规定
    第二十条开标应当在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第二十一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县政府采购办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第二十二条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关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前款专家应当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县政府采购办确认的专家名册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县政府采购办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2023-06-07
    206人看过
  • 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文单位:湖北省人民政府文号: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06号发布日期:2007-7-8执行日期:2007-9-1《湖北省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经2007年6月4日省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省长罗清泉2007年7月8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省招投标活动,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招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除依法不实行公开招标的项目外,招投标活动必须公开进行。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成立的由发展改革等行政主管部门组成的省招标投标工作管理委员会,负责全省招投标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县以上人民政府的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招投标活动的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
    2023-06-07
    396人看过
  • 河北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办法有哪些呢?
    一、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档案管理,统一招标投标过程中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二、本办法所称的招标投标档案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等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并能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内容,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数字、图表、光盘等各种文件资料。三、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招标投标档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其所属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监管机构”)负责,各级监管机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建立招标投标档案。四、归档的招投标文件资料,其内容必须准确、齐全完整、真实反映招标投标活动的过程。五、监管机构的项目经办人应在监督建设单位和招标代理过程中及时收集、整理、保存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备案招标投标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文件资料,并应当在接受施工合同备案之日起五日内,将有关收集齐全的归档招投标文件材料交
    2023-02-26
    152人看过
  • 海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发布部门:海南省人民政府发布文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建设工程推行招标承包制。招标承包是法人之间的经济活动。第三条凡列入年度计划的建设项目,工程所在地在海口市、三亚市,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五十万元以上)的,工程所在地在其他县(市)、单项工程建筑面积在一千平方米以上(或工程造价二十万元以上)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的建设必须实行招标投标。第四条少数特殊工程(或保密工程)可由建设单位议定施工企业,报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第五条凡持有效的技术资质等级证书、施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施工企业和工程承包公司,均可申请参加与其技术资质等级相应的工程投标。第二章管理第六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工作由各级建设主管部门管理、监督。并相应成立省、市、县招标办公室,负责招标投标日常工作。第七
    2023-06-07
    108人看过
换一批
#招标投标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采购招标指采购方作为招标方,事先提出采购的条件和要求,邀请众多企业参加投标,然后由采购方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一次性的从中择优选择交易对象,并与提出最有利条件的投标方签订协议的过程。 整个过程要求公开、公正和择优。招标采购是政府采购最通用的方... 更多>

    #采购招标
    相关咨询
    •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21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可以自行招标,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在委托的范围内代理招标。 采购人自行组织开展招标活动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招标的能力和条件; (二)有与采购项目专业性相适应的专业人员。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规则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2
      依法必须进行货物招标的项目,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前款所称书面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招标货物基本情况;(二)招标方式和发布招标公告或者资格预审公告的媒介;(三)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技术条款、评标标准和方法、合同主要条款等内容;(四)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报告;(五)中标结果。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9-18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最低或综合评分最高而被推荐为中标侯选人的投标人,其所提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
    •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0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不予受理:(一)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二)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一)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二)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的;(三)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四)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货
    • 法律规定建设工程货物招标投标(20条)
      江苏在线咨询 2022-10-03
      经资格预审后,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足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进行资格预审。对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投标作废标处理。